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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1/21 12:18:49瀏覽455|回應0|推薦3 | |
藝術必須傳達思想及意志,但只傳達思想或意志者就不會是藝術;相聲必須逗樂觀眾,但只是逗樂觀眾的話就並非相聲。相聲這種藝術,必定得建立在特定的表演形式下,才叫做相聲;文學亦然,不然它怎不是繪畫或者音樂?形式為錘鍊之技藝;思想意志為深掘之基礎,兩者永遠在無限接近與極盡背離中擺盪,但永不相等。 你問我什麼是文學,只能回答你這樣膽怯保守的基本教義。但或許你已經知道,夏宇的《備忘錄》中有一篇〈歹徒丙〉,僅有題目與圖。你就可能問了「為何這是首詩,而不是畫?」先告訴你林耀德先生在評論集《一九四九以後》中不認為這是首詩,因為林耀德先生只將它當成單篇看待。如果你知道〈歹徒丙〉,那你一定也知道〈歹徒甲〉、〈歹徒乙〉,若將這三篇視為系列作品,就如同一個解構進程的分解動作。此時與其說〈歹徒丙〉有圖無詩,不如讓「歹徒丙」同時也是本文,或者根本沒有內文。中外皆曾有過一字詩,今天我們能否接受零字詩?我認為插圖正是一種特別的手法,它轉移了我們對「這首詩沒有字」的注意,只注意到「這篇東西有張圖!」應該要穿過這張圖,去追索歹徒甲、乙、丙的思想與精神──它們究竟想「表現」對什麼的解構?當然這手法是極端的,越極端的手法越雙面,只有第一個走極端的是天才,後面都是致敬。所以你該知道,文學從以前就依賴破格,所謂「反常合道」即是。但不能只看到「破」,你必須知道所有「破」都有它針對的「格」;所以在問什麼是文學之前,必須要想想,是什麼樣的環境背景使得我們需要問「什麼是文學」。文學總是不停地定義與反定義,因為他是活的,跟人一樣,幸好一切都還算其來有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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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作|散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