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視民如傷?公平會主委應第一個下臺負責!
2007/11/06 14:34:13瀏覽1121|回應1|推薦8

如果物價繼續放任如此波動,鐵定明年要換人、換黨執政!

行政院主計處公佈上月消費者物價年增率達5.34%,創下13年來新高,如果排除蔬果、魚類、能源等物價,物價年增率仍達2.27%,還是6年9個月來的新高。

面對這樣的結果,行政院物價小組直到今天才要召開第一次會議,而檢調單位則只能對外放話「已由特偵組檢察官周志榮進行調查」,可是,究竟是否有哄抬物價等情節重大者,檢調單位也還是那句官腔「正進行瞭解中,目前尚無具體個案。」,應付了事。

其實,物價上揚已好一時日,早在前一陣子颱風季節來臨前,國內的物價就已一波接著一波上揚,相信菜藍族的感受最深,舉凡奶粉、養樂多、尿布、衛生紙等等物資,哪一項不漲?行政院公平會主委湯金全昨天還在耍官腔,湯金全應該第一個下台!

再者,菜價上揚,農委會還說有一把5元的青菜,這種叫大家「沒有飯就吃肉」的官員,也該下台!

另外,物價上揚,經濟部、經建會至今沒有因應措施,至少可以專案進口平抑物價,但至今未見相關配套政策,這些官員都該打屁股!

此外,油價漲個不停,行政院早就該叫中油停漲,甚至應不惜祭出政策性虧損的政策,但大家看到的是,總統一講話,油價才停漲一下下,過沒多久,以為消費者忘記了,因此又喊漲了!

 再者,有些原物料是可以緊急做好因應的,簡單舉例,砂石最近漲個不停,而前陣子颱風橫掃,造成好茶村受災央,如果政府及早疏濬河川,不但可產出砂石原料、平抑物價,也不致造成好茶村的道路、橋墩災情慘重;更簡單的說,八掌溪事件的發生,就在於未能及時疏濬,難道民進黨政府忘記了嗎!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ating1003&aid=1353291

 回應文章

大陸配偶台灣媳婦感謝馬政府准我全家團圓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政府不准收養大陸地區12歲以下親生子女,辦理來臺?
2007/11/10 20:23
 

政府不准收養大陸地區12歲以下親生子女,辦理來臺?

入出國及移民署 2007/10/22
如何收養大陸地區子女,辦理來臺?
臺灣地區人民如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65條規定(已有子女或養子女、同時收養2人以上為養子女者,不合收養規定)之情事,即無子女或養子女,始得收養大陸地區人民為養子女。其程序為向大陸地區管轄法院訴請收養裁定,開具成公證書,經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完成驗證,由收養人(臺灣地區人民)向戶籍地管轄法院訴請裁定認可確定,持經戶政事務所辦理收養登記後,該養子(女)如年齡在12歲以下者,即得申請來臺定居,惟有數額之限制,每月2名,排至數額時如逾12歲,即不予許可(向本署各服務站申請,不受理郵寄申請)。

以上規定不合情理.我以前在大陸未婚生一女.今嫁台灣人.因來不及辦理收養程序而生一子(台灣生).我們有能力扶養自己的小孩(包括大陸生的女兒).兩個都是我懷胎十月的親生子女.又不是去收養別人的小孩.為什麼政府要拆散我們母女.造成骨肉分離.情何以勘! 這麼稚齡的小孩.您等忍心拆散人家母女.不讓自己的人民一家團圓.造成骨肉分離.妻離子散.您等真是殘忍!

如果不讓大陸12歲親生子女來台.就不要有先前法律規定:[ 台端取得身分證後,該大陸前婚姻所生子女,如年齡未逾12歲,得依 台端申請來臺定居(無數額限制)]. 現在又不準我台灣老公收養自己的女兒.該如何向3歲稚齡的女兒說明.妳不能跟媽媽回家.要聽外公外婆的話.有誰可以教教我該如何開口???
這個不守信用.說一套.做一套.無血無目屎.無情無人權無人道的政府.挖掘陷阱讓人民掉入後.政策卻大轉彎.專挑最無辜的小朋友下手.殺得我等12歲以下小朋友措手不及豪無幸福的未來. [人在做.天在看!]

http://www.ma19.net/trackback/2603

--------------------------------------------------------------------
一:依內政部移民署2007年9月5日公布之「大陸地區人民在台灣地區依親居留長期居留及定居數額表」附註一規定:本數額表所稱台灣地區人民,如係大陸地區人民轉換身分為台灣地區人民者,須在台設籍滿5年,才可申請大陸之12歲以下之親生子女來台定居,數額不限;
(移民署網站最新消息;大陸配偶在台要住滿8年,才能申請在台設籍;因8+5=13歲,依此規定親生子女永遠不得來台定居,合先敘明)。
二:如果不讓大陸12歲親生子女來台.就不要有先前法律規定:[ 台端取得身分證後,該大陸前婚姻所生子女,如年齡未逾12歲,得依 台端申請來臺定居].
三:大陸配偶台灣媳婦母親和女兒永遠的痛8+5=12只有一個訴求.那就是讓我一家團聚.
四:我的部落格:  http://blog.udn.com/NO12
五:我的城市:     https://city.udn.com/78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