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記者很辛苦
2006/11/01 12:49:06瀏覽2182|回應2|推薦14

也許有些人在看過「穿著prada的惡魔」之後,對於「時尚工業」從業多了幾分了解,從正面的來看,這種職業可以接觸到時尚流行的尖端,更可以「笑納」名牌廠商的服飾,或者在各種「時尚趴」的衣香鬢影之間打滾,過著令人羨慕的「有吃又有抓」的生活。
就像很多人會羨幕「美食記者」一樣,每天的工作就是對著老闆為了巴結而端上來像臉盆一般的美食在鏡頭前「表現」出最美味的表情,或者是吃完以後回去寫篇看起來「很好吃」的文字稿,還是一樣的「有吃又有抓」。
對於我這樣的一般人,只能想像能令美食記者煩惱的只有以下兩件事:
1. 為不斷增加的體重而煩惱。
2. 不知道今天要到哪裡去吃?
面對第一種和第二種煩惱,這不會只是美食記者的煩惱,更是升斗小民的煩惱。

美食記者的第二種煩惱,升斗小民可以不懂,也不必體會,但,卻會狗幹記者的特別厲害,因為升斗小民的每一分錢,都是跟惡魔辛苦交易換來的血汗錢或皮肉錢。
那,問題在哪裡?

問題並不是出在,你並不能確定的美食報導之前,記者到底是怎麼流血流汗才搶到這則新聞的,也許是在廚師的鍋碗瓢盆加老闆的加尖刀伺候之下完成的,也許是記者挑肥撿瘦的只吃重點,也許是老闆刻意設計去陷害記者,只讓記者吃到好料的,最終結果將會影響到放在你嘴裡的食物「真的不好吃」!

這時候我們又要問,為什麼東西會不好吃?
因為,「吃」這種事情不是講天份滴,而是講感覺低!所以,記者的辛苦就是辛苦,無法完全與「真的好吃」產生百分百的連結!要是讓你碰到一次,絕對是賺到了,要是碰到兩次,那就賺飽了,萬一碰到三次,那就賺翻了,至於三次以上,很簡單,只要每天報導每天去吃就會有機會!

那,我們還相信美食報導要作啥?問題是,沒有美食報導,我們要去吃啥?

以前,總是傻呼呼的拿著XX日報的美食版,找餐廳吃飯,不過,吃完一頓之後,總有「不過爾爾」的感覺,我在想,是不是太相信報紙啦?
其實,XX日報也是很努力做到公開客觀公正中立了,所以,不是只有單方面的記者說了算,還會附上食客的推薦,以昭公信。

在聖嚴法師還沒有開示「你可以多想兩分鐘」的道理之前,面對吃到不怎麼好吃的「美食」,總是覺得媒體要負擔百分百的責任。
後來,經過聖嚴法師的灌頂以後,我終於明白,這種看起來像是「上下交相賊」的報導,背後也許是有很多的不得已存在。

就從老闆說起吧!
老闆想要打廣告,所以特意巴結記者,食材不只特別新鮮,份量也特別大,烹調也格外用心,這就是老闆的錯,而不是記者的錯;要不然今年的台北牛肉麵節何必要派出很多的臥底評審,偷偷摸摸的去吃牛肉麵?為什麼世界知名的米其林評鑑還是要派出更多不像評審的臥底評審?

問題當然出在老闆身上,因為老闆想要作弊,巴結記者是最有效益的方法。

身為記者,吃什麼當然就寫什麼。

至於有沒有「吃人嘴軟」,這就要看「新聞人」是不是有新聞人應該具備的「操守」、「專業」、「勇氣」,至少,在沒有經過自己親身品嘗以前,我們還是只能相信記者具備新聞人應有的「操守」、「專業」、「勇氣」來據實報導。

萬一吃完以後,還是很失望。
那就要看問題是出在自己的味覺,還是老闆的做作。
這個問題,可以採用「排隊法」作為參考答案,暫且按下不表。

想要勇敢的跨進餐館去吃每天必須要吃的每一餐,看記者的報導行不行?恐怕得賭一下運氣吧!
因為,打開餐廳大門,你就會看到經過護貝的半版報導放在櫃檯當招牌,好像有了記者的「背書」,就是為老闆的手藝掛保證。
儘管每天都新的餐廳開張,也有餐廳開了就倒,也會有餐廳倒了再開,記者是老兵不死,餐廳老闆也是唬人不止。
被餐廳老闆唬爛的記者,必須負擔被讀者紮草人的職業風險,而且還是勞保沒有保障這項職業風險的,(美食記者吃壞肚子是可以依據勞基法申請勞保職災給付,但是,被紮草人詛咒不在勞基法的職業傷害保障範圍之列。)
所以呢!看美食報導去吃餐廳,不免有幾分賭Black Jack的味道,賭對了就吃香喝辣,賭錯了,一頓午餐之後,還是要把記者罵到爆。

我看,想吃頓好料的,在每家餐廳都高掛媒體的美食報導當作護身符的時代,還是問問親朋好友先,看看誰誰誰吃過以後,有什麼評價就拿來參考參考,不過,親朋好友的口味特別或是品味不好,那就另當別論。

隨著媒體的美食報導越來越多,可以吃的選擇也越來越多,想讓其中一個客人回籠是很容易,但是要讓大部分的食客不顧一切的回來排隊,真的就要看老闆的功力了。

結論:要是你覺得美食報導的東西真的很難吃,美食記者真的是無辜的代罪羔羊,我相信美食記者只是受到老闆的矇蔽,真正有罪的是掛著「感謝XX推薦」或是剪報護貝用來當背書招徠顧客的老闆。

有記者被老闆陷害的,可以來這裡申訴。

2006/11/03  聯合新聞網首頁,生活健康|貼心下午茶

( 休閒生活美食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chengjackal&aid=518606

 回應文章

好宅豬大叔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回應申訴
2006/11/04 21:50

像我這樣沒有"過鹹水"的台灣土包子,遇到您所申訴的狀況啊!真的是慌了手腳啊!

不過,在台灣可能也不容易申訴吧!

至少,改天可以透過BLOG的發表,讓消費者知道哪幾家餐館是碰不得的,或許這樣也是做點功德吧!


Reed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申 述
2006/11/04 21:14

讀者被記者陷害的,可以申述嗎?

在海外,餐廳老闆是報社衣食父母,

所以記者總是寫得天花亂墜,騙死人不償命!


敬請人道支援 我卓越不群的母親

八旬阿嬤
【台灣司法◎人間煉獄】部落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