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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9/07 17:02:30瀏覽875|回應0|推薦0 | |||||||||||||||||||||||||||||||||||||||||||||
請聯網處理SCFtw(x)與GAIL的違規行為暨本人拒絕被罵賤貨聲明 前言: 一、請聯網當局以本文列舉事實處理SCFtw(x)與GAIL的違規行為,並請梅峰市長對本「前市民」之權益予以維護。我也強烈質疑聯網,本人舉證已非常完整,聯網當局也一再承諾「處理中」,但這個流程究竟要多久,你們沒有一套SOP嗎?一年多了耶!再久一點總統都要換人當了! 二、並請聯網當局追究SCFtw(x)在網友訪客簿的造謠行為(見第二部份(6)給博士大爺SCFtw(x)的一席話) 三、本文所附連結為本文完成時所訪,證據在本文之後,其他證據多到我無法列舉,請見諒。 四、GAIL與SCFtw(x)以兩人以上的組織規模聯手有系統的造謠攻擊本人「特大號的種族沙豬」、「賤貨」、「種族沙豬」,請聯網以行動表示你們反對此一行為。 本文: 除了陳某人,難得有人能引起這麼多不同政治立場之人的反感。雖然有人表示此二人的言行不值得研究,不過,這與我素來的作風不同,與我的目的也不合,在本文公開發表後,本人要求聯網當局依規定辦事,或至少是依把monalisa(蒙娜麗莎)砍頭的前例辦事。否則,豈不證明了SCFtw(x)與GAIL有特殊權力或對本人特別歧視? 以下分為兩部份討論SCFtw(x)與GAIL的行為: 第一部份:聯網的義務 (1)規定與案例:聯網公告(引用) 【網路城邦】非法轉貼他人文章爭議解決流程(2005/09/15 10:42:30): 嚴正聲明 …聯合線上並非司法單位,並無在法律上裁定各項法律爭議及著作權歸屬的公權力,只能依照「UDN網路城邦服務條款」來維持這個虛擬世界的良善。我們的判斷未必都是絕對正確的,但為了保障大多數網友的權益,我們還是會依照服務條款及相關處理原則來進行刪文或停權的動作。 近日停權處理(2005/10/20 18:57:45): …近日有網友大量到其他網友訪客簿,張貼不實謠言,如有發現此情況,請向電小二檢舉。 經勸告不聽者,將予以停權。… 網路城邦未授權任何網友代為張貼言論(2005/10/06 10:53:19) …本站並不提供「用IP查詢網友」的功能,貼文者的IP保留在udn後端伺服器,其他人無法從網頁上得知貼文者IP。…聯合線上並非司法單位,沒有在法律上裁定各項法律爭議的公權力,只能依照「UDN網路城邦服務條款」來維持這個虛擬世界的良善,對於違反服務條款、干擾本站和善運作的使用者,我們有權不接受對方參與。 對於干擾本站和善運作、造成多數網友困擾之文章、留言,將由聯合線上統一刪除;我們也會對貼文者提出警告,並持續觀察事件發展,情節重大者將給予停權處分。希望大家可以遵守「UDN網路城邦服務條款」,共同維護網路城邦的和平。 (2)案例(聯網公告2005/10/20 18:57:45)(引用) 蒙娜麗莎日前到處張貼誰是誰的分身問題。 目前正在查明中,以目前查明的狀況,針對蒙娜麗莎提出的。 其查分身的圖檔是偽造的。 其中提出 假賬號何止這一個,Violetseow = Bigshit(吃狗屎)= 司空摘星 = Sauil =壓腳人= =濮陽=GAIL=SCF,60多了假賬號,這段時間,掩護 的是,由海怪來用,海怪就是V的老公.兩人的假賬號加起來有60多個! 這種說法,目前已觀察及查明的,這一長串的等號不成立,上方等號處不成立, 請大家不要受到混淆。 … 但涉及分身的問題,近日會處理,儘可能維護網路城邦的環境,如網友握有明顯證據,請直接留言給電小二。 若有任何揣測(未握有證據),也請直接留言給電小二,勿在自己網誌或城市發表,甚至是到別人的訪客簿或城市或網誌回應等等,表示自己未握有證據的看法,造成其他網友的困擾。 其他事件陸續處理中。 (3)舉證:GAIL造假事實 GAIL在2005/06/21 10:35以「賤貨」二字公然羞辱本人(見https://city.udn.com/v1/city/forum/article.jsp?aid=1284942&no=51771&raid=1286650#rep1286650),並因此於2005/06/21 11:26批評本人為「特大號的種族沙豬」(見https://city.udn.com/v1/city/forum/article.jsp?aid=1287647&no=51155&raid=1288413#rep1288413),更於2005/06/26 18:07指控ray35=badminton=blackjack(見https://city.udn.com/v1/city/forum/article.jsp?aid=1291614&no=51771) 她並於2005/06/26 18:07說「罵我族群「賤民族」那些推薦名單上的人我非追殺到底不可!!走著瞧!你們這群種族沙豬!!」, 2005/06/26 18:33說「我要叫你們痛苦!!直到你們看到自己那顆醜陋的心!!」 從此,GAIL不斷公然造謠,直到2006/01/25 13: (4)本人被GAIL栽贓的證據 1.GAIL自稱blackjack=badminton的證據來自990995.taiwan給她的資訊(及badminton=ytnytn2004=blackjack),但990995.taiwan在2005/08/17 22:53即已表示「我有說這句話麼?」(https://city.udn.com/v1/city/forum/article.jsp?aid=1399400&tpno=0&no=51155&cate_no=0) 但GAIL置之不理,並持續誹謗本人「特大號的種族沙豬」、「賤貨」、「種族沙豬」,至今仍未作出更正。 2.直到本人於2006/08/28 02:56 發表『思想控制永遠不對-從余登發一案談起』後,GAIL始於2006/08/28 12:10表示「madkao罵台灣人為賤民族,當時badminton推薦了madkao那帖,我因為輕信茉莉的話,誤認為blackjack是badminton,故罵這兩個人是「種族沙豬」!!對於madkao的言論,我依然認為是種族沙豬!!但對於我誤認了blackjack,今日我正式道歉。」 (https://city.udn.com/v1/city/forum/article.jsp?aid=1825686&no=50415&raid=1826097#rep1826097) GAIL於2006/08/28 15:27並表示『我不該相信妳!!朋友!!當初我真不該相信妳!!經過我一年多的細細觀察,我才證實「badminton≠blackjack」!! 至於後面的事情,我就隨它而去吧!!』(https://city.udn.com/v1/city/forum/article.jsp?aid=1825686&no=50415&raid=1826366#rep1826366) 3. 990995.taiwan在2005/08/17 22:53就已反駁GAIL,於2006/08/28 13:22(https://city.udn.com/v1/city/forum/article.jsp?aid=1825686&no=50415&raid=1826171#rep1826171)再次表示她沒說過這句話。 4.歷經1年又11天,990995.taiwan始終表示「她沒有說過blackjack=badminton」,但GAIL自2005/06/26 18:07公然造謠blackjack=badminton並以「特大號的種族沙豬」、「賤貨」、「種族沙豬」稱呼本人開始到2006/08/28 12:10為止,歷經1年2個月又2天,GAIL除了「正式道歉」四個小字,對她四處張貼誹謗本人「特大號的種族沙豬」、「賤貨」、「種族沙豬」的攻擊言論迄今仍未作出更正。 (5)其他網友「被誤認」的抱怨 2005/8/11 23:03 cavalry1024:又有人來認親戚了,之前GAIL跟SCFtw認我是blackjack的親戚,你要不要去google查一下。…(https://city.udn.com/v1/city/forum/article.jsp?aid=1337272&no=50098&raid=1339749#rep1339749) badminton:更有甚之! 我是極同情你的, 因為也身受其害. 一向只是單純的推文, 卻被硬指為是某人的分身,已經嘗試過貼文解釋, (可憐啊! 對只能用手寫板輸入的我區區幾行字就得用半小時以上) 有的人很介意別人不推他或她的貼文, 所以就使出很不理智的行為, 也造成對別人的騷擾… (https://city.udn.com/v1/city/forum/article.jsp?aid=1532536&no=50098&raid=1537524#rep1537524) 比31 我不認識閣下也不認識BLACKJACK, 但是至少認識我自己, 為何聯網上有幾位仁兄一定要把我當作別人的分身了?… (https://city.udn.com/v1/city/forum/article.jsp?aid=1534843&no=52418&raid=1535217#rep1535217) (6)SCFtw(x)不斷干擾本人的控訴並替GAIL辯護 GAIL公然造謠blackjack=badminton並以「特大號的種族沙豬」、「賤貨」、「種族沙豬」稱呼本人,本人眼見聯網毫無作為,因此只能不斷向其他會員證明自身清白,SCFtw(x)卻在我向GAIL討公道時不斷干擾、縱容,是明顯的幫助犯(見https://city.udn.com/v1/city/forum/article.jsp?aid=1286807&no=51155、https://city.udn.com/v1/city/forum/article.jsp?aid=1399400&tpno=0&no=51155&cate_no=0、https://city.udn.com/v1/city/forum/article.jsp?aid=1616416&no=50971),其他類似行為不勝枚舉。 事實上,SCFtw(x)早在2005/06/23 09:15就稱讚GAIL的行為並為她的行為背書,裡面包含SCFtw(x)轉貼GAIL以「賤貨」批評本人的文(https://city.udn.com/v1/city/forum/article.jsp?aid=1288618&no=51155)。 為什麼SCFtw(x)辯護GAIL對我栽贓「賤貨」、「特大號的種族沙豬」的行為? GAIL居然還敢說「我何時罵過別人「賤」,請舉證!!」(https://city.udn.com/v1/city/forum/article.jsp?aid=1432688&no=51155&raid=1433872#rep1433872,2005/11/02 11:48) (7)這是哪門子的道歉? GAIL以「正式道歉」四字打發她過去的行為,但也在那一欄的一個小回應而已,然後呢? 聯網其他網站至少有好幾篇關於blackjack是「特大號的種族沙豬」、「賤貨」、「種族沙豬」的攻擊言論,至今更正了嗎? 這也叫「正式道歉」? (8)對聯網的強烈質疑 蒙娜麗莎提出Violetseow = Bigshit(吃狗屎)= 司空摘星 = Sauil =壓腳人=濮陽=GAIL=SCF,聯網表示「這一長串的等號不成立,上方等號處不成立, 請大家不要受到混淆。」 聯網又表示「…本站並不提供「用IP查詢網友」的功能,貼文者的IP保留在udn後端伺服器,其他人無法從網頁上得知貼文者IP。」 本人老早就向聯網舉發SCFtw(x)與GAIL的違規行為,也不斷指出GAIL的造謠行為,是因為我勢孤力薄所以不予處理嗎?還是因為蒙娜麗莎惹到什麼權貴所以她該被砍頭?為什麼聯網連一句「請大家不要受到混淆」都不願意給我? 退萬步言,現有證據已證明GAIL的指控毫無根據,事實上,我早就要求聯網你們查IP以正視聽(最近的要求在2005年的10月12日https://city.udn.com/v1/city/forum/article.jsp?aid=1411652&no=50098),你們願意替Violetseow 、 Bigshit、 司空摘星 、 Sauil 、壓腳人、濮陽、GAIL、SCF查IP,為什麼不願意替我查?? 「不作為」也是一種權力濫用,請聯網向我解釋:為什麼你們容許GAIL公然造謠blackjack=badminton並以「特大號的種族沙豬」、「賤貨」、「種族沙豬」稱呼本人長達一年2個月之久,為什麼你們砍別人的帳號如此俐落? 請問聯網,我為什麼要為我沒做過的事被稱為「賤貨」?你們為什麼漠不關心?證據如此明確你們還不處理,司法手段才足以要求你們嗎?那為什麼蒙娜麗莎這麼快就被你們解決了? 請問聯網,我有被罵「賤貨」的義務嗎? Written by blackjack https://city.udn.com/v1/city/forum/article.jsp?aid=1287647&no=51155&raid=1288413#rep1288413 新增的推薦人badminton就是blackjack專用的推薦帳號﹐很好﹗特大號的種族沙豬﹗﹗ https://city.udn.com/v1/city/forum/article.jsp?aid=1825686&no=50415&raid=1826097#rep1826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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