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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23 21:49:58瀏覽2357|回應3|推薦15 | |
事件一:買了大樓新房子後,因網上見解對於陽台是否可以裝鋁窗莫衷一是,事涉地方自治範疇,新北與台北的處理方式似乎又不同調,能查到的法條或有關聯又或有矛盾,寫信到新北市政府,案件被分到公寓大厦管理科,幾日後回信了,列了公寓大厦管理條例第八條給我,不說可以也不說不可以,回信內容還是文言白話摻半,搞得我益發糊塗,給了一個差評。 可能是前信鄙陋承辦人員看不明白,我又寫一封信,內容詳盡問題亦條列陳之,心想這下夠清楚了不會再雞同鴨講吧?猜因前次差評之故,承辦人員親自打電話來說明,講得還是讓我糊里糊塗,因為這法條和那法條如何如何...可我實在太佩服此姝能言無不盡卻始終令你丈二金剛摸不著頭腦的本事,講了半天我終究還是不明白,我途中發問她不正面回答老在東拉西扯,受不了後我請她把剛說的法條email與我,我自個查去,至少有了材料我就能弄清楚這些法條是如何互相解釋的,她滿口稱好。過兩天收到信還是那一條法條,弄得我又矇了。這條我早知道,就是沒弄明白才來發問,誰知此員竟行禮如儀照樣弄這條唬攏人。 依前例在事後滿意度調查照樣給個差評。我又寫了信罵他們只會打官腔,她電話來說她也沒辦法,到底要如何才能令我滿意呢?有些法條因管理的部門不同她也只能去信詢問,若對方給她官式回覆她就只能這樣貼給我。我問,難道妳不能統整一下各法條,條列好再把答案直接告訴我嗎?她很為難,說依她部門的解釋只能給我這個,其它法條她沒有解釋權。言下之意便是她若答錯是要負責任的,只好打官腔打太極。 看到沒,雖說只是小小公務員,但權小責任大,做不好就要擔責任,這就是小小公務員也能勇於勤打官腔之道,連他們都搞不清楚或不能搞清楚,遑論我們小民? 我若可憐她們誰來可憐我們? 事件二:我住的地方是重劃區,按理說電線電纜都地下化了,沒想到交通號誌桿上還掛著一大堆線,我又雞婆寫信去新北市政府檢舉。這次是一位交通局的先生打來,一聽那口氣就知道是個推諉的傢伙。一開始說那本應歸區公所管,但由於號誌燈是交通局的,區公所不願接手此案便硬推給交通局回覆,說得還挺委屈。接著提到那是號誌燈及警察局監視器的電線,還有一些是第四台的。這問題會發生是因為當初規劃重劃區時沒通知他們配合,沒人通知他們就不會主動去申請管路預留,等到這裏路開好房子蓋了,需要交通號誌燈他們就派人去會勘裝設,那號誌燈總要吃電吧,所以電線就只能掛在外面了。至於第四台的線,他笑笑說剪了還會再來,他們也沒這經費,言下之意就是剪了也白剪,不想剪的意思啦。 我問,第四台的線難道不能開罰嗎?既有此弊病你們部門不能立動提出立法?他又提到他只是小小公務員能主導的事不多,上面的人若不理也沒辦法。這點我是相信的,可基層人員天天面對弊端卻不思解決,這麼多年過去了,事情依舊推到我只是小小公務員能力有限云云,那我們小民又該找誰把事辦好呢? 公務員明哲保身不做不錯心態可見一斑。甚至還學得了一堆令人看不明白,似文言似白話的鬼話連篇,橫向連繫差又不願勇於任事,這就出現上述情形,打了電話卻什麼也沒解決。 不能說公務員不優秀不做事,但我們的政府系統一定少了些什麼東西才會如此無效率。 大家都沒錯那錯的究竟是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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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雜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