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你問我支不支持死刑,你不會得到我的答案。 你若問我該不該修改制度與刑期,我會告訴你要。 一個中年人,離婚後他付出巨額贍養費給前妻。而後他獨力撫養三個小孩,最大的才十二歲。他的薪水去掉房租、水電費、一般用品費後所剩無幾,他無法送小孩入幼稚園或保母託管,因為他沒錢,只能請大的照顧小的。被錢逼急的他,走上擄人勒贖一途,因為金錢交付出了問題,走投無路的他最後撕票殺人重判死刑定讞。 另外有一個剛滿三十的年輕人,家境寬裕,他從二十多歲時吸毒,最後成為毒品供應商。他首次入獄被判了十年,因為父親聘請了很好的律師。假釋出獄後,他未能改邪歸正,仍然吸食並販賣毒品、誘引他人吸毒。許多年輕人未能控制自己而他的供毒買賣而毀了一生。第二次他被判刑二十二年,只要十五年就能提出假釋申請。依舊,他仍然⋯⋯販毒。 一個是直接殺人,並留下三個孩子的社會責任。 一個是慢性殺人,並留下許多隱性毒販的社會責任。 請你告訴我,是要改變死刑還是改變法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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