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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9/14 16:33:40瀏覽2236|回應3|推薦17 | |
阿婷凱道日記(95.09.14): 昨夜,在凱道旁的立院研究室裡;當我讀完這本新書, 我只能……掩卷嘆息,深沉地,替台灣與全民,祈禱!! 這不僅僅是一場反不義的公民運動 是一場反貪腐的柔性革命 更是一場反低俗的政治文化革命 坐在這裡,和仍在家中,在工作崗位上 把希望寄託在這一次活動上的民眾 他們內心的憤怒與憂慮 是因為對當權者"低俗人格"的厭惡 他們自發性的站出來,用憤怒穿上紅衣服站出來 他們被這種"低俗的政治文化"逼的無路可走 只好用自己的身體站出來,向這種低俗的政治文化說 "NO" 在正義前,不僅僅是您個人面對著貪腐的國家領導人 在您與不義政權間,有這麼多對台灣仍寄存希望的民眾 在一年間最惡劣的氣候下來到這裡 他們在這一輩子所見到最惡劣的刀片拒馬前, 無所畏懼的來到這裡,他們跟我有一樣的想法 總統府裡坐著一隻狐貍,一隻貪婪的狼 我們受夠了,他不下台,天理何在?? 老天不明理,貪腐坐瀛台,全民泣凱道,公義訴蒼天, 同志們,出來吧!為台灣公義盡一份心力! 書名:總統不該做的七件事 作者:楊智傑 出版社:達人館,法律人文館1 2006.9.10已出版 ,購買資訊:全省誠品書店、各大網路書店 內容簡介 貪污?總統當然不能貪污。
楊智傑 一、總統「權力下放」? 現在台灣的大專院校的學生,大一都要唸憲法。他們從教科書上,或從老師上課的講解中,知道台灣憲法在修憲這麼多次以後,是採雙首長制。 雙首長制其中一個特色,就是當總統與立法院多數黨屬不同陣營時,總統應該交出組閣權。 大部分的學生也知道,陳水扁總統不肯遵照雙首長制的精神,把組閣權力讓給立法院多數政黨。所以,陳水扁總統仍然提名民進黨的人,擔任行政院長。 可是,大一上憲法課的學生,卻不一定知道,為什麼行政院的大小事,都要經過陳水扁總統的決定。甚至連前財政部長林全都說,一個國營事業的董事長,不是他能夠決定的,是總統府副秘書長馬永成才能決定的。 這就奇怪了。憲法上不是規定,行政院下面的官員和國營事業的官員,都是行政院長決定的嗎?為什麼實際的運作上,總統和總統府,決定了一切。 一直到2006年6月,陳水扁總統因為弊案牽連,所以宣佈「權力下放」、「回歸憲政」。既然,總統承認自己違法、違憲了六年,我們能不能夠因此罷免他,或彈劾他呢? 二、為什麼罷免總統門檻這麼高? 其實,之所以會有這麼高的罷免程序,是有歷史上的因素。 原本憲法是由國民大會來選舉、罷免總統。當時的罷免門檻是:國民大會1/4提案,2/3同意,即為通過(第二次修憲增修條文)。 只是第三次修憲時,決定將總統改由人民直選,故罷免程序,在第四次修憲時,增加了人民罷免的程序。而到了第六次修憲廢除國民大會後,改由立法院承接國民大會的職權,故程序上就變成現行的由立法院提案、同意,人民複決的三道關卡。 有人就批評,之所以會有立法院阻擋人民行使罷免權,是因為過去修憲遺留下來不好的程序。既然總統已經改由人民直選,那麼罷免程序,也不應該限制人民的罷免權。應該將立法院罷免的提案門檻降低為1/2即可,然後交給人民來作最終的決定。 三、彈劾總統難如登天? 1.陳水扁總統拒絕提名監察委員名單,使監察院空轉一年半,無法監督公務員。 2.立法委員想監督公務員,卻沒有調查權,還遭到行政院行使奇怪的「抵抗權」,導致立委只能爆料,無法調查。 3.法院組織法修改時,讓檢察總長可以設置一個「特別偵察組」,負責調查政府高官貪污舞弊。但陳水扁總統在第一次提名檢察總長,立法院投票不過後,就不想再提名了,省去將來人選出來調查自己的麻煩。 4. 國家機密保護法第五條已經說了,政府官員不能為了「隱瞞違法或行政疏失」和「掩飾特定之自然人、法人、團體或機關(構)之不名譽行為」,而故意將不是機密的東西,指定為國家機密。但是陳水扁總統和總統府似乎總會在遭到攻擊時,主張很多東西都是國家機密,不能告訴人民。 所以,雖然我們有彈劾總統的程序,但是在彈劾前的調查上,卻受受重重阻撓。 四、為什麼會有「邱毅爆料現象」 在憲法中,監督政府高官有無貪污違法的,根本不是立法委員,而是監察委員。過去,如果人民發現政府高官有貪污的情況,會向監察院檢舉。監察院接到人民檢舉後,監察委員就會帶著很多助理調查員,去調查這些被檢舉的高官,是否真的違法。 但是,我們的監察院,卻因為總統和立法院之間的衝突,新的監察委員選不出來,監察院已經空轉了一年半。因為沒有監察委員,人民就算向監察院檢舉,也一樣沒用。某些人民因而就轉向立委檢舉,或特別向邱毅立委檢舉,讓邱毅天天都有料爆。 甚至,邱毅只能「爆料」,但是沒有太多的權力去「查證」。這也跟憲法有關。因為,憲法中,只規定監察委員,有完整的調查權;但是立法委員,並沒有充分的調查權。所以,邱毅只能爆料,但總統府卻老神在在,不太擔心,因為邱毅沒有權力直接去調查總統府的弊案。 五、政治人物違反憲法 為了讓讀者更能清楚了解,總統在哪些地方違憲違法,本書我會用最淺顯的文字,搭配實際在台灣發生過的政治問題,並輔以很多說明圖表,一一從憲法的角度,說明下面幾個主題: 首先,第二章「走味的雙首長制」,我們會介紹一下關於政府體制的基本知識,向讀者好好解釋,為什麼在雙首長制的憲法下,陳水扁總統卻可以變成一個超級總統。 第三章「如何選總統?」,則是從2004年總統大選的很多問題,來檢討,現任總統是否可以動用國家資源,來幫忙自己助選。我們會說明,總統根本不該濫用國家資源、控制國家資訊,來替自己助選。 第四章「總統做不好的七件事」,則是要介紹總統在憲法上擁有的權力。總統在憲法上雖然擁有那些權力,是不是包含兩岸、國防、外交?但是從過去的運作上來看,總統似乎也逾越了分際,超過了憲法賦予他的權力。 第五章「總統不該做的七件事」,則是要很嚴厲地指出,過去總統做了很多憲法上不該做的事情,包括總統不該干涉行政院人事、政策,更不該干涉國營事業人事、政策。 第六章「如何讓總統下台?」,則是要從憲法的角度,討論一下到底我們要如何讓一個總統下台。經過我們介紹,你會發現,要讓總統下台,還真是一件很難的事情。各種讓總統下台的管道,幾乎都已經被技巧性的封殺。 第七章「2008年後總統和立委的對抗」。因為第七次修憲時,我們將立委人數減半,也改採單一選區兩票制,並從2008年開始運作。所以,我們要討論一下,在新的立委制度下,立委們還有足夠的力量,來與權力超極大的總統抗衡嗎? 第八章「總統制好嗎?」,則是要反省一個更深層的問題。我們或許可以指責,總統違反了現行的憲法。或許換一個總統,可能就會回歸憲法運作。但之所以會有這麼多亂象,會不會是因為:憲法有「總統」這個設計,打從一開始會不會就是一個不好的設計?也就是說,總統本身,就是政治動盪的亂源?
第一章 阿扁大總統 第二章、走味的雙首長制 第三章 如何選總統? 第四章 總統做不好的七件事 第五章 總統不該做的七件事 第六章 如何讓總統下台? 第七章 2008年後總統和立委的對抗 第八章 總統制好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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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雜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