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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5/25 17:56:17瀏覽15405|回應0|推薦2 | |
稱謂禮儀:書面與口語對於「稱謂」運用的不同 (作者:睿呈 知書也達禮~禮賓工作會客室 ) 日前在接待工作中,對於同仁帶領賓客、宣名並安排就座的一連串流程中,長久以來我就注意到一項值得關注的議題: 對於同樣對象的稱呼,在不同的情況下,是否使用的方式會有所不同? 我的答案是肯定的,只是一直想要把這方面的使用,從「禮儀學」的觀察角度來歸納整理,特別是在禮賓工作上更能有所依循。 首先的問題是:什麼是「書面語」?什麼是「口語」? 「書面語」簡單來說,就是純粹以文字表達的用法,寫文章則可以從容不迫且可以反復推敲,如果是正式的公文書,文字運用更要求「精簡」與「文雅」;而「口語」則是人們在面對面時,必須即刻反應對談交流的情況下所作的語言表達,現場因為可以借助各種輔助手勢、音調與表情進行彼此間的對談與交流,基本上是用非正式的風格來表達意念,有時言談間說出來的話即使重複、不連貫,缺乏條理邏輯,甚至精簡到一個字,卻仍可以讓對方了解所表達的意思,因為在對談的現場情境中,只消一個眼神、一個態度表情,都有可能讓對方心神領會,所以在「口語表達」上,語文結構中的「主詞+動詞+形容詞(受詞)」的文法結構就不需要嚴謹或完整,例如:我假使問你,「下星期一你去哪裡開會?」,完整的回答是「我下星期一要去高雄市政府開會」,但在口語上,這麼回答會讓人覺得很奇怪,大部分的人會回答「高雄市政府」,這便是文書與口語上基本性質上的差異所在。另一方面,如果在文書上表達,是無法直接把現場的「視覺感官反應」充分的接受與回應,因此,在文書上的文字運用要件,「人」、「時」、「地」、「物」與「事」的要件表達缺一不可,否則語意傳達會有所欠缺,甚至連標點符號的運用都有一定的規矩,尤其在正式的公文書上,例如「公文函件」、「商務書信」、「請柬」、「邀請函」等,規矩要求尤其嚴格,由此也發產出一套頗為要求的「文書禮儀」。 接下來,我們就要繼續追問:對於「稱謂」的使用,在「文書」與「口語」上有何不同? 依照中央研究院學者林美容的說法,認為「書面稱謂」與「口語稱謂」之間最大的不同,是前者通常是在被稱謂人不在場的情況下使用;而後者則是常會因被稱謂人有無在場而影響稱謂的不同使用[1]。在這篇專論中,作者我就要從「禮儀學」與「禮賓實務工作」中的經驗來舉例探討。
先前本部落格曾經討論過稱謂上的禮儀:「稱謂禮儀~加上職稱如何運用」 http://tw.myblog.yahoo.com/protocol-tw/article?mid=175&prev=250&next=169&l=f&fid=13 文中曾談到,如果稱謂用於文書上,並且是「姓」、「名」與「職稱」的話,尊敬用法為: 「姓」+「職稱」+「名」 此外,如果是學位或專門職業,則使用 「姓」+「名」+「學位」(博士)或「專門職業」(律師、醫師、建築師等)
好了,以上講的是屬於文書上的使用法。在實務上,如果是必須在某正式場合稱呼對方全名與職銜,此時這位被稱呼的人士式在場的,如此就必須適用「口語」的稱呼用法了!
舉例來說,假如我們要帶領來訪的賓客入座,此時便是「宣名」,式屬於「口語」的表達;另外是在司儀的工作上,司儀稿的撰寫是屬於半文言半口語的方式表達,有時對於賓客的稱呼就必須兼顧一些特殊情況,才不會讓人覺得奇怪。例如,有一位賓客的姓名叫做「李祥」,擔任某機關主任的職位,如果按照文書稱謂禮儀,我們會寫成「李主任祥」,但是對於本人在現場的情況下,口語上我們會稍微調整一下,稱呼他與像其他人介紹為「李祥主任」,如此在口與表達上才不會過於奇怪與突兀,這便是「文書」與「口語」表達上的不同之處。
‧「教師」還是「老師」? 請教各位讀友,這兩者如何使用? 如果在正式公文書,請使用「教師」;如果在現場稱呼教 師,可使用口語用法,例如:「張美美老師」。 ‧「醫生」還是「醫師」 請教各位讀友,這兩者如何分別與使用? 基本上,兩者都是同樣意義,醫生的「生」字原意是跟「先生」的生一樣,都是尊敬的用法。此一詞出自《唐六典》,唐代置學習醫,故稱曰「生」。但基本上,「醫生」只係指稱職業,對人的稱謂則稱為「醫師」,例如「陳醫師」、「林醫師」,而不能稱為「陳醫生」、「林醫生」。早在多年前,還有一種較為「老派」的稱呼為「大夫」,據作者我研究瞭解:「大夫」在中國古代是一種官名,如諫御史大夫等等,後來中國歷史上的醫療制度有了相當發展,醫官也分為多種層級,而醫官等級有稱為「大夫」、「郎中」等等,後因「大夫」是醫官中最崇高的職位,因此就把「大夫」作為醫生的尊稱。在作者學生時代的就醫經驗,就常常在臺北榮民總醫院聽到稱呼「張大夫」等等的稱謂,聽起來真是令人肅然起敬,只是近年來好像較無人如此稱呼了。 何時何地如何使用「醫師」或「醫生」的稱呼?至少在現今的臺灣社會的習慣用法,如果被稱呼的人在場,使用「醫師」較適當,例如稱呼「張子榮醫師」,而不稱呼「張醫生」,他如果有行政職,文書上也可稱書寫為「張主任子榮」,口語上稱「張子榮主任」也可以。此時,不可稱呼對方為「張醫生」,這可不太禮貌,只有在你跟其他人對話時,說到「我今天晚上要去看醫生」,才是習慣的用語,然而,這「醫生」一詞並非稱謂上的使用,假如你要說的更清楚,便要說「今天晚上我要去掛張醫師的號」。讀者們可了解這段說明對兩者的使用差異?
請教各位讀友,這兩者如何分別與使用? 「伉儷」適對於夫婦的敬稱,在官方使用上更是有一定的嚴謹性(我國在正式官方場合多限定在院長級以上),這是用在向大眾指稱這對位高的夫婦所用的敬稱。 「賢伉儷」是用在直接面對說話的對象,向這對夫婦稱呼的敬語,多屬於口語上的表達!例如,見到對方夫妻一起出席宴會,作主人的可以向他們說:「賢伉儷能一同出席家父八十壽宴,我們感到非常的榮幸!」,當然「賢伉儷」也可以用於書信中,但是要指稱呼的對象才洽當。「賢」字用法是當面的敬語,延伸使用例如「賢喬梓」、「賢弟」、「賢婿」,但這些目前都較為偏向「文書」上的用法,口語上使用就恐怕過於老式與坳口了!
在接待外賓的實務上,有時也會使用「尊稱」(Prefix), 就如如上面所談過的「伉儷」與「賢伉儷」一樣,要看使用 的訴求對象為何。直接面對被稱呼的外賓,就用Your Excellency;如果對他人稱呼這外地位崇高的外賓,就用 His/Her Excellency。這種Prefix,還有許多的敬稱,請 讀者參考本部落格文章「當禮儀遇見了公主~國際稱謂禮儀: 也來談談英文尊稱(Prefix)」: http://tw.myblog.yahoo.com/protocol-tw/article?mid=250&prev=307&next=175&l=f&fid=13總的來說,面對「稱謂禮儀」,我們還必須考慮使用的「場域」與「對象」,來決定使用的方式,像是「接待賓客」與擔任「司儀」工作,是偏向於直接面對所服務的對象,更是必須徹底瞭解稱謂使用在「文書」與「口語」上的不同,如此才能恰如其分的運用自如,禮儀知識的廣博與禮賓工作的有趣,從稱謂使用在「書面」與「口語」上的不同,就可見其一斑!本版圖文嚴禁以任何方式轉載,版權所有,內容皆已集結成書,請尊重智慧財產與相關著作權規定!
[1] 引用自:林美容,《訃聞中書面親屬稱謂的使用》,漢學研究第二卷第二期,1984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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