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台灣之道聽塗說指數
2015/04/16 11:50:52瀏覽816|回應1|推薦12

不久前看到一則新聞報導,關於章子怡批評台灣新聞自由成為造謠擋箭牌(http://udn.com/news/story/8/831304)。感嘆尚未停歇,新聞媒體就爆出周玉蔻所稱的郭台銘在台北市長選舉時捐了3億給連勝文一事可能並非事實。

在章案中,士林地院的判決看來是說,壹週刊轉載的內容是可受公評的事,因此章的誹謗指控不成立。雖然周案尚未告一段落,但若按照士林地院對章案的邏輯,感覺周案可能最後也成為是一件可受公評的事而了結。

X週刊不是免費的刊物,而周某上媒體節目我想也不是義務、免費的。可是一旦可受公評變為有心人士圖利的工具,想要這個社會存在公平、正義就淪為一種妄想,偏偏我們的法院對這種可受公評蓋了章!

以前我在文章提到對名嘴、資深媒體人的不解,因為我不知道對這二詞有何適當的英文詞句可翻譯。但不管什麼詞句,一旦職其業含有道聽塗說的成份,縱使其自稱一千遍、一萬遍專業、資深,有誰相信?不過在台灣,說一千遍、一萬遍專業、資深就真的成為專業、資深了!

道聽而塗說,德之棄也。

道聽塗說讓事實、真相蒙上煙霧,讓有心人趁機而入。我從不相信什麼幸福指數、幸福城市調查之類的,因為道聽塗說對一個社會是很不健康的:整天都得搞清楚什麼是道聽塗說的事,正經事都甭幹了!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chaols&aid=22276123

 回應文章

蘇信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2015/04/16 13:24

今天中午在電視新聞上看到某法官引憲法說保障人民的言論自由‥‥

但涉及私德和不是公共利益的除外,

我就看不出來章子怡這件事和公共利益有個鳥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