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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是不是為了復仇?
2008/04/23 18:00:56瀏覽5627|回應23|推薦31

今天看到新聞報導,王清峰「個人」反對死刑,結果……

先岔題講點別的,在台灣討論所謂的公共議題通常要經過這樣的程序,先將複雜的問題簡單化,然後,交由所謂的名嘴把問題複雜化,最後,在眾多複雜的問題之後,找到對或不對、贊成或反對、正確或錯誤歸納為是藍還是綠的「簡單答案」,然後,完成整個公共議題討論的「儀式」,最後,到底結論是什麼?
你問我?
我問誰?

所以呢!
基於王清峰是準政務官,個人意見會變成「公共議題」,死刑的存廢理所當然升級為公共政策大辯論。

因此,贊成廢除死刑就是這些理由:
1. 基於人權立場,反對死刑。你問我什麼是人權?靠邀!你問我?我問誰?要不要我當文抄公引經據典唬你啊!

2. 世界潮流,反對死刑。那,日本不是才執行死刑而已嗎?不然,學美國好了,交由各州決定,要殺人可以看風水選地點,決定會不會「殺人者死」。要是保留死刑會和中國的形象一樣野蠻,也好,反正,老共堅持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除非要主張台獨,不然跟中國一樣野蠻也無所謂啊!

3. 如果你覺得看到蘇建和案,覺得有必要廢除死刑也對。畢竟,條子不是神,法官也不是包公,有可能抓錯人判錯案,人頭砍了,不能用三秒膠黏起來。喔!現在改用槍斃喔!那,有空多練練金鐘罩鐵布衫。功力夠的,可以撐到司法還我清白為止。功力不夠,就各安天命吧!

要是反對廢除死刑的話:
1. 最基本的理由就是民主時代由民意決定,因此,法務部統計有近八成民眾反對廢除死刑,這個意思就是,不需要公投就能決定保留死刑,要是想公投決定也行,但是不要公投綁大選。

2. 最重要的是廢除死刑以後,犯罪率會提高,既然這樣,乾脆就授權條子伯伯在大馬路上練習打靶,看到搶匪,砰!一槍斃命!看誰還敢搶錢,更重要的是還能把法官判案的時間與薪水省下來,不需要為了討論死刑存廢的問題吵得面紅耳赤,當然,名嘴沒有通告費養家糊口,只好上街搶劫,然後,又是砰!一槍斃命!消滅名嘴,台灣社會回歸一片祥和寧靜。

3. 最直接的好處就是,白冰冰不會變成「反馬大將」,國民黨和馬囧會鬆一口氣。要是你選擇支持白冰冰,還能收到她演唱會的門票。

從兩邊看來,反對廢除死刑的優點比較紮實,贊成廢除死刑實在是太迂遠了,更不符合社會大眾的主流民意,或者說是多數暴力。(不信,你去看看留言回應!2008/04/27加註)

不過,我們還是來講點認真的吧!
一般人反對廢除死刑,無非是擔心犯罪成本太低,使得犯罪率偏高。
如果只是因為擔心犯罪問題,那應該是要研究如何降低犯罪率,而不是討論死刑存廢這種與降低犯罪率未必產生關聯的問題。(從留言回應的反應與態度,更能證明死刑真的和降低犯罪率沒有多大關聯。2008/04/27加註)

尤其,殺一個人和殺20個人都是判死刑,到時候,對於犯罪者而言,反正都是死路一條,犯罪手法更兇殘等於是撈本,請問,還有更高的犯罪成本可以對付嗎?要來個炮烙?還是千刀萬剮?
萬一,遇到的是精神異常的,或者邊緣人格,對這種犯罪者而言,犯罪成本在他們眼中幾乎為零,請問,死刑有用嗎?就算祭出滿清十大酷刑,他們會怕你嗎?
要是按照一般社會輿論在322之前的說法是:「民進黨政府倒行逆施民不聊生導致民眾飢寒起盜心」,民眾紛紛為了搶個麵包不惜殺人回家餵飽12個小朋友,請問,法官會不會判死刑判到手軟?

所以,別把死刑當成降低犯罪的萬靈丹。

劉邦當年搶先一步項羽入關,與民約三事,其中之一就是「殺人者死」,我們可以說這是秦法過苛過繁,不過,換個方式解讀,就是劉邦藉助法令建立一套屬於劉邦的權力體系。也就是說,劉邦擁有絕對權力,才能取代百姓之間「殺人者死」的私刑復仇。
這也意味著,絕對君權的存在,足以定奪生命的存在與否。

到了今天,民眾讓渡予國家機器這個「合法追討正義」的權力,也就是說,私人不能擅自執行「殺人者死」的剝奪生命權,但是,國家可以在大多數國民同意的狀態下剝奪生命權。
這樣有沒有道理?
對被害人家屬來說,絕對有道理。
對加害人來說,嘿嘿嘿!我只能說,哪天誰被綁到刑場,以後就知道有沒有道理了。

但是,如果說這就是檢察官所謂的「形同保護加害人權益」,而缺乏「顧及被害人家屬的感受」,這個意思就是,你家的血海深仇,我檢察官代替國家幫你報了,因此,檢察官即國家,檢察官即正義。
簡單的說,你個人不能報仇,你的任何復仇行為都是犯法的。但是,所謂的「國家」可以用比較冠冕堂皇的理由幫你報仇。

請問一下,既然殺人是錯誤的行為,讓國家代替你殺人,是不是同樣的錯誤行為,只是貼上一張叫做「國家」的標籤,看起來格外偉大,不是嗎?

實際上,中國古代有太多這種顧及被害人家屬感受的案例。
去看看陳子昴的《復仇議》和柳宗元的《駁復仇議》,討論被害人家屬採取「殺人者死」的報復手段而與國家機器衝突,最後,引發死刑存廢的問題,不過,這是死刑存廢議題的特例,重點在於國家告訴你,不能私刑復仇,被害者家屬的感受才不鳥你國家怎麼說,因此,自唐代以後,國家為了考量「被害者家屬的感受」,往往針對復仇所產生百世不斷的殺人問題,留了一個法律的後門,「顧及被害人家屬的感受」讓血親復仇的殺人行為得到特赦。

所以,像白冰冰這種永遠的被害者家屬,有情感上不得不支持國家機器代替他採取復仇行動的理由。我也不願意唱什麼高調,說什麼要寬恕原諒加害者之類的鳥話。
我只是要提醒你:「讓國家機器殺人,和你自己殺人,在本質上都是同樣的殺人,兩者之間並沒有哪個比較高尚的差異,更沒有什麼正義與否可言。」

如果,死刑的存在只是為了「顧及被害者家屬的感受」而「不保護加害人權益」,其實,這等於國家體制存在「復仇行為」的法理性質。

這時候,一直很講究形式主義的中國「德治」文化,就得有個像歐陽修他老爸的好官出來講一下:「此死獄也,我求其生不得爾。」
只是王清峰要講這樣的話,代價就是白冰冰會帶頭反馬。

水果日報採訪這兩個人,老實說,表面上是對死刑存廢的反對與贊成。實際上是張飛打岳飛,打得滿天飛;白冰冰是典型的復仇女王蜂,對上王清峰這種人權主義份子,這樣會有什麼交集啊?

把死刑存廢從人道問題搞成國內政治問題,萬一擦槍走火,又回到藍綠對決的原點,到底你要怪白冰冰的復仇心切?還是怪王清峰誤闖政治叢林?尤其白冰冰宣稱要變成反馬大將的威脅論調,這種心態意味著台灣缺乏公共議題就事論事的理性空間,再者,泛政治化的問題非常嚴重。也就是說,白冰冰的挺馬並不是為了什麼認同馬囧的政治理念,但是,他認為可以採取政治手段解決一切與他的價值觀迥異或衝突的公共議題,誠如他先前討厭謝小夫幫陳進興辯護而挺馬一般

話說回來,要是像王清峰說的:「如果殺掉加害者可以換回被害者一條命的話。」這種死刑起碼有點聊勝於無的意義,要不然,人都殺了,再殺一個,只是多死一個人,顧及被害者家屬的感受,滿足社會大眾圍觀的快感,說明這個社會還是有正義的,然後呢?下一個殺人犯還是繼續出現。

所以,我的結論很簡單,如果死刑存廢的公共議題是為了解決犯罪率,那就回歸解決犯罪率或犯罪行為的根本議題。

但是,別把死刑當成解決犯罪問題的大絕招來用,經常使出大絕招會發現很快就不靈了,就像很多人都會覺得閹割是解決性侵害最好的辦法,實際上,真正的性犯罪有很多方法,不需要只靠那一根。

如果死刑是為了彰顯國家機器的權力與人類原始血性復仇的必要,那,小心一點,不要被這種東西吞噬,想想哪天要是變成蘇建和該怎麼辦吧!

如果你覺得死刑能讓你享受復仇的快感,或者只要看到罪犯被槍斃有助於你的精神亢奮,那我也沒什麼好說的!!

2008/04/25 聯合新聞網首頁,意見評論|城邦論壇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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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chengjackal&aid=1809380
 引用者清單(1)  
2008/05/06 00:02 【貓言貓語】 這樣的“人權”﹐天理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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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nej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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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寫完,就收到了一宗公案故事
2008/04/24 11:33

何必平地起風波   禪宗的一則公案

有一群人等著要過河,船伕把渡船從沙灘上推到河裏。
河邊的小魚、小蝦、小螃蟹,因為兩岸船隻的往來,紛紛被壓死了。

等候乘船的人很多,其中有一位秀才和一位禪師。
秀才看到渡船壓死魚蝦的情況,就問禪師:「師父,您看船伕把船推下水的時候,壓死那麼多魚蝦蟹類。您說這樣的罪過,是乘船的人的?還是船伕的?將來這個殺生的罪業,是要歸於乘船的人,還是船伕?」

禪師指著秀才:「是你的罪過。」
秀才很生氣的說:「怎麼會是我的罪過?我既不是船伕,我也沒有乘船,怎麼會是我的罪過呢?」

禪師喝叱道:「因為你多管閒事!
船伕為渡人到河岸,心裏沒有殺意;
乘船的旅客,只是過河辦事,也沒有瞋恨殺生的意念;
他們無心,本來無過,就像虛空太極,任白雲烏雲更替,並不妨礙淨朗的天色。」

紅塵人世間,本來就世事無常,人力之微弱,難扶一切眾生之善。
秀才妄生是非之心,憑添煩惱閒事。

以上。摘自適才收到的一篇朋友無心寄來的故事。
我反省。
以下的那一則回應,請宅豬幫我刪了吧


janeju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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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任何一個死刑犯與我有仇
2008/04/24 10:17

我不贊成廢除死刑。

殺人者死,只不過是以暴制暴。
被害者不會因為加害者死亡產生"交相替";被害者不會也不會因此而愉快;
一命償一命,只是最基本的公平正義。
(以上不含冤獄)

為了人權?!被害者必須尊重加害者的人權??
我不同意!
那被害者的家屬呢?誰在乎他們的人權?

我不是支不支持白冰冰,我只是瞭解一個母親心中無法抹去的.失去至親的痛,
不管她是白冰冰或是路人甲,驟然失去至親的痛,一輩子都難以釋懷;
而如果親人還是被凌虐至死的呢?
我不明白,要拿什麼來說服那些莫名其妙.生活被外力撕扯到不堪的被害人家屬。

聖經說,要愛仇敵、要為恨惡你的人禱告......
佛家說,要「放下」........

新任法務部長說:「如果加害者可以換回被害者一條命的話.....」
我說,妳是故意在說廢話!妳明知不可能!
新任法務部長說:「讓一個生命結束,真的能夠平復被害人的傷痛,真的能夠就這樣補償被害人嗎?」
我說,傷痛已經發生,以命償命並不能平復被害人傷痛,沒有人會因此爽起來!
新任法務部長說:「尊重生命也是一種時代潮流。」
我問,廢除死刑就是跟上時代潮流嗎?
我猜,因為政策上的廢除死刑,會不會讓某些被害者家屬挺而走險自己執行死刑!

這種例子不是沒有,古、今、世界各地,都有。

(何其有幸,我沒有親友身陷囹圄在判死與判生之間擺盪;
更蒙主垂憐,我沒有親友因凶案死不瞑目。我感謝。但我覺得我有發聲的權利)

我尊重王清峰的專業及悲天憫人的情懷,
但我事不關己.狗吠火車的,反對廢除死刑!

「誰要是不聽規勸,那就把他從世界上消滅掉。」~~中世紀神學家『天使博士』托瑪斯‧亞奎那(Thomas Aquinas1225~1274)

好宅豬大叔(chengjackal) 於 2008-04-24 11:40 回覆:

看完您的留言,我感到有點茫然.

中國的禮記到春秋三傳,一直存在著一命償一命的矛盾,這種問題從來就沒有獲得解決,反而成為中國歷史種種血親復仇的背書,產生太多禮與法的矛盾衝突,不過,一命償一命,不論是國法或私刑,都有"經典"與"聖人"的背書,使得這個議題成為無解的難題.

如果很多事情如果能夠二分法的是非對錯,作出贊成或反對的結論,事情如果不是都很輕鬆的解決,就是會陷入無止禁的相持不下.

就像要講加害人的人權,就會有人認為要顧慮被害人家屬的感受.

不過,換個立場來看,如果以身為母親的身分,要站在"被害人母親"的立場贊成死刑,好像很少有人替"加害人母親"的立場設身處地一下,加害人的母親也是母親啊!他沒有殺人啊!可是他要為加害人背負許多犯罪帶來的道德譴責,不是嗎?這筆"正義"的帳,又該怎麼算呢?

如果一命償一命,只是基本的正義和公平.那麼,加害人的下一代,是不是也能用這種理由,行使"一命償一命"的正義和公平?

你可以說這是詭辯,但是,很多事情如果只是這麼簡單的"公平與正義",這個世界就不會這麼亂了,也不會有更多的呼聲要求更簡單的公平與正義.

就像"顧及被害者家屬的感受"與"保障加害人權益"這是兩種背道而馳的立場,但是,卻要擺在死刑的面前進行權衡,不過,換個角度來想,"顧及加害者家屬的感受"與"保障被害人權益",又該怎麼辦?

這個議題本來就是一個難解到近乎無解的問題,我不是智者,不可能有什麼智慧的節論.不過,我想,應該是還有很多可以思考的空間,畢竟,這不是一個是非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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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4/23 23:47
白女士不是請二二八的受害者忘記仇恨嗎???   二二人的兇手都沒捉到耶  她的全伏法了  話別說的那麼輕鬆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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