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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蔣友柏反文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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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5/15 03:58 |
蔣友柏反文創:我是死生意人
2009-11-07 中國時報 【秦蕙媛/台北報導】
政府力推文創產業,但蔣家第四代、橙果設計董事長蔣友柏卻直言,反對「文化創意產業」這個名詞。他說,文化代表傳承、創意代表革命,「我家四代都在搞革命,對我來講,文化創意就是用創意在搞革命。」
第七屆華人企業領袖高峰會昨日邀請「表演工作坊」總監賴聲川、台灣菸酒公司董事長韋伯韜及橙果設計公司董事長蔣友柏,就「文創產業與品味生活」進行對談,三人針對文化創意與產業之間的串聯,各自提出見解。
蔣友柏把自己定位為一個「用創意在騙錢的死生意人」,不過他也坦言,文化創意不一定會有實際的投資回報率,但形成產業之後,未來會出現很大的商機,的確是事實。
他認為,創意必須透過分享,才能創造更大的利益;多角化經營而非只專注在設計畫圖,也因此他將自己以設計為主的經營轉為顧問性質;加上無壓力的創意才能提升產品的品質,因為「只要無求,就可以膽大且心細」。
在「聽奧」中為台北成功打造形象的賴聲川認為,現在談到文創產業,都只著重在產業,卻忽略最重要的關鍵是「培養創意」,因為「錢無法買到創意。」文創產業對他而言仍是一個問號,最重要的是把創意做出來,自然就會有市場,這是世界的新動力,也是台灣最重要的機會與優勢。
賴聲川以聽奧開閉幕式為例,證明「台灣是可以的,只要抓住台灣的氣質、美與精神,就能把不可能變成可能。」創意就是出題與解題的因果關係,「動機決定出題的態度,態度決定出題的角度」,態度是靠生活養成,創意真正的成敗則取決於動機。
韋伯韜以四川近期興起的酒莊「水井坊」為例,水井坊找來Johnny Walker的管理人擔任董事長,當中國總理溫家寶訪問英國時,他們租下大英博物館三樓舉辦晚會,全英國最重要的前五百人與會,當晚會場只提供威士忌跟四川白酒,成功推銷四川白酒,這種結合創意並以事件行銷的方式,有機會如法國紅酒、俄羅斯伏特加、美國可口可樂和台灣高梁一樣,成為華人文化代表之一。
韋伯韜認為,中國白酒之所以失去優勢,內銷市場佔九成,過度包裝只顧懷舊卻忽視品牌時尚化,導致走不出中國國門,也無法吸引年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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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魚沒有興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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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5/12 18:51 |
不知為什麼,小肉球非常非常討厭蔣友柏。 蔣家人中,只瞧的起蔣經國。 真無聊,一點小事就開記者會,罵台灣法律,罵檢察官。 被慣壞了吧?抗壓力太低囉!
名偵探柯南名言:真相只有一個! |
blackjack(blackjack) 於 2010-05-12 19:51 回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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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討厭的蔣比較多,呵呵。
動不動就開記者會的人在立法院最多,那些立委好像一天不開記者會就會死一樣。
記者也不是隨叫隨到的,蔣友柏一出手,記者們都要去採訪,他又自信自己可以一呼百應,沒有充分能夠掌握媒體的自信是做不到的。
媒體對他很友善,就像慈母一樣,覺得受委屈然後向母親告狀,我懷疑他有這種心態。
所有牽涉到這類官司的人,我還沒看過像他一樣去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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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譚:蔣友柏的那隻魚,問題大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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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5/12 10:21 |
老譚: 蔣友柏的那隻魚,問題大了!
引用網友老譚幾段重點:
1. 只有一個方法可以證明不是抄襲的,就是提出創作過程中的「創作修正演變過程」,而且是立即和短時間之內提出,否 則事後搞個「創作修正演變過程」是很容易的
2. 宣稱原創的設計者和蔣友柏聘用的設計人員是前後期的學長,也就是原告提出被告「知道」並「看過」該創作,這是對 被告十分不利的因素
3. 索賠的高低是看對方的身價和象徵性意義(懲罰的輕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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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ackjack(blackjack) 於 2010-05-12 10:47 回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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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我提到:這金魚固然顏色不同,但外型還 是非常相近,蔣友柏脫罪之道就是必須證明陳玥呈繪製的有其他人也這樣畫過,而且比她還早,是很多人都會這樣畫。
今天自由時報 「相似不等於侵權」蘇宜成提到:
…其次,該金魚圖案似為既存於公共領域的元素,因為類似圖案早已見於民俗傳統藝術,如果檢察官依據該設計中融入既存於公共領域的元素而加以起訴,顯然不宜。擷取既存於公共領域中的圖樣或其他元素從事設計,並沒有侵犯他人的著作權,此為美國聯邦著作權辦公室處理著 作權登記審核的明文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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懸崖邊的貴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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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5/11 20:47 |
只要是在兩岸三地,就擺脫不了家族的餘蔭,動見觀瞻,很特立,難獨立,算是Karma吧!
聰明一點的話,跳下懸崖(離開兩岸三地圈子),不當貴族,就解脫了。
以蘋果日報提供的圖片看來,我是覺得要判抄襲,有點牽強,因為整張圖的印象很不一樣。唯一看到大家放大來看的部份,是金魚的造型;但是這金魚要說抄襲,也很模稜兩可,因為,抽象化後的金魚,造形、顏色並不完全一樣,加上有提出手稿,可以證明不是用電腦copy & paste的,要說這金魚是抄襲,我倒想聽聽專業設計師是如何判定這是否算抄襲?
ps:「設計工作像妓女」一說,我相信是自嘲的說法。二十多年前,在台灣工作時,有機會與許多家國際廣告公司的創意、設計師合作,他們那一行業的私下自嘲、調侃之說,就是自比為「妓女」!這種說法,相信現今在台灣的業者仍盛行;原因多是客戶不尊重專業。
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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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ackjack(blackjack) 於 2010-05-12 00:23 回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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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著作權法上的重製不限於直接copy & paste,例如把米老鼠(Mickey Mouse)的外觀外框描下來,然後中間填滿其他顏色,這還是侵害了著作權。
這金魚固然顏色不同,但外型還是非常相近,蔣友柏脫罪之道就是必須證明陳玥呈繪製的有其他人也這樣畫過,而且比她還早,是很多人都會這樣畫。
至於蔣友柏的言論自由當然受保護,更重要的一點是:
所有的一切都是他自願進入公共領域的,是他自己一直強調自己的蔣家血統,怎麼可以講爽了之後又不準人家提?他要批蔣介石,怎麼又要怪別人引用他的話?他有言論自由,難道不準別人有言論自由?
推測他言論的動機是「誅心之論」,我們就事實品評,他的「妓女說」已經包含了歧視,就像他此次否定台灣法制與他人權利一樣。
還有個非常明確的例子,不是大家愛找他的碴,蔣友柏可是有弟弟的,我們常談蔣友柏的網友,幾時談過他弟的名字?
愛操作媒體與成為公眾人物,就要有可受公評的準備,這就是蔣家所沒有給我們的「言論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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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对蒋公观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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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5/11 16:50 |
对于国民党重要的政治人物,包括蒋介石,我们现在对他积极抗战也是肯定的,但他是个两面性的人物,既有积极推进历史发展、推进国家统一的方面,同时对共产党又有反共这一方面,所以这些都要辩证的看,不要看到他有功,就否定他对共产党的围剿政策,包括后来抗战胜利后想消灭共产党,这些错误的做法都不能翻案。发动三年内战是绝对错误的,是违背历史潮流,所以不得人心,垮台了。功是功,过是过,积极的要肯定,错误的不能翻案。 ————————原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副主任、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研究会会长石仲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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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ackjack(blackjack) 於 2010-05-12 00:32 回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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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非的論斷固然有時代的因素,但衡量蔣介石只有一個標準,那就是民主、法治國家的標準。
以他在中國大陸的行為來說,謀殺聞一多等文人,縱容貪污,循私…等,那就是犯罪行為,我們批評他不是「鞭屍」,在歷史沒有給他一個公正的評價之前(例如族群犯罪者、謀殺主謀者…),都要討伐他的神話。
他在台灣的罪行那也是罄竹難書。
至於他後來的政權怎麼樣,像共產黨做的如何,都是無關的事,甲殺一個人跟乙殺幾個人何干,不能以乙的行為去判斷甲的是非。
是非論罪標準當然必須是固定的,變動的標準當然不是「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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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之就是可憐可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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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5/11 14:43 |
當名人之後是很難的. 祖先愈來頭大, 子孫愈難當. 所以祖先牌位的供龕有對聯說"心田先祖種, 福地後人耕", 就是叫人要拿良心做人, 影響因果是由子孫來直接承受的. 像蔣家父子, 老毛, 老鄧這些風雲吒咤的人物, 功過譭譽葬棺難論的, 後代勢必受人指點下做人.
蔣家跟其他這些名人不同的是, 自從小蔣娶了蔣方良, 血統混了血外, 子孫從此多送海外受教育和居住. 多了一層的中西文化衝擊. 一方面接受西方個人獨立, 一人做事一人當的想法, 另一面現實上又承接了出身的利益與惡評. 我覺得蔣友柏在很多方面, 是另一個陳幸妤, 一方面想擺脫家族給自己的不利因素, 想獲普通人的悠然自得, 可是, 他(她)們又處處享受著家族賦予的種種好處, 不能捨割. 這倒也罷了, 最糟是他(她)們都不懂得如何處理這矛盾, 可以說, 名人之後, 要不能克紹箕裘, 強爺勝祖, 那低調做人, 安份守己便也多能平穩生活, 安渡人生的. 可是此一男一女偏不, 個性上偏拗執, 修養上嫌薄弱. 兩人的父母及本人在中國思想文化修養都不見得有深度. 所以如此表現, 盡在意料中. 是個人因素乎? 還是真的是報應在兒孫乎? 那就不敢斷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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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ackjack(blackjack) 於 2010-05-11 15:12 回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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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氏一族枝葉茂盛,為何只有蔣友柏一人受非議?
台灣人民對蔣很寬厚,也不會沒事找他們麻煩,但蔣不是表面上單純的受害者,是他不斷「得了便宜還賣乖」的行為讓人不齒,就像此次事件,別人向他爭權利,他倒抓狂起來了,這種智慧財產權官司多如過江之鯽,也沒看見誰一被告就罵,他以為他算哪根蔥。
就算法官最後判他贏,他也沒資格在官司進行前痛罵,如果我是當事人,一定先告他誹謗,讓他領教一下法治國家的威力,學點遵守法律的遊戲規則。
另一方面,是他不斷消費自己,卻脫不了優越感,這是從小含金湯匙的人常有的個性,我並不覺得他有可憐之處。
但談到陳幸妤,我同情她遠多於責難,她所承受的是父母帶給她的災難,蔣友柏的是他自己帶來的,兩者還是有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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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錄 小小蔣名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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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5/11 14:32 |
他說「設計是屁」「能幫業主賺錢才重要」。 嗯哼~~那麼橙果不就是屁公司囉?! (台灣霉體把 小小蔣當「文創人才」,很想請這位 小蔣公自己畫張圖來給大家崇拜崇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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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ackjack(blackjack) 於 2010-05-11 14:55 回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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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友柏很會利用媒體,不可否認,他高又帥的形象確實吸引了不少人,還一堆人認為他才華洋溢。
公司的領導人未必要會懂底下的一切業務,但是,蔣友柏說「外國設計師都是賽」(賽,台語的屎),敢說這種話就要拿出點料,怎麼可以無才又傲物。
朱立倫找他去搞年貨大街,真是爛,蔣友柏以名氣來支撐他公司的業務,要是他的名聲臭了,他的公司業績自然也會不振。
陶晶瑩拿個顆大鑽石給蔣友柏設計婚鑽,蔣友柏把它切成兩半,說「一人一半感情不會散」,陶晶瑩相信了,要是阿貓阿狗這樣做這樣說,不被陶打死才怪。
這就是陶晶瑩,這就是蔣友柏,這就是蔣友柏紅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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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子之澤, 五世而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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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5/11 14:18 |
況非君子者乎! 蔣家自蔣經國後, 真是一蟹不如一蟹. 這個蔣四世, 又要回台灣"創業", 又老是拿自己出身作"不標榜"的利用宣傳. 一方面說自己受出身所害, 又總不自覺顯出自己"高人一等". 不知蔣家其他子孫都有此"分裂人格"否? 還是乃母的霸氣教育所致?
同意你見解, 蔣家子弟都受西方專上教育, 不可能不知道法治精神. 什麼是法律程序. 就算是覺得檢察官不當起訴, 也應在法庭上討公道. 是不是看到老曹在前, 也效法一下. 可是人家和艦是有起碼的基礎, 如今, 他說"我沒做就是沒做", 這就是在找字蚤. 做的定義是什麼? 論設計原創, 當然沒你蔣老總份, 可你得看看僱員有沒有吧?
反告誣告? 聲大就有理嗎? 沒法律常識就去問問公司的法律顧問, 誣告的定義是什麼? 要證明對方是誣告有多難? 誣告是必須有"蓄意"的成份, 與傷害罪名不同, 傷害只證明傷害構成就行. 但證明人家是明知不實卻提告, 老蔣泉下有知, 肯定捶心撞牆, 怎出了個又笨又莽, 成事不足敗事有餘的渾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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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ackjack(blackjack) 於 2010-05-11 14:55 回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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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實跟他的母親大人脫不了關係,不知道為什麼他母親很喜歡親近政治,又一副「老娘當家」的氣焰,我最看不過氣不過的就是她們居然有臉排斥蔣孝嚴。
蔣經國搞外遇,孩子是無辜的,章孝嚴要改姓,他們蔣家有何資格指點?又擺一臉「他是外人」的嘴臉,蔣家薄情至此,可笑至極。
更荒謬的是,蔣友柏接受商週採訪時說「對蔣家的人來講,設計這工作就跟妓女一樣。」,我不知蔣家是有多偉大,設計與性工作又哪裡得罪他了,蔣家是鹽商出身,職業無貴賤,蔣介石僥倖靠獨裁殺人短暫的統治全中國,蔣友柏還真以為有了這麼點血源就是個角色了?
以血源自豪,然後又裝可憐說什麼「懸崖邊的貴族」,我還真想抵制他賣的每一樣東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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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聊的蔣友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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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5/11 06:41 |
台灣有關於智慧財產法律規定和美國都差不了太多,僅僅少數細節不同。 當別人有質疑時,就把證據在法院攤出來。 設計或是開發新產品,難免會想到接近的點子。 可是對方能將自己的開發證據攤出來,難道橙果公司不行嗎? 一翻兩瞪眼,誰先擁有,很清楚。 不論是文創或是研發產品,都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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