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現金儲值卡之交易成本與效率損失
李宗政、鍾文榮
現行卡片型的金融商品除了信用卡、現金卡、轉帳卡之外,電子現金儲值卡(簡稱儲值卡)的推出,基本動機為降低現金持用的不便性,雖架構上適用於多次小額消費的付款環境,然而,若是未能充分賦予儲值卡具有通貨的實質基礎功能,則極有可能造成「一卡不能通用」或「多卡不能相容」的窘境。
觀乎目前商業銀行對於發行儲值卡的市場現況,不僅尚未有網路效應出現,多數的小額付款工具未能引起市場共鳴。
探究其中原因,相關管理辦法並未明確規範儲值卡的清算機制,缺乏一致之清算基準,持卡者與特約商店則將面對過多且不相容的儲值卡交易標準,衍生過高的交易成本而削減採用意願。
但就目前小額電子付款工具的發行現況而言,卻正處於百家爭鳴之勢。多樣化的付款工具是否足以取代通貨,如何發揮網路效應,消費者與特約商店的採用意願相當重要,應為銀行業者亟待思考的問題。
尤其是當交易付款工具運用於小額產品或服務上,若是交易金額小到讓操作付款工具的相關處理費用佔交易金額的比重相對過高之際,即會因為電子付款工具衍生之交易成本佔交易金額比例過高,及付款工具過於繁複而導致效率的損失,則該項付款工具將難以順利落實於小額交易之實務操作上。
就消費者在選擇儲值卡的決策行為分析,其關鍵因素在於何處有可供滿足消費需求的特約商店?
由於儲值卡是屬小額且連續性之交易或消費頻率極高的付款工具,持卡者在儲值的同時,所面臨的是該筆現金的機會成本與未來可能產生的效用損失風險,因為持卡者的儲值行為相較於信用卡之延遲付款效益,必須放棄貨幣的時間價值,即貨幣的機會成本。
相較之下,傳統的市場交易工具-「現金」的交易成本低,而儲值卡有資金機會成本、適用範疇有限、交易安全性、退出障礙、及其屬匿名交易機制一旦遺失則無法請求權益等多項隱含性的交易成本問題。
若儲值卡未具有多重消費付款功能,自交易成本觀點而言,儲值卡能否快速普及,應視該項小額消費服務市場具寡佔性或絕對性之競爭優勢(例如一日多次使用之都會區大眾運輸工具之票證整合系統),方有其市場推廣利基;若是應用在競爭市場中,一般則是給予消費折扣等優惠措施,相對可能侵蝕小額消費服務之供給者(特約商店)與發卡業者的營運收益。
換言之,消費者持有第一張儲值卡所帶來的便利性,其效用必大於其貨幣機會成本,但是,是否願意持有第二張儲值卡,其所產生的外在邊際誘因必須高於第一張卡的誘因程度,否則持用的儲值卡數愈多,持有總成本變高但邊際效用卻是相對遞減。
另一方面,對於特約商店而言,收款方式若能電子化,雖減低其現金管理的成本與風險,但相對額外付出每筆交易的手續費,且當儲值卡面對的小額消費具有較高的價格彈性之際,自儲值卡付款機制所衍生額外的交易成本之轉嫁效果將多數由特約商店承擔;又或市場上多家業者同時推行儲值卡業務,有多重類似的付款工具機制並行卻無法彼此清算而產生的障礙,交易雙方該如何評選或是採用多套的電子付款工具?將直接徒增其帳務管理費用與交易工具的使用成本。上述問題皆會衍生經濟學上的絕對損失,將大幅折損交易效率,降低小額交易供需雙方對於儲值卡付款工具的接受程度。
為避免因使用儲值卡而減損交易效率,影響小額消費供需雙方之使用意願,建議主管機關應建立儲值卡之標準交易付款機制,並建立中介機構(其功能如同期貨市場之清算機構,以公正的第三者立場提供清算服務,不僅降低交易雙方之資訊不對稱問題,提升資訊安全,且可提供基於同一電子金融付款工具應用於多種行業之間。或是在同業之競爭環境中,提供公正之中介清算服務),透過這些機制的建立方能有效降低交易成本及效率損失。建立交易基準後方可擴及其他之市場交易,以達成範疇經濟觀點,方能擴大儲值卡付款機制之市場接受度與相容度。
【2004-09-19/經濟日報/C1版/金融廣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