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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6/28 10:38:56瀏覽621|回應2|推薦44 | |
好不容易盼到學生 C 繳交論文,我以為終於可以鬆口氣,沒想到因為 data 是從他校取得,必須獲得該校老師的授權。學生 C 說,資料是他向朋友借帳號取得的,他不知道怎麼辦。為了讓學生 C 順利畢業,我找到了在 Australia 該校認識的一位老師,說明情況並解釋說我和他以及學生 C 可以利用學生 C 的碩士論文做基礎,未來共同發表論文,這樣學生 C 的論文,才不會有智財權的問題。 取得 Australia 該校老師同意之後,學生 C 必須在自己的論文中附上說明,並請該校老師簽名以示負責。我心想,已經幫忙到這個地步,就要求學生 C 寫好聲明並和該校老師聯繫。 沒想到學生 C 可憐兮兮地問說,Is there any similar statement(s) that I can refer to? 我心想,我也是第一次遇到這個棘手的問題,唉只能好人做到底,我幫學生 C 寫了聲明請他校老師簽名,心想反正這是我最後一次幫忙他了。 一個月後,學生 C 論文的成績出來了,A。評分的教授們大為讚賞,有一位還說要不是 writing 不夠好,他覺得應該給 A+。Err… 我心想,謝謝您的稱讚,論文的研究 idea 、理論推導、還有實證結果的討論大部分都是我的貢獻,不敢當不敢當、、、 因為碩士論文成績只要到達 B+ 以上,就可以申請讀本校的博士班(換句話說 grade A 真的已是非常好的成績)。沒有多久學生 C 又來找我,說他想要申請進入博班,不知道我覺得最近有些什麼題目,值得研究的阿? 我很努力地 remaining polite, 告訴學生 C 說,我個人以為,要讀博士班,應該是要鑽研自己有興趣的題目。而且本系的宗旨是 getting people who are interested in academic research, rather than in the degrees only. 要不到題目的學生 C, 當然很失望。他臨走前我不得不提醒他,因為和 Australia 他校的教授說定了,我們必須繼續合作;而且,這對他申請博班有益。學生 C 唯唯諾諾地說感激給他這個機會,垂頭喪氣地離開了。 和 Australia Uni 的教授討論之後,他有一些疑問,主要是金融業購併盛行,clean data 有些麻煩,他校教授想確定學生 C 有注意到此問題並已適當地處理。 我把他校教授的問題轉給學生 C,可他照例是(也不知道有沒有弄懂問題?)沒有答案。於是我只好對學生 C 說,請他把處理好的 data, computer codes, 還有 output files 轉給我,我們會接手做研究。因為之前在討論時,我有看過紙本的 output files, 所以認為這件事對學生 C 是舉手之勞。 沒想到許久之後學生 C 回覆說,他很抱歉讓我等待,因為他上次回中國時,將存有論文相關 files 的筆電,留在家中了。不巧家中又在整修,即使要請人幫忙 copy files, 也必須要等到整修完成。我心想,一般人對重要的資料,應該會備份帶在身邊吧?可能是每個人處理方式不同,我除了等待也別無選擇。 之後又發生了兩件事,讓我預想道,我應該是等不到學生 C 的資料電子檔了。 首先是,另一位過去的學生 K 告訴我,學生 C 其實不會跑他論文所採用的 computer package. 學生 K 說,因為學生 C 在他感情受挫時,非常 support 他;所以當學生 C 要求學生 K 給 computer codes 時,後者雖覺不妥但還是給了。 以上這個「秘密」,在學生 K 得知學生 C 論文得到高分之後,覺得不平而說了出來(據學生 K 說,他向來學業成績比學生 C 好一大截)。 我知道後非常吃驚。Computer packages 邏輯大同小異,多數人只要學過一種,即使是新接觸的 computer package, 應該很快上手。更何況學生 C 大學部的 major 是 computer science, 理當專精於更高階的 computer languages、、、而且學生 C 論文採用的 computer package 相當 common, 照說對 computer science major 的學生來說,應該是非常簡單的阿! 接著我聯想到,之前同事 P 要找人幫他寫 javascript 程式,我推薦了學生 C 給他,不曉得進行得如何?一問之下,同事 P 竟然說、、、 他認為學生 C 對 javascript 並不熟悉,因為雖然學生 C 最後有把作品交給他、、、但同事 P 請他稍做修改的時候,學生 C 卻完全無法 handle. 我追問同事 P,什麼叫做「最後」(eventually) 把作品交給他?同事 P 說,就是在學生 C 把他名下的研究預算,全部依照工作時數報光的時候。同事 P 苦笑著說,這可能是他所購買過,最昂貴的程式成品了。同事 P 沈吟了一會兒,又說、、、 他覺得學生 C 是將程式外包給別人做的;提醒我小心不要被學生 C 利用。因為起先同事 P 告訴學生 C 需求的過程中,他無法提供任何的 intermediate product;而當同事 P 在兩個月後拿到程式,跟學生 C 溝通要如何修改時,學生 C 的反應,好像對自己寫的程式完全沒有印象。 聽到同事 P 的 comments 時,霎時間我覺得呼吸困難。 、、、為什麼學生 C 論文的實證結果那麼漂亮?完全和理論預期相符? 、、、如果他不會用 computer package, 他是將實證部分外包了嗎?還是、、、beautify 結果了呢? 、、、而且為什麼他無法回答 Australian Uni 教授對資料處理的問題? 、、、然後,為什麼當我詢問他有關他論文的問題,他通常答不出來;被問急了他就推說都寫在論文裡面了? 論文、、、呃,是學生 C 自己寫的嗎? 我永遠不會知道答案。因為學生 C 從此再也沒有跟我聯絡。 (事後同事 P 說他並不怪我,我心想那確實不能怪我吧!不過又一陣子我才知道,因為學生 C 用完他的研究預算,同事 P 那一年無法依原訂計畫到美國開會;只能說不巧他運氣也不好,當年系上開會的預算吃緊阿、、、) (我以為此事就在我感嘆識人不清後落幕、、、Well, 我錯了,這件事還有後續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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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工作職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