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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0/30 01:26:36瀏覽932|回應0|推薦3 | |
◎張升星╱2007-10-29╱中國時報╱時論廣場 我國律師團體在上個周末發起集會遊行,要求立法院儘速通過「法官法」,他們認為唯有制定法官法才能淘汰爛法官,避免烏龍判決。無獨有偶地,遠在太平洋那一端的美國,法官們也同樣遭遇來自社會各界的嚴厲批評,雖然大陸法系和英美法系的實務運作並不相同,但是法官不約而同的成為社會公敵,倒是有些同病相憐的感慨! 近年來美國社會對於司法判決的批評主要是肇因於Terri Schiavo的案子。在一九九○年Terri Schiavo因病成為植物人,必須仰賴插管餵食,她的丈夫在一九九八年向法院主張妻子不會選擇這種方式延續生命,請求准許拔管;另一方面,Terri Schiavo的父母則認為女兒仍然具有意識,要求駁回女婿的聲請。後來法官認為Terri Schiavo並不願意以此方式維持生命,因此同意拔管,雖然國會緊急通過特別立法,該案並且提出上訴,但是聯邦最高法院連續四次拒絕受理上訴。終於在二○○五年,Terri Schiavo拔管後死亡,她的父母則把矛頭指向法官,痛批「司法謀殺」。 有鑒於社會對司法系統的強烈不滿,「美國法官協會」在上個月提出〈司法白皮書〉,希望緩和社會輿論對於「司法獨裁」的批評。白皮書中明確指出若干美國司法的弊病,諸如:當事人欠缺充分陳述的機會、法官的不當肢體語言(例如欠缺眼神接觸、使用諷刺語氣、顯露憤怒、嫌惡或嘆息等情緒、抓癢、剔牙、挖鼻孔等)、只重判決結果而忽略程序以及因為案件負荷過重而欠缺耐心。 針對這些缺失,「美國法官協會」認為「程序公正(proceduralfairness)」才是改革司法實務,爭取社會認同的關鍵,而其具體作為則可摘要略述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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