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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6/21 16:46:08瀏覽8206|回應5|推薦38 | |
郝明義先生的「我們剩不到24小時了」,想必原本大家對「兩岸服務貿易協議」不懂、不清楚甚至不關心的,突然之間輿論如排山倒海而來,還驚動政黨高層,這發生了什麼事? 昨晚回家打開臉書,幾個朋友們邀請我加入郝先生的連署,然實際上,在郝先生還沒發文前,我「已經」(意思是說我並非「後知後覺」和「不知不覺」之徒)和出版社談過這個問題了,我提醒出版社必須「注意」這個問題,但我所說的這個「注意」點,和郝先生不太一樣,也完全不一樣。 同時身為一個經濟人(Economicus),一個作家(出版過六本書,五本書進大陸市場,一本書進韓國市場),一個讀者,一個產業分析師,我的觀點只有一個「市場」(Market),市場是「開放的」有何不好?市場是「封閉的」有何好處呢? 以WTO的觀點來看,市場是必須開放的,但WTO的市場開放,是「談判」來的,市場可以開放,也可以不開放,或者是選擇性開放,還有開放的程度與時間問題,但這些都是政治問題,不能全說是經濟問題。這一次郝先生的觀點也讓大家知道所謂鄉民的力量是很「巨大」的,但我必須重申一件事,所謂的鄉民的力量,並非絕對是「正義的力量」,正因為大家的所知有限,對資訊的不清楚與不對稱,很容易鄉民的力量其實就是從眾的意見被集結而已,因此,一個意見領袖之所以成為意見領袖,其實不必然是因為意見多麼獨到與洞見,往往只是鄉民們所拱起來的現象而已。我在大學教消費者行為學,我也常和大學生講一件事,當你是一個意見領袖,你必須傳輸一件見解時,你必須看自己的想法是否有偏見,或者太狹隘,因為水能載舟,亦能覆舟。反過來,當接受到意見領袖傳達的觀念時,也必須檢視他的意見是否有偏見,或者只是人云亦云而已。 出版社主編回我一個訊息,如果我把想法公開,我會變成「眾矢之的」(還好不是「眾屎之地」)。 臺灣的出版業早就對外開放了,承諾於加入WTO後開放十一個服務業別,其中一項就是「出版業」。依「臺灣、澎湖、金門及馬祖個別關稅領域服務業特定承諾表及最惠國待遇豁免表」的「特定行業承諾」中對出版業市場開放之限制是「除水平承諾所列者外,不予承諾。」對國民待遇之限制是「除水平承諾所列者外,不予承諾。且出版人及編輯人須在中華臺北有住所。」除此之外是「無限制」,而附帶於製造業之印刷業同樣也是無限制的。基本上來說,在臺灣加入WTO後,出版與印刷業基本上是必須開放的,但相對的,中國大陸並未開放出版業,而在WTO簽署國中,也不必然開放出版業。 那麼,疑問就來了,如果臺灣的印刷業與出版業早就開放,那麼郝先生的主張中,我們又為何單怕中國大陸的出版業和印刷業進入臺灣呢?難道我們歐美業者都不怕了,就單怕中國大陸? 因此,我會認為就市場開放議題中的立場,政治的問題有,而不是經濟與競爭問題,或者只是懼於競爭與開放罷了。 從對等問題來看,大陸對於出版與印刷業的確是有管制門檻的,當然所有外資的門檻都是一樣的。在印刷業的門檻中,所有中外合資的印刷業,都必須取得「印刷委託書」,這就是郝先生文中講的「書刊准印證」,且必須合資由大陸方主導,經營年限不超過三十年等限制,另合資經營出版業的資本門檻達500萬人民幣。當然,這些門檻都高於大陸業者,至於,這些門檻是不是在兩岸簽訂「兩岸服務貿易協議」後,會不會對臺灣「讓利」,還得看最終的簽署文件才知道。 總歸一件事,在臺灣加入WTO之後,臺灣的印刷與出版市場早已經開放了,而大陸的印刷及出版市場,也本來就不怎麼地開放,以簽署協定後,大陸也頂多對臺灣全部開放或者是部分開放而已,就現階段比較進入大陸市場,其實並沒有比較差,反而比較好,至少對所有中外合資方,大陸是對臺灣「傾斜」與「讓利」的。 很多涉臺議題,只要一不留神,臺灣市場對大陸開放就容易被解釋成「侵臺」、「不平等」,但前頭已經說過了,臺灣市場「早已開放」, 歐美這些洪水猛獸都見過了,難不成就只怕大陸?所以我會認為這只是意識型態的問題罷了。萬一,大陸並沒有對臺灣全部開放,就會被解釋成「不平等條約」,那麼,回歸到WTO的簽署文件,對簽署國而言不就通通變成「不平等條約」嗎?難不成這些簽署國都是傻蛋一個?而事實上,這些簽署國不是傻蛋一個,而我們也不會聰明到哪去。 我和出版社的談話中,我的立場是市場開放是比較好的。如果我是讀者,我重視的內容,我是作者,我看的是市場,我是分析師,我看的是市場是否有良性競爭。但認真講一件事,我認為是一件事實,但卻被很多人刻意或者是無意間選擇性遺忘了。假定,臺灣的出版業最終還是要對大陸開放,那麼以大陸出版業的實力與規模,同時取得國外著作版權,又以正簡中文對兩岸發行,請問,目前以翻譯書為主的臺灣出版業,如何生存呢?臺灣的本土著作目前對大陸仍有吸引力,那是因為大陸甫開放,對很多知識觀點好像泡綿一樣猛吸水,臺灣成熟開放的作品,當然對大陸讀者有吸引力,然如果臺灣的出版業仍向翻譯書傾斜,以大陸讀者的角度來看,既然大陸翻譯書出版的量與速度遠勝於臺灣,看簡體書就好了,臺灣的翻譯書對大陸是沒有任何吸引力的,而有吸引力的反而是臺灣的本土著作,然在臺灣市場的短利操作之下,本土著作反而逐漸消失,未來,臺灣的出版業版圖,只會愈來愈小,愈來愈封閉在臺灣,連臺灣海峽都跨不過去,更遑論要對亞洲或歐美輸出了。 臺灣的本土作家已經愈來愈稀少了(就金石堂2012年的報告中,經濟學類是「全員逃走中」,實在淒慘),稀少的原因是出版市場太重視短利經營,而不願投資本土著作市場,加上讀者被教育成「外來的和尚會念經」以為翻譯著作比本土著作佳(學術市場也是,有SSCI和SCI就是頂尖的,管他研究的是國外的雞毛蒜皮小事),以及後來出版社更短視經營在大陸簽了很多「廉價性的集體著作」來臺灣發行,造就了有書就發,就怕找不到書發行的狀況,難道大家不會有疑問,臺灣的作家「躲到哪去」呢? 當供給市場與需求市場全面向翻譯書市場傾斜時,請問臺灣面對出版市場開放後,又如何「文化輸出」呢?這應該才是個必須被嚴重關切的問題,甚至是個「國安問題」,當未來我們只能消費外來文化,卻連本土文化都無法扶植與輸出時,難道這不是國家危機嗎?說得嚴重一些,還是「文化亡國」呢! Frederic Bastiat在他的”That Which Is Seen and That Which Is Not Seen and The Law”這本書中提到,很多經濟問題分為「看得見的」與「看不見的」,兩岸簽署「兩岸服務貿易協議」,當然也有很多看得見的,但這是政治問題(然這只是大家「選擇性看得見的」),反而那些我們應該看見卻看不見的問題,我們卻忽略了。 臺灣再不積極推動本土著作市場,未來我們的文化輸出,即會變成「看不見的」,簽署「兩岸服務貿易協議」對出版業而言,根本「不是問題的問題」,而是「不願面對問題的問題」,簽署前片面的結集與呼籲,我都認為失去了正視問題的機會,當然,也從未被正視過。 當然,此文一出,我一定會變成「眾矢之的」,或者是「眾屎之地」。 簽署後更新: 根據簽署文件「附件一:服務貿易特定承諾表」,針對臺灣的出版及印刷業的說明如下(臺灣開放):(臺灣未對大陸開放出版業,但大陸對臺灣有條件開放) 印刷業:
大陸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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