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貓捉老鼠逃的司法荒謬劇,誰負責?!
2007/10/01 14:50:37瀏覽722|回應0|推薦7

繼朱安雄、陳由豪、劉松藩、曾正仁、王又曾等等之後,王玉雲也潛逃出境,又一個案件爆發時曾經「驚動萬教」的犯罪名人,「飛」了!

對於曾參與偵辦中興銀弊案的檢調人員及審理的法官,所有的辛苦,隨著王玉雲飛了,付諸東流,對於期望司法打擊魔鬼的人民,正義的期待也都落空了。

今年四月二十六日王玉雲就判刑確定,時隔近五個月,現在人跑了,各方都有一套說詞,法官說,檢察官從未聲押王;檢察官則說,判決定讞後曾發出王的服刑執行令,卻被高院撤銷,高院則稱檢方程序不合。

七月就曾傳出王跑了,高雄市調處還說,監控中;現在人早跑了,還說行蹤成謎。或說人力不足、必須顧及人權云云。

人飛了,負責監控的調查局自應負最大責任,監督的法務部,檢、審各環節,豈能都無責任?本應都有責任,卻是都沒責任,實質上形同變相縱放,卻已難究責。

請問,什麼叫做司法是正義的守門人?如果犯下大案,經法官判決定罪的要犯,卻逃之夭夭,逍遙法外,這算哪門子的正義?

司法職司摘奸發伏,打擊犯罪,自許為正義的守門人,但是,調查起訴、審判定罪、入獄服刑三部曲,缺了入獄服刑臨門一腳,沒將罪犯繩之以法,就像帶球姿勢漂亮,只是虛有其表,無能進球得分。

正義、正義說得好聽,重大要犯卻一個個從正義門邊溜走了,那麼,正義只是虛假的口號;監控、監控掛在嘴邊,要犯判刑確定後,卻從容潛逃海外,所謂監控,簡直是個「屁」!

「法網恢恢,處處大洞」,小蝦米「疏而不漏」,大白鯊「門戶洞開」,這種司法實在羞稱正義!

被司法究辦的經濟要犯,一個個落跑,這已非上醫院門診就能治癒的小病,主管機關非動大手術切除讓防逃機制失靈的大腫瘤不可。

從這場大病的病症可看出,如果只是監控有疏失的小環節出狀況,不會從陳由豪、朱安雄、王又曾到王玉雲等,所有罪大惡極的掏空台灣之徒,盡皆走脫。

所以,負責監控的第一線調查單位固然有責,但調查人力嚴重不足也是實情,若只追究監控面有無過失,在現行人力不可能改善下,這種檢討只會流於找人扛罪。

再往細部檢討,檢方只忙著下指示找單位負責監控,未過問奉令單位有無能力承接重任,難道無責?法務部只訂定防逃機制,未檢視實務面合不合用,難道沒錯?司法院等否定「有罪羈押」,卻從未提出建設性意見,難道就對?換句話說,每個機關、任何面向都要檢修才是。

這其中,有罪羈押制的確值得思考,它讓重罪者定讞後,沒有任何脫逃可乘之機。我們也贊成司法院「不宜草率行之,應再審慎斟酌」之見,但這十二字箴言應是提醒,不該是抵制,比如有罪羈押的刑度或罪名,可更慎重討論,配套設計可蒐蘿更多國外立法案例或專家意見等。

只要有利於有效解決問題,通通都該端出來會商,最終敲定一個最周全的法子。國人絕不想再看到,一陣檢討熱潮過後,還是什麼都沒改變。衷心期望,即將接下司法院大位的賴英照,能正視防堵落跑憾事再發生、不單只是法務或檢警調的事,從而積極參與革新之務。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ating1003&aid=12687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