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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聖經狂想曲──挑戰《聖經》生活一年的熱血計畫
2009/07/19 22:14:23瀏覽2839|回應2|推薦10

  每當國際性的暢銷書誕生,總不免跟聖經作比較,因為它是世界中最多人擁有的一本書,由此可窺知其對人們所造成的深遠影響。

  本書的作者,雅各,決心花一年的時間,專心一致地遵守聖經制定的各個規範。老實說,看到如此創意十足的發想,實在讓我不由自主地移動滑鼠,爭取此試讀機會。雅各的文筆活潑,但卻是紮實、不茍地執行著自己所能達成的規範,例如不可穿羊毛與細麻混紡的衣料,這說來輕鬆,但現在有多少人知道自己身上穿的衣服是由什麼構成,又,是爲了什麼上帝要人們這麼做?學習聖經的人會告訴你,即使看來毫無道理,但那也只是因為我們不知道、不了解而已;簡單來說,就是“閉嘴,照做就對了!”。

  這讓我想起一個小故事:有天媽媽在煮菜,女兒問說為何妳煎肉時要把肉切去一角呢?媽媽表示她也是跟自己的媽媽學的,於是她打電話給外婆,而外婆說,這是因為她以前的鍋子放不下一整塊肉,所以才要切去一小塊。我想要說的是因時制宜。也許上帝的教誨的確有其道理,然而是否現今仍舊適用?或許是我太小看神的萬能,而且這條規定不能只從字面上解讀……

  沒錯!作者一再提到聖經的“直譯”與“意譯”的問題。有人認為聖經的話語並不是直接照著字面上來翻,像上帝給亞當的第一個誡命便是“Be fruitful and multiply”,作者認為這可直譯為很多果實以及乘法,然而實際上此誡命應當是「生養眾多」之意,後來作者也的確完成了這一項──他的妻子懷了雙胞胎,兩個可愛的亞當。

  書裡提到耶和華見證會,他們認為上帝說不能“吃”血,乃是指不能消耗血的意思,故堅持絕不能輸血……想想我外婆也是此教派的忠誠信徒,某次進手術房前,她握著醫生的手懇求千萬不要替她輸血,這行為對我們非教徒而言真是一種瘋狂的舉動。耶和華見證會不參與投票,不當兵,不發壓歲錢(還好可以給零用錢)這些我都覺得無所謂,但輸血可是事關生死……不過外婆那種寧願死也要遵守戒律的意志,才是最叫我震撼的吧!

  不可諱言的,聖經裡有許多充滿智慧的話語,教導我們做人做事,以及面臨困境時的一些良方,像傳道書七章二十一至二十二節說:

“人所說的一切話,你不要放在心上,恐怕聽見你的僕人咒詛你。因為你心裡知道,自己也曾屢次咒詛別人。”

每個人多少都有說過他人壞話的經驗,這種事情其實自己不要太在意也不會有太大的殺傷力,因為“謠言止於智者”,有思想的人是會自己判斷是非的,且既然這是大家都會犯的小過錯,何不放寬心,饒恕別人即是饒恕自己。

  只是作者為了完成“不可摘盡葡萄園的果子,也不可拾取葡萄園所掉的果子,要留給窮人。──利未記十九章十節”,他決定如果自己在街上不小心掉了任何貴重的物品,將不會拾起,當作送給有緣人的一份禮物,但某天當他的五塊美金掉到地上時,他身後的女子撿起鈔票對他說:

「這是你的,我看見從你的口袋中掉出來的。」

「不,不是我的。」作者撒了謊。

我想再也沒有比為了善行而做惡行,來的更為矛盾的事了吧!

  看完本書後,我發現大多數的教徒,其實都在生活與戒律中取得了平衡;人是很有彈性的。同時更令我期待作者的下一本書,聽說這次他要過著最健康的生活,加油吧,雅各!

圖片來自遠流博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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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azora321itly&aid=3148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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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果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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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會被排擠沒錯
2009/08/12 13:38

我沒特殊信仰,不過遇到長輩說要拜拜的時候還是會跟著做。

去廟裡拜拜的時候會看到很多人在唸經什麼的,我每次都在想~那些字連我都不知道怎麼唸,戴著老花眼鏡連自己名字都不見得會寫的阿婆卻唸得很起勁,我真的覺得她們很厲害!


水果冰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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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有看
2009/08/10 22:30

這本超誇張的,我真的認為要寫書不用這麼瘋狂。

我一直覺得聖經根本就是外星人發明的,條文超多又難懂,不像佛經就厲害多啦,都用梵文寫,一堆不知道是什麼意思的單字,反正跟著念就對了,比聖經單純得多。

蛙仔(azora321itly) 於 2009-08-11 11:20 回覆:

我覺得作者真是個嚴謹的人~

但我覺得用這種題材寫書不是很好,因為容易遭人非議,

必須很小心才行。

不過對我來說佛經反而更陌生,因為我外婆那邊是信基督,

其餘則沒有宗教信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