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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9/10 21:59:28瀏覽1095|回應9|推薦78 | |
回台超過兩週,心情罕見地不太好。主要是財務壓力吧;原本因為先生的薪水主要在繳房貸,孩子在 NZ 的生活費由我們的之前的紐幣儲蓄因應,我的薪水就支應我和先生的生活費和雙方的孝親費等,節省一些倒還能存下一點小錢。
但回台後先生要求我一同搬到他的宿舍去,主要是因為公公過世之後,婆婆不願續住(這也合理,睹物思人嘛),但又不希望先生放棄好不容易配住到的宿舍,於是要求我們搬到先生的宿舍,原先居住的房子租人。先生比較瞭解婆婆,說其實是因為婆婆生性節省,公公過世之後不想再住宿舍,自然沒有理由付宿舍的水電管理費。
這我當然能夠體諒,只是原先公婆及小姑住在先生的宿舍已由我們支付租金,現在再加上水電管理費,我們的現金收支馬上出現 net cash-outflows, 讓我覺得非常沒有 sense of security。至於原先居住的房子租人,那更是不可能。原本家中物品就多,現在因為公婆及小姑東西在宿舍的物品多半未搬走,我們只能將生活必需品搬入先生宿舍暫時應急、、、婆婆再次造訪宿舍即不停哭泣,誰忍心要求婆婆搬走物品呢?
理性來說我都能體諒,可是搬家總是麻煩,而且因為宿舍隔音不佳,我已好幾夜沒有睡好、、、想想自婚後因為先生要求,不但我的工作一換再換,也已經配合搬了六次家,說實話要沒有 resentment 真的很難。先生也深知本人只適合同甘不宜共苦(!)只好在生活各方面對我更加照顧做為補償、、、
此次回台,好不容易換到公立大學,原本是覺得薪水雖不及我在 NZ 的一半,但因為有退休後的年金稍可彌補也無妨。誰知一回來就遇到年金改革,面對不確定性也就罷了,民意的批評,好像公立學校教師刻意要 take advantage of the other people… 但對我來說,到公立學校任教不過是單純比較「勞雇契約」之後的結果;因為公立大學任教受到許多法規限制,比方說教育部即不承認我在 NZ 任教的年資,敘薪時薪級倒回 7 年以前起算,又沒有私校的彈性可以依照我的研究教學積效提供加給。
結果呢,我在公立學校雖說是職級較高,月薪還不到我 7 年以前在私校任職的 8 成。這下子更好計算了,年薪約是我之前在 NZ 任教的三分之一。回台任教薪水少也就罷了,還變成社會上被檢討的對象,真是令人心灰意冷、、、當初想回亞洲任職,主要是比較台灣和對岸的工作環境,因為我可用英語任教,在對岸能獲得的價碼也是在台的倍數。相熟的博士生 R,因為怕我在對岸吃虧,連當地的 social network 都幫我打點好了。後來我選擇回到培養自己的土地任教,博士生 R 可以瞭解但也不無 disappointment.
這樣低於國際水準的薪水,加上要配合先生家庭要求的支出,真的無法儲蓄。如果沒有退休後足夠的年金,難道要我寄望下一代來奉養我嗎?或是、、、等同於逼著我再度離開台灣呢?以我的年紀和不太妙的適應能力,豈不是又要經歷一段艱苦的陣痛期呢?
唉暫時不要想太多了。反之令我欣慰的是,父親最近身體雖仍不適,但心情好多了。聽母親說,是從父親開始願意做健身操開始的。每天約一小時,從一週兩次到天天做,父親做出了興趣、、、或許有受到我和母親的影響吧;母親喜歡做類似瑜珈的動作,我也常和她討論做操的秘訣和樂趣。父親在一旁傾聽,我們從未想到他會主動要求試試看、、、加以他們居住的 retirement village 聘請很好的 instructors, 也有熱心的志工老師教導他們做操;這樣真的很好,希望父親能持續他的興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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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工作職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