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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1/05 20:38:11瀏覽474|回應0|推薦1 | |
楚人有涉江者,其劍自舟中墜於水。遽契其舟,曰:「是吾劍之所從墜。」 舟止,從其所契者入水求之。 舟已行矣,而劍不行;求劍若此,不亦惑乎? 以此故法為其國,與此同。時已徙矣,而法不徙,以此為治,豈不難哉?
《呂氏春秋.慎大覽.察今》 有一個楚國人,坐渡船過長江的時候,他的配劍掉落水中。他趕緊在船邊寶劍掉落的位置上刻下記號,並且說道:「我的劍就是在這個位置落水的!」
等船一靠岸,他就從船舷之前刻下記號的地方跳下水去找劍。 船向前移動,但是劍落水沉到水底並不會移動;用這樣的方法要能找回寶劍,就一整個詭異了! 所以想用舊的法律來妥善治理變動中的國家,這和刻舟求劍的作法沒什麼不同。時代變了,但用來管理社會的法律不變;這樣想要不出狀況,不是很困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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