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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7/21 16:11:26瀏覽695|回應0|推薦33 | |
苖栗大埔農民抗議事件的新聞漣漪中,不只一次看到縣長及院長在鏡頭前表明當地農民98%贊成開發,只有2%反對…言下之意是該開發案獲得幾乎是全數農民贊成,為政者要照顧大多數人的利益及意見,所以開發案勢在必行,接下來要處理的只是那一小撮人要如何安撫的問題…
首先,「98%贊成開發」的這個命題根本就是天大的謬誤,98%的人數繳交土地所有權狀,可以推論出98%的人贊成開發嗎?要弄清楚他們為什麼要交?他們的認知中可以不交嗎?老百姓心中違抗衙門不得善終的深層恐懼,有算進去嗎?苖栗縣政府只給他兩個選項:換地或領補償金,這兩個子選項都己經架構在「要徵地」的前提下了,不管如何選,都已無法揭露「反對開發」的意願表達了。真正無計可施挺身抗議求援的,卻被貼標為「少數反對分子」,好像他們與那98%是立場對立的,情況會是這樣嗎? 滿清入關後,向明朝漢人發佈剃髮蓄辮令,史上有所謂「留髮不留頭」的說法,我們姑且假設為護髮而亡命天涯躲避官兵追殺的人數有一成,你可以推論說「明朝子民贊成剃髮的人數有九成」嗎?日本人統治台灣時學校實施日文教育,難道除了那些在私塾學漢文的人外,所有台灣學生都贊成日本教育嗎? 大埔事件中,不要說98%,即使100%全繳交土地權狀,也不能推論農民贊成開發,因為此時已經不是最初的意見調查,而是政府追求「執行成效,克服障礙」階段了。設若,在徵地決策形成前,召集所有農民舉行意見調查,假設資訊充分透明且無操控力量介入,農民自由意願下有98%比例主張開發,這時才可以在某個面向下推得「98%人民贊成」的論點,面向雖不夠周延,至少邏輯是順的。 說推論不夠周延,是因為表達意見的農民並非如公民權是每票等值,因為每人擁有的土地面積不一樣。再進一步假設,若是那反對的2%人數所擁有的土地面積,比那98%人所擁有的土地總合還大,那所謂的「多數方」到底是哪一方? 真實擁有面積各有多少我並無資料,也先不必詳細追查,我只是舉各種情境來凸顯我們英明政府的結論是如何粗糙矛盾的。若數人頭是影響決策重點,那也太好操作了,只要開發前召集百人共同去買一小塊碎地,到時這塊畸零方寸就值一百票的意見了,符合比例原則嗎? 好了,這只是其中最淺層部分,但其實有些事情還要看它的深層本質。若是不該做的就是不該做,跟多少人贊成無關,即使利害關係人百分之百同意,也不能合理化其作為。 土地,以正常使用功能,自然是私有財產,擁有者有權利自由處置。但若事關變更使用目的等與永續生存有關時,它可能躍身為公共財、地球財、子孫財,就不是這一代持有者可以片面隨心所欲決定它的命運。 用舉例就容易明白,假設有先進國家要將一批有害環境廢料放置在我國一個小農村,補償金高到農民耕作十輩子都賺不到,一生吃穿不愁,調查結果當地人民也全數同意,所以我國就要讓這些廢料進來嗎? 在近來許多經濟開發案,如各科學園區,如國光石化案,都有所謂經濟學者及政商要員打著經濟發展的宏觀旗幟,要大家顧及「長遠的產經發展」,不必只著眼於一條小河、一塊小土地的維持,因為那樣是「目光狹隘」。而只要經濟能發展,全民生活水準水漲船高,也有能力用最好的設備彌補工業發展帶來的環境破壞,這樣就是「經濟與環保取得平衡」。 是嗎?從地球母親的眼光看下來,這樣的無度開發才是目光狹隘,這些話題觸面廣闊,另有篇章討論。然而,好的生活環境不僅是看有無能力把污染源嚴密封鎖在化學槽中(何況連這消極的能力也常做不好),而是生態平衡與活力。若本來該是鶯飛草長之地卻長出水泥廠房,本來有蝦戲魚游之水域,卻成石化鍋爐….從地球長遠時間來看人類之短視愚行,即便大道無言,卻也難息千古浩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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