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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豈能帶頭仇富?
2010/10/04 13:53:55瀏覽915|回應1|推薦12
前一陣子,不知是哪個"天才"官兒因為貧富差距過大問題,提出了開徵"富人稅","奢侈稅"的構想,以解決貧富差距日益擴大的問題。

首先,富人不是人麼?憑什麼錢賺的夠多,就要被額外加重課稅?憑啥弄出個"富人稅"?再來,購買的物品按照其價值課稅,愈貴的東西被課的稅愈多,難道不算公平麼?憑啥弄出個"奢侈稅"?

縮減貧富差距,問題豈在這些末節?

照道理講,在公平的基礎上,錢賺得愈多是應該被課較多的稅,這樣才公平。例如今天我賣股票賺了一百萬,讓政府課個30%;我公司今年營業利得達到2億,政府課我20%的稅;又或者我賣土地賺了十億,政府課我50%的稅。。。而一個上班族一年收入60萬,政府只能課5%的稅。。。換言之,賺得愈多就按比例提升稅率,賺得少就少課,這才是一個公平,且名正言順的賦稅制度。而減少貧富差距,除了從公平稅制,課徵資本利得下手,政府還得朝向創造投資環境,增加就業,提高一般薪資所得標準的方向去努力,才有可能降低貧富差距。

這些事政府努力不夠,卻突發奇想的,帶頭構想這"仇富"政策,買個奢侈品竟好似千夫所指?

請問政府主事者:"有錢,犯法嗎?"

即便開徵這些鳥稅,對縮減貧富差距能產生任何效果麼?人家一年賺八千萬,我一年還是只賺60萬,甚至更少,我的褲帶依然很緊,則政府對富人開徵這些鳥稅,能解決我入不敷出的問題麼?

貧富差距問題乃是人類社會競爭下的自然產物,而不是罪責,所以在稅制上變相"懲罰"富人,這完全是名不正言不順的歧視條款。

要真正徹底的降低貧富差距,乾脆就限制每人最高所得,豈不兩便?問題是,政府哪能夠限制人民:"不准賺太多錢"?由此可見,只要是合法所得,賺再多都不是罪過。若這不是罪過,政府憑啥懲罰富人?

只因某個頭殼燒壞的官兒突然發現"貧富差距愈來愈大"?

既然政府不能這麼搞,那就把課稅制度弄得公平一些,再輔以增加一般薪資所得的辦法,多管齊下,期使在貧窮線上掙扎的人民減少,達到"只患寡,不患不均"的境界,則貧富差距擴大的問題,就可以相對不再那麼重要了。

不問公不公平,卻以犧牲少數人的權益為手段來獲取大多數人的認同,這和當年共產黨打倒少數地主,爭取工農階級認同的手法,有啥子不一樣?

更何況,若採用了這樣的鋸箭法,劫了富卻濟不了貧,又為的是啥?
( 時事評論雜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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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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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是真的
2010/10/11 13:20
馬總統宣示推動稅改、改進環評制度
【經濟日報╱記者蘇秀慧/即時報導】 2010.10.11 12:33 am

馬總統10日宣示,經濟發展的策略不會只注重成長,提高經濟成長的同時,要設法改善失業與貧窮問題,政府將盡一切努力,調整產業結構,增加就業機會;擴大社會福利,同時必須持續推動稅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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