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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6/07 08:33:47瀏覽1451|回應27|推薦101 | |
小常﹐是位對我有恩的朋友﹐保護著當年剛踏入職場﹐不懂世故的我。 結束了走秀打工的生活﹐當年那個愛玩海沙的女孩﹐已經夢想成真,內心世界從此飛揚了起來; T 字舞台上的那一個我﹐已正式畫下句點﹐踏上人生舞台上的我﹐正是要邁出大步的時候。 想起有一年,我迷上新店山林中的溪釣﹐冒著風雨﹐一趟往返總要耗盡三小時的車程﹐我卻經常樂此不疲﹐當然,學校的課業對我來說也越來越感覺到吃重﹐最後玩到微積分補考死當。怎麼也想不透當年的我﹐是怎麼考進這所頂尖的以男生為主體的學校............! 所以說﹐在女生是少數民族的校園內﹐我能榮登笑花..........不!..........是校花﹐也不足為奇了。 忠孝東路四段是我第一個工作的地點﹐得到爸爸的同意﹐順利搬出在大直的大哥家﹐經由同事姊姊的介紹﹐租到一個房間﹐同居的另ㄧ位女性室友﹐與我來自同一個城市﹐在東區知名的百貨公司擔任櫥窗設計師。 由於行業有別﹐女室友總是近深夜才看的到;我一早要出門工作時﹐她仍在呼呼大睡﹐因此沒有特別多的互動。第一個月高高興興領的薪資﹐還沒來的急存進銀行﹐第二天就不翼而飛﹐我當天上班時悶悶不樂。坐在一旁的老板特別助理小常先生﹐好奇我的神情與平日有別﹐順口關心了我一句﹐結果不問倒好﹐這一問就問出委屈的眼淚來﹐小常聽完我掉錢的事後﹐拍拍我的肩膀﹐笑著說一句話 :「 今天下班後﹐我陪妳回家找! 」 我們吃過晚飯﹐小常說今晚要上演一個戲碼﹐片名叫便衣刑警抓賊記。我當時的緊張與無奈﹐心臟隨著快到家門的腳步聲砰砰作響﹐由於事先與室友通過電話, 我已在松山分局報案﹐刑警約定晚上九點家中進行筆錄徵訊。當我們一進門﹐室友已經坐定放下手中的雜誌﹐神色穩定的她﹐看不出有任何的不同﹐小常遞出名片表明是刑警的身份﹐對於這個動作,是原先劇本沒交待的。 我在一旁也參與筆錄部份﹐時間一分一秒的過去﹐空氣變的格外凝重﹐室友開始坐立不安﹐要求點了根煙﹐這時我才發現她的手開始顫抖﹐我此時尷尬的離開進了房間。沒有多久小常遞給我遺失的薪水﹐當時點了點數字發現有短少﹐但我並沒有再追問﹐很高興的放進上班用的皮包﹐送小常出門。 過了一個月﹐我就搬離原住處﹐找到更近的租屋﹐就在公司斜對面的大樓內﹐有一位沒有對話過同事, 小鬼, 也是我的室友。二房東是東區某知名餐廳的董事。有天晚上我在房間跟男性友人聊天﹐當時小鬼還沒回來﹐不久房門被重重的敲擊著﹐朋友開門後我看到醉醺醺的二房東﹐大聲嚷嚷要收房租。我心想還沒到該繳的日期﹐怎麼可以如此無禮?我的朋友很有禮貌的對房東解釋著還沒到該繳的日期﹐這時房東突然一巴掌打到友人的臉上﹐說著一推醉醺醺的話﹐後來小鬼回來﹐我們與房東說好這次是提早給他房租﹐才讓房東歪歪斜斜的與太太離開。事後送朋友下樓﹐對他的無緣無故的挨打,深深感覺愧疚。 第二天﹐我懷著極度不安心情的告訴小常﹐他發了憤憤不平的脾氣,這讓從來沒有看過他發脾氣的我也被嚇到。等不及到下班﹐才中午吃飯時間﹐他就要我帶他去找房東。這時房東整個人變的謙和有禮﹐不斷向我道歉著﹐永遠記得小常當時對他說的一句話 :「 她一個小女生年紀輕輕在台北工作﹐你房東沒幫助她,還欺負她 ﹐這樣像話嗎? 」最後房東想以降低房租以示道歉的誠意﹐但我不接受﹐於是又再度搬了家。 日子過得好快,幾年的時間一下子就過去了﹐我離開了當時那家公司﹐但腦海中始終想念著小常。經過側面打聽﹐得知他後來生病住進醫院﹐出院後只能留在高雄中鋼做臨時的工作。好不容易,我們終於通上電話﹐得知他過的並不寬裕﹐於是我幫他小小的忙。此後我們就再也沒聯絡過。 現在步入中年的我﹐有時不知覺的回憶過去美好的歲月﹐總是難忘這位﹐對我有恩的朋友............. 小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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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