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基督教教義-素食是神之道(11)
2008/05/23 08:24:27瀏覽398|回應0|推薦0

上集提到,大白兄弟會版本的聖經,對耶穌的描述十分生動活潑,
諸位一看到文字就會自動浮現畫面,而這幅畫面,宛如耶穌具有和動物溝通的能力一般。
無獨有偶的,在遙遠的「應許之時、食肉境界」中(參考神之道第 4 集、第 5 集),
民間盛傳那位非常有智慧的所羅門王,也具有和動物溝通的能力哦 !
真奇怪,像這麼美麗的傳說,列王紀的無名作者卻不記載,
這位無名作者似乎只會幫所羅門作「反」宣傳呢 !(參考神之道第 9 集)
1972 年諾貝爾醫學獎得主,也是號稱「動物行為學之父」的勞倫茲博士,
他把自己最得意的著作取名為「所羅門的指環」,意思就是,
勞倫茲博士謙虛地暗示,他就是戴了「所羅門的指環」,得到了:
「與所羅門一樣的與動物溝通神力」,所以才能夠寫下這本書。
呵呵呵...這個美麗的傳說,隱隱透露著耶穌與所羅門之間,不可思議的默契呢 !

言歸正傳,嗜血貪肉的基督教八哥為什麼會將吃腐屍視為理所當然,其中一個重要原因,
就是動物們不會說人話,無法為自己的生命發出捍衛與抗議之聲,
諸仁者不妨靜心思考,捫心自問,如果你具有「與動物溝通的能力」,你還會吃肉嗎 ?

列王紀上5-1~5-11:
推羅王「希蘭」,平素愛大衛...
希蘭派人去見所羅門說,你想要建神殿的事我已聽說了,我必照你的心願而行。
我會提供你香柏木和松木,你也要成全我的心願,將「食物」給我的家。
於是,所羅門每年都給希蘭麥子 2 萬歌珥,清油 20 歌珥,作他家的「食物」。

由以上這段可以看出,不只亞比該(參考神之道第 9 集)很小器,所羅門更是小器,
希蘭王是所羅門父親大衛的好朋友,所羅門每年送給希蘭王的「食物」,
竟然連 1 隻牛、 1 隻羊或 1 隻肥禽都不給吃呢 ! 呵呵呵...真是小器的一家人。

馬太福音6-29:
耶穌說,我老實告訴你們,就算是所羅門極榮華的時候,他所穿戴的還不如這一朵野百合。

如果你夠聰明,就看得出耶穌的「絃外之音」。
(呵呵呵...原來,耶穌也認為,列王紀中描述所羅門的奢華,全是謊言。)

路加福音14-5:
耶穌對法利賽人說,你們中間誰有驢或牛,在安息日掉在井裏,不立刻拉牠上來嗎 ?
(既然你們法利賽人都能作到這件事,也該能體會我為什麼在安息日為人治病才對 ! )

呵呵呵...
難怪耶穌老是嘆息,大部份基督徒的「義」,皆不如法利賽人。(參考馬太福音5-20)
也難怪神之子老是說...

馬太福音7-22、7-23:
耶穌說,當那日(末日審判)必有許多人對我說:
「主啊,主啊,我們不是奉你的名傳道、奉你的名趕鬼、奉你的名行異能嗎 ?」
我也必定明明白白地告訴他們說:
「我從來不認識你們,你們這些作惡的人,離開我去(BBQ)吧 !」

歌羅西書和提摩太前書(參考神之道第 9 集、第 10 集)一樣,有嚴重的「偽造」之嫌,
也是基督教八哥引經據典時的最愛,
不過,因為這與主題「神之道」無關,所以本姑娘也僅提供簡單線索,不多浪費時間。

歌羅西書4-18~4-21:
你們作妻子的,當順服自己的丈夫。你們作丈夫的,要愛你的妻子,不可苦待她們。
你們作兒女的,要凡事聽從父母。你們作父親的,不要惹兒女生氣...

以上是「歌羅西書的作者」說的,接下來,請看「神之子耶穌」說的...

路加福音14-26:
耶穌說,人若不「恨」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姊妹及自己的命,就不能作我的門徒。
馬太福音5-46:
耶穌說,你們若愛那些「愛你們的人」,就得不到天父的賞賜。
馬太福音10-34~10-39:
耶穌說,我來,是叫人與父親生疏、女兒與母親生疏、媳婦與婆婆生疏。
人的仇敵就是自己的家人,
愛父母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愛兒女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
愛惜生命的,就喪失生命。

請問基督教八哥,你們要信耶穌說的,還是歌羅西書作者說的呢 ?
諸仁者請靜心思考一下,為什麼耶穌會發此「驚人之語」呢 ?
很明顯,耶穌認為,世俗的某種經驗或習俗,必定是和「神之道」不相容的,
而這種經驗或習俗,近乎是「普世價值觀」,逼得耶穌不得不作最極端的「全面催毀」,
而且,很明顯,耶穌所要催毀的這個「與神之道不相容」的價值觀,
是源於「家庭」,且和「愛惜生命」有關,
(所以,這個經驗或習俗與「殺人放火強姦」無關 ! )
如果仁者夠聰明的話,應該已經猜出神之子耶穌所要催毀的價值觀是什麼了...
就是「嗜血腥、貪肉味」。
像這樣的「驚人之語」,在路加、馬太 2 福音同時出現,可信度就無需懷疑,
反而,歌羅西書的作者,如果經常跟在耶穌身邊,必定「更常」聽到這類的「驚人之語」,
那麼,為什麼還會說出和「神之子口頭禪」相反的東西呢 ?
有關歌羅西書的「詭異」,下集,本姑娘將為大家作更深入的破解。

詩篇40-6:
耶和華我的神啊,祭物和禮物,你不喜悅。燔祭和贖罪祭,非你所要。(大衛)
詩篇50-9~50-14:
我的民啊,你們當聽我的話,我是你的神。我不從你家中取公牛,也不從你圈內取山羊。
因為樹林中的百獸是我的,千山上的牲畜也是我的,山中飛鳥、野地走獸,也本就屬於我。
你們要以「感謝」為祭獻給我,也要榮耀我。
(這段的內在邏輯很明顯是要表達:「血祭」令主蒙羞 ! 請基督教假門徒睜大你的眼睛。)
詩篇69-30、69-31:
我要用「詩」讚美神的名,(呵呵呵...,不是用「放血」哦 ! )以「感謝」稱他為大。
這便叫耶和華喜悅,勝過獻「有角有蹄」的公牛。

歐買尬 ! 大衛竟然還「加強語氣」呢 !
詩篇素來有「智慧文學」之美稱,誠不虛也。可惜,得不到基督教八哥們的青睞...

詩篇147-8、147-9、148-10:
祂用雲遮天,為地降雨,使草生在山上,祂賜食給走獸和啼叫的小烏鴉。
野獸和牲畜,昆蟲和飛鳥,都當讚美耶和華。

可惜,還來不及讚美完耶和華,已經進了假門徒的肚子了 !

有關所羅門的智慧,再補充一點...

傳道書3-19~3-21:
所羅門說,世人遭遇的,獸也遭遇。獸怎麼死,人也怎麼死,氣息都是一個樣。
人並沒有比獸強,都是虛空,都歸塵土。
誰知道人的靈就一定是往上升,獸的靈就一定下入地呢 ?

原來,所羅門也認為,生命不只在血中,也在氣息中。
而且,所羅門並不排除有一種可能...「獸的靈往上升,基督教假門徒的靈下入地。」
所以,人在神的眼中,真得比較高等嗎 ?
在摩西 5 經中,很明顯,耶和華「最喜歡」的血是羊血和牛血,其他動物的血,
耶和華認為「不夠聖潔,不能贖罪。」
而羊和牛剛好是自然界中,吃素「最徹底」的代表性動物...
依此邏輯推測,只有一種人(動物),在神的眼中是比較高等的哦 ! 而其他的人...
有智慧的所羅門說,他們的靈,有可能下入地。

路加福音13-34:
耶路撒冷阿、耶路撒冷阿...我多次願意聚集你的兒女,好像母雞把小雞聚集在翅膀底下,
只是你們不願意。

這段,神之子自比為母雞哦 ! 人,真的比動物高等嗎 ?

( 不分類不分類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bu9650&aid=1893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