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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9/15 15:19:59瀏覽863|回應1|推薦11 | |
拜最近輿論與報導,我才開始了解有所得替代率這種事,真是孤陋寡聞,獻醜了。我不明白這詞是誰發明的,開始覺得所得與替代有何關聯,不過若加入退休這事,問題可真是不小。 若不受雇於人,面對當下、未來及終老前之生活所需,如無意外,個人決定工作到不能做、或做到不願意做。若受雇於人,則因其所屬組織之運作,基本上非全然個人意願,而有面臨退休之時。 所以非受雇於人、受雇於政府組織、受雇於非政府組織這三類社會群體,現在如何看待退休與所得替代率? 年金制度事關退休後的錢途,所以大家不免彼此張望、遐想:我少拿了、張三多拿了、李四根本不該拿……。輿論對軍公教年金制度,我看就是如此。 在網路上看到有軍公教人員表示,國家不該改變對軍公教年金的承諾、年金是軍公教拿回過去自己所繳。二種說法看來最有爭議。 如果這些網路所傳不是刻意造謠、別有居心,其實不難回應。其一,若國家無能力維持過去所做之承諾,結果會如何?其二,過去所繳能支應多久之未來? 圍繞在所得、退休、替代的政策、制度,其重心應回歸到在終老前之基本生活所需。以這種觀點而言,我的看法是,政府對所有人民所做的年金政策應是相同的。 除此之外,軍公教是國家必要的組織,應當高薪選用人才,但政府給予在職軍公教的高薪,毋須與前述之終老前基本生活所需做直接關聯,舉例來說,軍公教退休後能遊山玩水,應該源於在職時拿的高薪,而不是退休後所拿之年金。 年金政策不應受所得替代率框限,若不同意,可否告訴我能代表公平的所得替代率的數字為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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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