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彩券的經濟思維
鍾文榮
公益樂透彩券發行的首日,朋友就興致勃勃地找我到最近的簽注站準備簽注,只見成排的簽注者無不人手一疊彩券,連外頭也有一群投注者在討論首期樂透彩券的「明牌」,台灣這種「明牌」文化,藉此公益彩券正式檯面化,死灰復燃,拜政府之賜,民間氣氛總算從不景氣中「活絡」起來,也算功德一件。但事實果真如此,倒是不以為然。
公益彩券只是把投注者的投注金在投注者之間「財富重分配」而已,其間的民間生產效果並不大。端看整個公益彩券,系統商的投入有產生經濟效果,而投注站以時間和勞力所換得的經濟效果不到簽注金額的8%佣金作為收入。
從整體的彩金分配比例來看,將近一半的比例是彩券發行單位和政府所收走的,剩下不到一半的彩金,政府單位還要再抽走至多20%的所得稅,也就是說一張彩券的單位成本是50元,其中有近六成在投注的時候就已經被「抽走」了。
關於彩券的行為研究,國外的文獻相當多,但顯然國外的彩券行為似乎理性的多,Daniel B. Suits 1979年研究指出,彩券行為的價格彈性相當高,若對彩券課以較高的稅率,容易產生地下簽注行為,反而不利。這種抽稅的情況就好像現今地下樂透彩券簽注盛行的道理一樣,原因不外乎稅率太高的問題。
彩券行為對理智的人和富人的邊際效果較小,也就是說,彩券行為較有可能發生在較低收入者和較低知識者之間,這對其邊際效果極大,也就是「本夢比」極大。
再來,從社會行為來看,一周開獎兩次,全台灣每周就會陷入瘋狂兩次,這兩天偏偏又是工作日。於是乎有人蹺班排隊買彩券,也必須花時間換取彩金,一周有兩天心神不寧,工作生產力會下降,這也就是說工作者將其工作時間分配到無相干的彩券行為上過多,這期間工作生產力就下降或者無生產,所以平均生產力就會降低,產業的生產價值就會減少,這減少的額度就看全民樂透運動的幅度與程度而定。
因此,這樣看來若工作者把資源配置到彩券行為上,彩券行為似乎對提升整體社會福利好像幫助不大,也可能產生很多社會成本,如一些彩券後遺症等,這部分的社會成本,卻會隨著時間增加而累增。
最後看來,政府徵稅的效果一定是顯著的,而且一定徵得到稅收,至於社會公益就看政府單位將彩金部分比例提撥的公益福利效果是否大於彩券行為的社會成本(這包括浪費掉的資源與生產力下降所產生的成本等),這其中恐怕還需多加質疑了!
【2002/10/16 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