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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佣的寄生長照:你知道長照2.0預算有幾成在養「行政人員」嗎?
2019/11/26 10:15:12瀏覽1822|回應2|推薦11

幾年前紅十字會被踢爆有相當高比例的善款被用作行政費用,甚至被指控為「假慈善,真斂財」、「抽佣」,黑人義賣潮T也因預留稅款及獲利被質疑自肥。高比例「行政費用」是不當甚至「罪惡」,那長照2.0的400億預算費用運用,如果也如此呢?

我替母親申請辦理長照之後,發現的第一個問題就是單項費用竟如此高,沐浴洗澡支付325元,上下一層樓梯130元,我媽只有單純的洗澡卻必須搭配基本日常照顧195元,等於居服員來廿幾分鐘就有520元,但她/他們真的賺這麼多嗎?

我上次與居服員聊過,才知道機構會抽成五成,然後拿了抽成的機構還要「營利」、支付行政人員的薪水,在「重賞之下必有勇夫」下,難怪一大堆機構如雨後春筍般成立,而且應該會越來越多。上次A機構的個案管理師來我家規劃,根據長期照顧給付及支付基準他做的是AA01照顧計畫擬定與服務連結,來一次約40分鐘就可請領1,500元,半年後需再來一次。我們請求的長照服務只有洗澡,但計畫也必須變成BA02+BA07以增加居服員的誘因。而每週五天、一個月約22日,光洗澡其支付費用為11,440元,一年花十幾萬,其中半數都要養機構的行政支出,這真的很詭異。

AA01照顧計畫擬定與服務連結 翻攝自衛福部長期照顧給付及支付基準AA01照顧計畫擬定與服務連結 翻攝自衛福部長期照顧給付及支付基準

據居服員表示,她們的「上司」是「督導」,「督導」收入其實遠不如她們,因為服務我們的這位居服員每日工作約12小時,每月收入可能有4萬以上,「督導」的工作就是把她們工作回來的報表輸入及其他行政工作,每次我在簽名時就覺得奇怪,為何全台灣不弄一個簡易的APP讓家屬「簽到」就好了,不是即時又方便?

我也不能明白,政府透過高額長照預算「扶植」種種機構,不就等於變相「肥」了這些業者?一個機構「養」幾十位居服員,或者該說幾十位居服員「養」一個機構,這樣真的有比較好?為何不由政府相關機關統一約聘就好?行政費用不就可以省了不少?

各機構的「聯合行為」其實也有許多弊端,我們這位居服員雖然工作時間極長,但她寧可用拆帳而非固定月薪制,這樣才能「賺比較多」,但她跑了那麼多地方卻沒有「轉場費」,因為桃園各機構都「約好了」,大家都沒有給「轉場費」,而且大家薪水也差不多,跳槽也是一樣。那養那麼多機構的原因是什麼,有選擇嗎?還不如「國家養」,更可以大幅減少行政費用!反正居服員根本很少回到機構,機構的存在就是與政府機關打交道然後抽成,有必要疊床架屋嗎?

在日常的生活服務中,清潔隊就由政府所聘僱,居服員既然替政府實現長照的生存照顧義務,由政府統一聘僱給薪也沒有什麼不合理之處,透過機構這些「白手套」要花大筆行政費用,不是等於原來應該用於照顧失能者的預算,另外養了很多行政人員與企業?

林佳龍在台中市長落選後,其副市長林依瑩到和平區達觀部落當「長照居家看服員」,這讓我非常敬佩,因為她說這樣才能瞭解問題,她甚至認為長照保險制是未來台灣應該走的方向。但訪談中她的一段話讓我訝異,她說:

「居家服務從原本14家擴增到90多家,我們也真的讓照服員變照老闆,他們自己都可以創業。我昨天還找部落一個有護理背景的泰雅族女生,問她要不要成立居服公司,讓部落可以自主,她非常有興趣。」

我的感覺是這些居服公司大量寄生長照,表面上蔡英文政府長照2.0「高達」400億的預算,在極高額給付及高比例抽成下,難怪長照2.0的量能極低!正如我質疑長照喘息服務只給家屬「一口氣」,儘管我母親是失能等級第八級,但長照2.0卻只願給我們42次、每次3小時的居家喘息,連每週一次都不肯,然後三小時竟然要跟我收1,155元,比真正私聘看護市場行情高差不多四倍,非常荒謬!

政府不想變成無限膨脹的「大政府」,所以分包讓民間「雨露均沾」,但實際執行就會變成大量預算養私營企業的行政人員,然後失能者能得到的服務不多。請問蔡英文政府,長照預算為什麼要這樣用?

我之前提過長照2.0撥了大筆經費「鼓勵」C單位的設立,第一年最高補助就高達142萬4,000元,如果政府直接「改裝」村里活動中心,不就更比這種「鼓勵」還省錢?而且有現成的土地與房舍並達成每村里有一個巷弄長照站(長照柑仔店)的目標呢!

翻攝自 衛福部網站翻攝自 衛福部網站

政府不想讓財團經辦長照,但實際上A單位也根本就是當地最有錢的私營醫院去經營,然後付了大筆金錢在居服員及失能者「以外」的人,這真的是「為了我們」的長照嗎?

如果捐給紅十字會的善款有一兩成比例用在行政就該被譴責,那長照2.0預算呢?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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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26 18:18

台灣制度,受惠者永遠不是最需要的人,

菜農利潤少得可憐,中盤商荷包滿滿,

陸客一條龍,下游店家抱怨賺不到錢,中間單位關係戶抽成賺大發.

blackjack(blackjack) 於 2019-11-27 06:38 回覆:

把中間商的「利潤」放在第一位的制度,應該都有檢討的必要。

像長照,或公務員極優渥的制度,都值得再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