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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4/17 15:12:29瀏覽523|回應0|推薦0 | |
我說三十歲之前不要計較薪水待遇,也有人問說,那三十歲之後呢? 其實,說三十歲之前不要計較薪水待遇,是從我很喜歡的一個說法而來的。這個說法是:三十歲之前要用勞力賺錢,三十到四十要用經驗賺錢,四十到五十要用專業賺錢,五十到六十要用人脈賺錢,六十以上要用錢滾錢。 我相信財富如何跟隨著工作自然而然地出現,可以和上面這個時間發展的說法相呼應。 摘自「工作DNA」一書 「大亨信條」一文 郝明義 著 大塊文化 2007年5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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