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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0 23:06:48瀏覽847|回應2|推薦6 | |
公投的用意 既然已有透過定期選舉選出之A. 行政機關首長與B. 民意機關代表,另有罷免之法伺候,何須C. 公投?A、B、C皆以投票為之,然A與B為人,C為事。但細究之,雖A與B為人,然事在人為,因主張而選,也因主張與作為而有去留異途,故選舉結果,雖名為其人,但實則為事,否則選民以貌取人便得。若A與B對某公共議題之作為不符部分社會人士之期望,後者便以C之方式探求全體人民對該公共議題之意向,相較A得8票當選行政首長,該公共議題之公投以5票獲得通過,致A與B必須對該公共議題提出因應與作為。將5票不比8票而言該公投存正當性之疑,做此解之士不直言廢公投實乃矯情也。
公投的結果 這4個公投結果的意義非不同意大於同意,而是未過495萬票之門檻。何故造成投票率低?試揭其可能原因: A. 不知公投為何 B. 4個議題都不重要 C. 人民不了解4個議題 D. 公投過與不過無濟於事 E. 公投製造對立,無助社會和諧 但將此次公投低投票率之狀比擬近日香港立法會換屆選舉之投票率,豈皆情有可原?抑或龜與鱉也,都是民主?
政黨的角色 政黨的作用,在匯集民意,並集眾志成城之力,取得執政,實踐民意。公投議題既與大眾利益相關,政黨並不該迴避,並就事論事,若有是或不是之外的其他選擇,理當表率陳述。卻有那公投前發表意見、但意向卻讓人感覺模棱兩可的政黨人物。想弄巧,卻成拙,不是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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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