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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15 15:57:01瀏覽1213|回應3|推薦9 | |
福車與瑪車發生擦撞,瑪車主將福車主毆致重傷,事件經報導後,地方首長道歉,施暴者之父母下跪道歉,更有廣大民眾除了對行兇者憤怒撻伐之外,甚至對施暴者之家長所經營之事業發起抵制行動。縱使有少數人,依媒體報導事件時所引用的視頻紀錄,察覺發生二車擦撞前,福車由快車道切入慢車道時有“鬼切”行為,然而眾多網友對此不以為然,強調事件重點並非駕駛行為,而是擦撞後的行凶毆打。 行兇毆打當然應繩之以法、絕不寬貸,但駕駛行為難道沒有檢討的必要嗎? 從媒體報導事件時所引用的視頻紀錄及文字敘述來看,台灣大道與河南路的地點已相當接近國一交流道,交通流量相當大,我幾週前行經此處時還塞車甚久,而不得不放棄改走國三北上。而此處之快車道與慢車道有分隔島,任何從快車道改走慢車道的行車人,都應該放慢速度、看清慢車道之來車才切入慢車道。按福車當時的速度與鬼切行為,難道不是任何行走在慢車道上的汽、機車駕駛所厭惡的行徑? 今天是福車碰上瑪車,但只要是福車碰上的是任何一般的用路人,除了當事人時間上的浪費與精神上的困擾外,因事件的處理,更是耗用公務機關的資源與更多人的不便,這些惡果,為何要影響一般奉公守法的你、我? 其他惡跡 鬼切可惡,因為很危險。除了安全的速度,駕駛觀念與行為更是關鍵。舉例來說,在高速公路上同向的三個車道中,某車用約80公里的時速行駛中間的車道,而這時常會看到大型車輛緊跟其後,二者距離之近,說是特技也不為過,有的大車還輔以喇叭或是閃遠光燈,而某車卻依然故我。你說誰對、誰不對?不管對或不對,這種危險,二車該如何避免? 在台灣真有不少神經病駕駛。舉例來說,國三的樹林收費站路段的車道夠寬夠大吧?在還設有收費站的某天,在我開始放開油門、準備減速通過、左右無車的同時,發現後方有一自小客緊跟在後,而在寬廣的樹林收費站路段,該車竟然閃我遠光燈。 另一種神經病駕駛,也發生在高速公路,當時我在同向的三個車道的最外側,用時速80公里走這段長距離的爬坡,而後方有一部自小客漸漸於同車道向我駛近,在二車不能再近時,該車閃我遠光燈,而此時中間車道並無其他車輛。 最多的神經病駕駛,可在市區道路上不只常常、也是每天都可發現。他們通過十字路口前,常常趁紅綠燈由黃轉紅時,加速通過,也就是說,就是闖紅燈,因為燈號在轉紅燈時,他們的車還在路口的停車線前,甚者還一輛跟著一輛加速通過。 我停車場附近不到200公尺處有一座國小。我昨天車開出來駛在國小大門前的路上,刻意算了一下,發現10個上學的學童,有8個是家長騎機車載的,若加上坐車上學的人數,走路上學的比例應該更低。 福車瑪車擦撞事件,顯示的豈止是治安。基本的交通安全,早就因大家的鄉愿而被忽略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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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