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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擬貨幣 創造小額付款新契機
2007/09/30 15:25:20瀏覽1304|回應0|推薦5

一段時間消失在經濟日報的專欄的框架裡,今天復出一篇文章,是有關於我對小額付款和虛擬貨幣觀察的心得,這樣一來,我這個專欄作家的頭銜,至少還保得住一段日子...


虛擬貨幣 創造小額付款新契機

虛擬貨幣本來就是一種交易媒介,因此,只要有夠多的人願意使用虛擬貨幣充當交易媒介的話,虛擬貨幣一樣具有貨幣的性質,因此,過去Beenz和Flooz這兩家公司都曾經營過虛擬貨幣,把虛擬貨幣當成是付款工具,更積極「便民」一點,還可以下載(download)到晶片卡上「儲值」,並到實體商店去消費。

不管在現實社會或者是虛擬網路裡面,小額付款(micropayment)的交易成本一直讓買賣雙方困擾不已,正因為虛擬貨幣當成是小額付款的支付工具,本來就是要降低交易雙方的交易成本,尤其是現在的電子現金儲值卡無法讓P2P(個人對個人)的付款交易成行,虛擬貨幣自然就成為一種效果不錯的支付媒介,並處在法律的灰色地帶。

小額交易不便的狀況舉世皆然,因為交易金額很小,讓很多付款方案的交易成本太高,於是乎中國大陸的玩家就盯上了Q幣。至於這些玩家們為什麼選擇Q幣?大概就是因普及性和Q幣的面額小,使得Q幣逐漸成為一種可以在各網路遊戲之間流通的中介貨幣。

這麼看起來,虛擬貨幣在網際網路和實體世界上的消費付款,應該不成什麼大問題才對。

虛擬貨幣付款的流程大致是這樣的:每個玩家、特約商店都必須到虛擬貨幣的第三方交易平台開戶,然後匯入一筆金額並換算成虛擬貨幣的幣值,同時取得交易的虛擬帳戶,玩家們就可以用這個虛擬貨幣的帳戶進行交易,也可以用來購物,並在玩家之間彼此交易。

玩家與特約商店在收受虛擬貨幣之後,也可以選擇向交易平台匯回實體貨幣,這樣一來一往之間,玩家或者是特約商店就可以獲利了結。這種交易方式有一種特色就是玩家之間可能都是匿名交易,即使是玩家對特約商店而言也是匿名交易,同時又不須透露出如信用卡或者是銀行帳號等資訊,相對於交易安全性而言就安全多了,而風險就在於虛擬貨幣發行者的經營穩定度,如果能有銀行來背書保證這風險性就小很多。

既然有第三方的交易平台出現,基本上應該已經滿足虛擬貨幣交易與網路付款的需求,但事實上並無法充分滿足交易的需求。

比方說某人願意接受用E-gold交易,但是對方只願意接受PayPal 付款時怎麼辦呢?這時,他只有兩個方案可以選擇,第一種是放棄這項交易再找交易對象,第二種是接受對方的交易平台,不是他接受PayPal,就是對方接受E-gold。這的確很麻煩!因為不管如何,這些虛擬交易平台都是採取帳戶制,都須要有一個帳戶才能接受交易。

於是就會出現「平台中的平台」,這種平台介於各大平台之間,可以解決玩家的跨平台交易問題,但問題並沒有被完善解決,玩家們必須在不同虛擬平台的帳戶裡來回交易才行,麻煩並沒有完全解除。

雖然,虛擬貨幣可以降低一些小額付款的交易成本,但也不盡然能夠完全免除,原因在於虛擬交易以帳戶為基礎的設計方式,一開始交易便利性的考量並非業者所第一主張的,而是考量使用者的「移動成本」。講白話一點就是用力「綁住」或者是「套牢」使用者,如此一來盡量把使用者的交易行為,放在業者所經營的平台裡,業者經濟效益當然是最大!

至於,平台業者到底賺到什麼呢?大致上分為兩項,第一為資金息,業者可以將這筆預付金額 (很多人一起開戶的總金額) 存到實體銀行裡賺利息,也可以將這筆現金轉投資,或者進行更有利的獲利行為。第二為交易手續費,玩家每完成一筆交易,都必須負擔一筆交易手續費,有可能買賣雙方各一方都支付,也有可能其中一方支付,支付的手續費通常會「從價」而定,因額度不同而不同。

那麼,能否有一種虛擬貨幣的交易平台,不必透過帳戶制就可以交易呢?照理論講是沒問題,把實體貨幣的錢包轉成虛擬貨幣的錢包就得了!就是大家把各自的貨幣虛擬化,把自己的錢包虛擬化,所有的交易都靠虛擬錢包進行交易,於是乎就可以實現匿名交易的好處,也避免帳戶交易的麻煩。

不過這樣一來,虛擬貨幣就和電子貨幣搭上了邊了,政策難度太高。但是,要是有平台業者和銀行合作發行虛擬貨幣並提存準備的話,如此一來交易成本和的風險都可以降低,也不消是一種不錯付費方案!

(作者是科技大學企管系兼任講師)

【2007/09/30 經濟日報】

( 休閒生活網路生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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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bigcrab&aid=1266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