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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2/06 14:05:20瀏覽26997|回應10|推薦17 | |
你知道「做」和「作」怎麼用嗎?怎麼區別嗎? 我記得以前國中念放年班的時候,國文老師有給我一本小冊子,這裡面有說過一般人經常犯的用字淺詞錯誤,其中包括這兩個字。直到開始寫書時,在校稿的時候竟然也發現我還是有幾個字寫錯,一開始以為是注音自動選字的問題,但是,還是注意到有幾次根本不是注音惹的禍! 到底怎麼區分呢? 我幫各位找了字典的解釋,根據教育部國語字典的解釋如下: 做: (動詞)
所以說,「做」這個字,是動詞喔! 至於「作」呢?看看下面的解釋: 作 (動詞)
注意看喔,「作」當動詞的時候其實包含了「做」的意思,如成為、進行某事,但是不包含舉辦的意思! (名詞)
注意看喔,「做」可以當成是名詞來用,不過只有兩種用法用於工作和藝術上! 混用的差異分析: 教育部國語字典這麼解釋的。 「作」與「做」於,時見混用,但綜觀二字諸義,仍見區別。二字相混僅於:
三義上,如「做事」與「作事」、「做工」與「作工」、「做人」與「作人」。 今依習慣定字,「做事」、「做人」取「做」,注明通「作」。「工作」、「製作」、「作文」、「創作」、「作戰」、「作為」、「當作」等詞取「作」。 這樣大家瞭解乎? 下一次說文解字談的是「的」和「得」和「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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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雜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