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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照2.0的預算怎麼花?以政府標案為例
2019/12/23 09:55:17瀏覽1215|回應0|推薦11

Owen Ernst惡毒的指控本人寫有關於長照系列文章係「深坑幻想文」,我又不是政府的狗也非1450,沒興趣舔這個量能嚴重不足的打混長照2.0,我也不像假掰博士被質疑後不敢第一時間拿當年學位證書自清,我除了貼公文打臉惡意批評者外(他的指控附於文末),更要強烈質疑長照2.0,以下為正文:

評論長照2.0的人是否「必須」真正的「使用過」,其實見仁見智,筆者作為真實的使用者(註),確實也有比較多的感想。不過,長照2.0預算的運用,筆者並不認為只有長照使用者才「有資格」監督,我們就以政府電子採購網的網頁標案查詢為證,看看政府怎麼編預算「吃長照」,想想究竟合不合理!

一、為何「到宅沐浴福祉車」經常「無法決標」?

我們首先以「長照」作為關鍵字查詢,後來再以其中一項「到宅沐浴福祉車」當關鍵字查詢,發現這個衛生福利部補助金額220萬的項目,經常「無法決標」,所謂「無法決標」其原因可能是金額或底價偏低、標期過短。而若根據2018年的報導,一趟到宅服務成本近2500元,之前由於給付過低導致沐浴車數量與服務量來不及滿足失能長者的需求,讓不少長輩等不及使用就走了!當時沐浴車不敷使用,有的縣市才1至2輛,平均每天只洗3個案,根本不夠,且遠不如日本的8至9個。如今各縣市招標經常「無法決標」,又要等第二次招標,對民眾的需求能有效提供嗎?主管機關有認真檢討嗎?

長期照顧給付及支付基準 108年5月17日衛部顧字第 1081961311 號公告修訂版本長期照顧給付及支付基準 108年5月17日衛部顧字第 1081961311 號公告修訂版本到宅沐浴福祉車標案無法決標 翻攝 政府電子採購網到宅沐浴福祉車標案無法決標 翻攝 政府電子採購網

此外,根據筆者查詢,有「到宅沐浴福祉車」「預算金額不公開」的標案,這又是怎麼回事?

到宅沐浴福祉車預算金額不公開的標案 翻攝 政府電子採購網到宅沐浴福祉車預算金額不公開的標案 翻攝 政府電子採購網

二、地方政府參訪日本長照,有必要嗎?

查詢電子採購網後發現屏東縣長期照護管理中心有一項「日本福岡及山口縣長照制度交流考察計畫」,衛生福利部補助140萬,底價120萬,得標價是119萬7500元,非常「神準」!但筆者要質疑的是,地方政府參訪日本長照的必要性何在?他們的意見能協助中央制訂政策嗎?

屏東縣長期照護管理中心 日本福岡及山口縣長照制度交流考察計畫 標案 翻攝 政府電子採購網屏東縣長期照護管理中心 日本福岡及山口縣長照制度交流考察計畫 標案 翻攝 政府電子採購網

相信屏東縣長期照護管理中心不至於寫出類似台中市議員段緯宇「妖受讚」的研究報告,但2016年9月6~12日,衛生福利部已經去過日本九州福岡縣,也寫了43頁報告,有何必要再去一趟?屏東縣難道會去不一樣的機構?才隔兩年會有新東西嗎?該不會屏東縣又寫一份大同小異的報告回來吧?那份報告中的地區醫療復健制度、小規模多機能之家、失智症照護規劃、地區整體支援中心制度與營運模式、銀髮人才培育、長照口腔保健等,台灣真的想要學嗎?

衛生福利部已經去過日本九州福岡縣參訪 翻攝 出國報告資料網站衛生福利部已經去過日本九州福岡縣參訪 翻攝 出國報告資料網站

三、為什麼花這麼多錢拍短片、簡訊宣傳?

根據電子採購網,我們可以發現108年「臺中市在地化長照服務短片製作競賽案」經費高達300萬,桃園簡訊行銷就高達40萬。在這裡要探討的是,如果台灣共6個直轄市、3個市、14個縣市都來個短片、簡訊宣傳長照2.0,花個幾億跑不掉吧?那中央政府又要花多少錢宣傳?中間有沒有重疊的部分?所謂長照2.0的經費用在「其他人」身上到底有多少?

台中短片、桃園簡訊宣傳標案 翻攝 政府電子採購網

四、一個新北市長照人員頒獎典禮就要137萬5000元?臺南長照系列感恩活動905,866元、台中金照獎90萬!

筆者發現新北市政府衛生局第一屆長照人員表揚頒獎典禮委託服務經費居然高達137萬5000元,頒獎典禮應該除了舞台啥的有無包括獎金獎品?為什麼要這麼多錢?隨便借個學校禮堂頒獎不行嗎?如果根據新北市第1 屆「長照群星獎」評選及表揚要點,團體卓越獎3組,禮劵面額新臺幣5萬元整、獎牌乙座及獎狀乙紙。個人菁英獎共55名,每位各獲頒禮劵面額新臺幣5,000元,獎金合計共42萬5000元,典禮經費扣掉獎金要花90萬?結果還無法決標?

至於臺南長照系列感恩活動標案905,866元,包括頒獎故事書公開徵文長照電影賞析會,台中的金照獎看起來則蠻富麗堂皇的。筆者當然不反對給予長照相關從業人員應有的尊榮,這也有助於提升他們的社會地位,那這些經費既然源於長照預算,在使用上是否應該更加審慎?

縣市自己本身有許多行政單位,能辦活動的如文化局什麼的,難道不能跨局處整合?為何總要「外包」給什麼文創機構?以前沒有「外包」的時代,難道活動就辦不成了?有「外包」之後,難道你們的活動就有比較高的能見度嗎?新聞處通知媒體來採訪不行嗎?

五、結論

本文搜尋範圍為2019年1~12月共756筆資料,硬體建設、學校教具、設備採購一律略去,其中經常發現「無法決標」的情況,也僅簡單瀏覽而未細看。筆者探討的原則只有一個:「為什麼錢要這樣用!」

筆者的看法是,有些事是必須外包的,例如政府總不能自己製造沐浴車吧,但有些事真的一定要外包嗎?頒獎典禮為什麼非要外包不可?

其次,「錢要用在刀口上」應該是公務機構花人民納稅錢的準則,但一次出國要花上百萬,如果以前的報告都還沒消化,其後的參訪其必要性就必須質疑了。

最後,宣傳長照2.0是必要的,但有必要到各縣市都個別宣傳嗎?再看看youtube關於長照2.0影片的點閱率有些非常低,這些錢花的值得嗎?

youtube有些關於長照2.0影片其點閱並不高 翻攝自 youtube網站youtube有些關於長照2.0影片其點閱並不高 翻攝自 youtube網站

blackjack 2019/12/23

註:

筆者從七月間開始談長照議題,讀者正反意見都有,目前最惡意的批評是筆者「虛構情節」。雖然筆者早在九月間的文就貼出長照服務同意書的照片,而以一位重度失能第八級家屬的角度看長照2.0,目前長照週一至週五每天最多3或4個小時的服務,與家屬必須一天24小時隨侍在側相較,當然量能嚴重不足。筆者與相關工作者或政府官員的角度又怎能完全相同呢?

何況,筆者十餘年來在個人部落格長期批評無論民進黨或國民黨的身心障礙者及長照政策至今,筆者尋找相關資源與資訊的能力也不算太差,還有現在連副總統陳建仁都公布,接受長照2.0服務民眾共24.2萬人,對比國內長照需求人數70多萬人,服務涵蓋率仍占不到四成。衛福部長陳時中更說「長照2.0最大缺點是太多人不知道」!政府官員都自我反省了,難道身為使用者家屬的我,「使用感想」也必須歌功頌德嗎?

網友指控筆者系列文章是「深坑幻想文」,既然親自使用才「有資格」評論,以下就貼出幾篇我們收到的公文為證(密等皆為普通,可公開),在把個人資訊隱匿後,也請網友看看這些公文長什麼樣,這其中還包括我們因為母親動手術約花了十六萬而申請急難救助的回文。種種與區公所,特別是與市政府冗長「交流」的辛酸過程,以後若有機會可以提供需要的朋友參考。

桃園市衛生局評定長照等級及附件 筆者攝桃園市衛生局評定長照等級及附件 筆者攝居家照顧契約書與費用清單 筆者攝居家照顧契約書與費用清單 筆者攝筆者母親手術後申請急難救助核准公文 筆者攝筆者母親手術後申請急難救助核准公文 筆者攝

Owen Ernst惡毒的指控文字

Owen Ernst惡毒的指控文字: 比較想問投書者有搞清楚A個管和居家督導的權責嗎? 居服員出事要A個管通知?那勸妳換居家單位,你的居督不知道在幹嘛 居服員一天排班12小時?請你行行好關心一下他有沒有過勞跟檢舉他們單位。 還有安排人力是居督的工作,如果這個居督安排不來,請你向A個管反應,是否可更換居家服務單位。 A個管搞不清楚個案之前使用的喘息單位? 要馬你的A個管很爛要馬你根本在編故事,X粉深坑幻想文? 或者你根本沒真正使用過正規服務,照管系統一查就會有的東西,你要不要先釐清哪裡有問題不是直接質疑A個管的功能? 最後,如果真的對於現在的服務提供這麼模糊,A個管又說不清楚,建議你找長照中心照專換個管單位吧。 這位作者故事愈來愈離奇,願天保佑他的家人,還有主責服務員,下次在作者筆下不曉得會出什麼事呢。

筆者被質疑真實性就立即拿出「正本」回應,不像假掰博士亂搞一通,若這樣還不能止謗,也只好尊重了,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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