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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1/15 17:47:28瀏覽1812|回應0|推薦0 | |
潘 懷 宗 議員辦公室新聞稿 聯合醫院惡劣手段開除身障員工 身心障礙者本屬社會上之弱勢族群,因此照顧身障者是社會應盡之義務。台北市的公家機關更有訂定需任用一定比例之身障人員,以照顧弱勢族群。然而台北市聯合醫院居然在去年底突然開除多位身障者,令他們生計頓失依靠。 台北市議員潘懷宗於 而李誠義本是瘖啞人士,原本在北投衛生所任職,表現不錯很得當時衛生所長的讚許。後因衛生所裁員所長推薦他來考聯合醫院,經考試通過進入聯合醫院中興院區。不料在 另一位是吳淵塘,本在和平院區資訊室任職, 他們三人心中氣憤難平,他們認為對工作向來認真負責,但現在不但被開除且考績還被打為丙等,讓他們想去別的公家機關任職都沒有辦法。因此憤而向潘懷宗議員來陳情。聯合醫院雖有表示他們三人工作上的缺失,但經潘懷宗議員查證,這些所謂的事實,都是考績打為丙等後再行補上的。是否真值得參考,令人懷疑? 當潘懷宗議員決定替李文正等三人召開協調會後,資訊室的李信儀組長於 潘懷宗議員認為聯合醫院的作法實在太過份。首先,在通知被開除人的時間點上,哪有今日通知明日即開會要求說明的?根本不給被開除者準備的時間。就算這幾位被開除者不符聯合醫院的要求,也應先考慮讓他們轉到市府其他事和他們的單位才是。再加上他們有幾位又是身障人士,不加以優先保障,反倒被優先開除。這與政府之政策豈不是背道而馳? 且考績應是有具體缺失才做評比,哪有先打考績後交缺失之道理?且應讓資訊室先告知當事人考績被打為丙等,讓當事人瞭解去考績會的原因,怎會直接送到考績會?而這三人的行為是否有嚴重到,考績需被打為丙等,也值得商榷。以上種種不合理之處,顯見聯合醫院的處置確有嚴重疏失。潘懷宗議員認為應將考績重評,如聯合醫院確有重大缺失,則這些被開除的人都應調回聯合醫院,或至少讓他們到能發揮所長的公家機關。 ※敬請各大媒體不吝刊登指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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