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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02 21:18:30瀏覽1218|回應0|推薦2 | |
從U-Bike的普及風行,談談不可不知的自行車禮儀 (作者:睿呈 知書也達禮~禮賓工作會客室 )
近來讀者們如果常在台北市活動,便可以發現路上多了許多「U-Bike微笑單車」的出現,當初在節能減碳的理念下,都市內也為市民或遊客創造許多交通上的便利與可及性,台北市政府考察歐洲對公用單車的政策措施,而引進此市民單車的制度,至今也愈來愈受到歡迎,不但提供公用自行車的據點愈來愈多,有些熱門的地點,還常常有人抱怨沒有單車可使用哩!
其實這股「單車熱」的風潮,也不是因為公用自行車的受到歡迎而開始的,至少這十年來因為「小折」單車的便利與普及,早已經使民眾對於自行車的使用當成一項運動而流行起來,甚至政府還必須隨之將相關的休憩場所,例如河濱公園等地點設置單車專用道,不論是使用自己的自行車,還是使用公共單車悠遊市區,或者單純將單車當成交通工具,還是作為運動的目的,便可知「自行車」對民眾生活上的重要性是與日俱增的。
既然一項方便的工具深深影響大眾的生活,也成為一種日常的必備交通用品,甚至進而成為一種文化,那就不能不再進一步深入觀察,在此「流行」與「便利」背後,衍生出了哪一些問題與亂象?
作者所觀察的問題,許多都是自己所親身遇到的,或許您也有相同的遭遇也說不定: 1、「玩命快遞」及「飆風戰士」:這是作者個人最怕遇到的單車騎士;單車雖是無機械動力的交通工具,但是速度快起來可不比機車遜色,風馳電掣卻往往無聲無息,尤其從行人背後竄出,往往讓人嚇一跳,也曾經見過因此發生撞傷行人的事故。 2、「奪魂鈴」聲聲催:有時走在人行道上,背後突然響起一陣刺耳急促的單車鈴聲,往往讓人心頭一驚趕緊跳開,好像行人都非得趕快禮讓他似的。 3、「都市兩棲類」的行徑:或許是一些單車騎士認為,自行車的屬性是介於機車於行人之間的交通工具,或兩者性質兼而有之,在馬路上可如機車一般的奔馳,但是一遇紅燈,卻比照行人騎過行人穿越道暢行無阻,甚至一路再竄上騎樓或人行道,或將他們稱之為「道路蝙蝠族」(蝠既像鼠也像鳥)也不為過。 以上的亂象,相信讀友您也會表示同意吧? 好了,既然「單車族」已成為一龐大的族群,可惜的是,騎自行車的文化素養仍然沒有形成,這恐怕不單是「禮貌不禮貌」的問題,而是這些亂象具有潛在的事故風險,往往會造成行人與騎士的傷害,就是因為如此,台北市政府交通局日前曾表示應提倡「單車禮儀」,但是,所謂的「單車禮儀」似乎還是一個模糊的觀念,並沒有具體化,作者我就嘗試著把這項因應潮流所形成的禮儀清楚說明,提出個人的淺見。 如何型塑某領域的文明舉動?有共同認定的規範便成為「禮儀」。 特定範疇與群體文明形成的過程: 潮流或流行→形成「文化」→透過「禮儀」→成為「文明」 既然「單車熱」成為時尚與流行,形成群體與形塑出文化,還要透過這群體的「自制」與「禮貌」,進而形成「文明的行為」?簡單歸納幾點,或許可以成為「單車禮儀」最基本的規範: 一、 單車原則上應騎於慢車道或自行車專用車道上,原先單車騎上人行道是違反交通規則的,依法可處600元罰金,但根據2013年7月間的新聞報導,因為U-Bike就設在人行道上,為免爭議,就乾脆不取締了(資料來源:http://news.cts.com.tw/cts/general/201307/201307301285636.html)。 但單車騎士騎在人行道上,還是要以「行人為先」,小心慢行,如果行人多儘量下行牽車通過群眾,千萬別做出驚嚇行人的飆車行徑。 二、 如直行欲左轉仍應依兩段式進行左轉。(據個人觀察,幾乎沒有人這樣做,以致造成許多危險情況發生)。 三、 應與前後車輛保持安全行車距離,避免緊急煞車而發生危險。 四、 不論騎於道路或人行道,勿有狂飆的行為。 五、 轉彎時請先行以手勢示意預警,不可隨意想轉彎就立刻轉彎,況且單車可沒加裝方向燈,如果與汽機車相撞,可是討不了便宜的。 六、 在一般道路時,同時有兩三輛自行車前進,請不要並排,以縱隊行進的方式較妥。 七、 在路上別耍表演放雙手騎車的特技。 以上是所有能夠想到「單車禮儀」的建議要點,或您也可以多提供一些單車族表現風範的要點也說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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