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10/12/29 15:51:13瀏覽2092|回應7|推薦31 | |
引用文章:立委表示 奢侈稅應課「拿不動」的 文/怡克納米斯 台灣要課奢侈稅?基本上來說我並不反對,不反對的第一個理由:我堅信我不會被課到奢侈稅,至於最後一個理由是:對富人沒差。 針對這個問題,想必是財政部拋出來想要平抑一下目前貧富不均的問題所產生的民怨,但事實上,有錢人愈來愈有錢,政府不能反對他們有錢;而窮人愈來愈窮,政府也不能說蓋個房,免費給他們住。 富人們有錢,有許他們有賺錢的天賦異秉,有錢消費,有錢買房買船買珠寶買鑽戒,還能夠出國「血拚」(Shopping),那麼,我們應該嫉妒?還是憤怒?還是要扮演羅賓漢、亞森羅蘋,搶他們一點財富來分一分呢?事實上,除非你真的搶,或者,要政府幫忙搶,但後者你卻一毛也分不到! 「奢侈稅」的定義,就是政府搶富人的錢,合法的搶,弄個奢侈稅的名目就辦得到,但這筆搶到的錢是進了政府的口袋,別奢望政府會重分配給我們這些老百姓,因此,說奢侈稅是財富重分配,實在過於天真。 既然,立法院要立法,總要設計個徵稅的機制,也就是說怎麼搶富人的錢,拔他們的毛,富人們不但不會痛,政府還能搶得到錢呢? 盧秀燕立委在立法院表示說,部分奢侈品如像珠寶、首飾、耳環,甚至名牌包,如果貴婦到國外去買,不但課徵不到稅,還可能造成國內珠寶產業的蕭條。所以她提議,要課奢侈稅應該要參考「拿得動和拿不動」的條件,考量課那些拿不動的東西,比方遊艇或跑車等,這些產品進來都要經過海關,可以課的到。 這點我也很好奇,以重量來區分「價值」與「奢侈」的問題,在於移動方便與否?其實,富人的飛機和遊艇,多半註冊在海外,不會「進口」到台灣,那怎麼課到稅?另外,蔡正元立委提認為,應從高收入族群的所得來源中來課稅,這不就是「所得稅」,但富人的所得豈會讓政府看見,讓政府「拔毛」? 從經濟理論來解釋,所謂的奢侈品,即是一種高價的消費品,對有錢人來說,富人不會因為奢侈品「貴」就「少」買,還可能因為「貴」,而「多買」,因此,即使政府對他們課徵奢侈稅,這種拔毛的動作,不會抑制他們消費的慾望,也即是說,他們不會因為臺灣課奢侈稅,讓商品變貴了,就因為貪小便宜跑到國外買。至於,立委說的那種貪小便宜的貨色,是假的「富人」罷了。正因為奢侈品尚有「非價格因素」所賦予的「非價格上的效用」,這種效用,是透過「持有」或「擁有」來取得的。 奢侈稅是一種富有象徵,就像街頭混混刺青一樣,展示刺青可以讓其他人覺得他很「壞」、很「猛」、很「角頭」、很「兄弟」,富人展示奢侈品,就是這種街頭混混展示刺青的道理一樣,他們不會因為刺青很痛,就不去刺青,富人不會因為有奢侈稅而不奢侈,這道理是相通的,透過刺青與奢侈消費的展示,不就是一種權力的宣示嗎? 奢侈消費其實很容易界定,不用太擔心富人們會反彈,就像對豪宅課豪宅稅一樣,富人們非但不會反對,還會感謝政府的德政,讓他們在和別人比較財富時,還有個公正的基準點可循啊! 立委諸公們,可懂這番道理嗎?這道理不難,巷子口裡--俯拾皆是! 怡克納米斯,一個不惑之年的中年男人,大事不成,小事不就,目前為兩岸財經作家兼大學教員,具有產業分析師和服務業品質專業師專業資格。 已出版書籍: |
|
( 知識學習|科學百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