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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6/08 20:39:42瀏覽7301|回應0|推薦2 | |
「避忌原則」在「餽贈禮儀」上的運用:4原則讓你送禮不失禮 (作者:睿呈 知書也達禮~禮賓工作會客室 ) 談到送什麼禮,一定讓許多人傷腦筋,特別是自己覺得重要而且在乎的對象,為了準備禮品合反覆推敲與思量,真是折煞人也。畢竟,禮送的好不好見仁見智,多半說是投其所好,話是沒錯,但實際上是受禮人多半已是這方面的愛好者,好的東西恐怕早已不少,不過「錦上添花」倒也無妨,真正怕的是「送錯禮」,那可真是一番心意反而給對方添麻煩,那可是花錢還達不到送禮的效果,真不是一句「冤枉」可以完全形容的。 說到送禮,一定要先服膺禮儀學的基本原則,那便是運用「避忌原則」來避開不洽當的禮物與贈禮方式。那麼,有哪些禮品是要避開贈禮的忌諱呢?本文告訴你運用4原則,讓你挑選禮物時有個基本的方向: 一、避免造成對方「負擔」 1、「運輸」負擔:當有國外來的客人,你準備了一個大花瓶或沈重的禮品送給他,客人又要提重又要上行李又要上飛機,還說不定會超重哩! 2、「保鮮」負擔:送生鮮的農漁產,如果沒有幫受禮者處理好保鮮問題,通常會產生腐壞的風險,一定要小心。 3、「存放」的負擔:本部落格曾經談過「白象」的故事(詳見「送禮可別送白象」一文: http://tw.myblog.yahoo.com/protocol-tw/article?mid=157&prev=319&next=103&l=f&fid=19 送禮不是讓送禮人「自我感覺良好」而已,而是要以「易位原則」來設身地處思考,會不會造成受禮人的困擾,像這「大而無當」的禮品就非常不適合。 4、「心理」負擔:假如送對方過於貴重的禮品,對方會如何解讀?會認為你有所求,還是將來該如何還禮?收與不收之間,又造成對方的心理負擔與困擾。 5、「身體」負擔:如果你知道對方有心血管疾病或肥胖的困擾,送烏魚子之類的高脂高熱量食品或酒類就不適合,除非他十分酷愛而你又願意當殘害他身體健康的幫凶。 二、避免造成對方「尷尬」 像是送一些具有敏感意涵的物品,例如女士贈男士領 帶、男士贈女士貼身飾品等等,容易讓人曲解甚至產 生誤會,不可不慎。 三、避免造成對方「違法」 如果受禮人是公職人員,請您一定要依照「公務員廉政 倫理規範」的相關規定,雖然規定有點繁瑣,但是不要 只為了表達自己的好意,反而還害了對方:
1、如果你跟受禮人有職務利害關係者,正好有業務往來、指揮監督或費用補(獎)助等關係。2、正在尋求、進行或已訂立承攬、買賣或其他契約關係。 3、其他因受禮者機關(構)業務之決定、執行或不執行,將遭受有利或不利之影響。 4、要按照正常社交禮俗標準,就是指一般人社交往來,市價不超過新臺幣3,000元;但同一年度來自同一來源受贈財物以新臺幣10,000元者為限。 5、公務員不得要求、期約或收受與其職務有利害關係者 餽贈財物。但有下列情形之一,且係偶發而無影響特定權利義務之虞時,得受贈之: ‧屬公務禮儀。 ‧長官之獎勵、救助或慰問。 ‧受贈之財物市價在新臺幣500元以下;或對本機關 (構)內多數人為餽贈,其市價總額在新臺幣1,000元以下。 ‧因訂婚、結婚、生育、喬遷、就職、陞遷異動、退休、 辭職、離職及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之傷病、死亡受 贈之財物,其市價不超過正常社交禮俗標準。 法令對具公務員身分者的限制是很嚴格且繁瑣的,讀友要幫忙注意一下。 四、避免觸犯「禁忌」 就是絕對不能送的物品,不管歸因於「宗教信仰」也好、風俗也好,或者只是個人某些忌諱的原因。例如:1、不吉利的寓意與數字:國人忌諱送鐘、傘、扇子、刀具利器等等,主要是因諧音造成負面聯想,數目避4喜雙數。2、涉外事務與國際贈禮時,須特別注意各國禁忌,例如:(1)日本:中國人送禮成雙,日本人則避偶就奇,通常用1、3、5、7等奇數,但又忌諱其中的「9」,因為在日語中「9」的讀音與「苦」相同。(2)對於穆斯林與來自伊斯蘭信仰國家的人士,不要贈送酒類、豬肉製品如火腿等等食品與相關圖騰。(3)注意禮品包裝方式與顏色禁忌:國內包裝紙顏色採用紅色、金、銀顏色頗為普遍,代表著喜氣。但對於外國人士而言,「紅色」代表「警告」的顏色,國際間餽贈不要使用。此外,某些天主教國家不喜禮品包裝外表再用緞帶紮成「十」字的方式,需特別留意。
在人際交往中,採用「避忌原則」與「易位原則」實在是顛撲不破的道理,下次當您要為送什麼禮傷腦筋時,不妨運用這4項原則採用消去法,先過濾掉不適合送的禮品,相信會讓你送禮送的安心又不失禮!◎本版圖文嚴禁以任何方式轉載,請尊重智慧財產與相關著作權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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