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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20 19:08:15瀏覽1990|回應1|推薦2 | |
娜魯灣原住民商場, 殘障設施不足、賣私釀酒、宜多改進 臺北市第一座原住民族商場『娜魯灣原住民族商場』,在今年 而台北市議員潘懷宗極為支持與認同台北市政府原住民委員會設立『娜魯灣原住民族商場』之用心,但關於『娜魯灣原住民族商場』本身,台北市議員潘懷宗尚有部分問題與建議,希望原住民委員會能思考其可行性 ? 首先,關於無障礙設施, 『娜魯灣原住民族商場』本身為兩層樓空間設計,一樓為大門,二樓為商場主要建築。但商場中僅備有無障礙廁所,其他如電梯、導盲磚等無障礙設施都並未設置,並且斜坡竟以幾片木板拼製而成,明顯寬度與堅固度不足。在此由台北市政府主導推廣之商場中,對於弱勢殘障朋友之權益保障到底何在 ? 其次,關於商場販賣內容雖有經過原住民委員會 精心規劃 。但台北市議員潘懷宗認為可以增加更多樣內容,目前商場內主要有蔬果、阿里山茶、原住民酒類、手工藝品,而飲食類僅有四家,其中兩家還有重複販賣『竹筒飯』。並且,蔬果、阿里山茶與手工藝品等部分,在外面市面都可以隨處可見。換句話說,台北市議員潘懷宗認為因為產品與商家多樣性不足,這就缺少促使人潮回流的重要誘因 ! 並且,原住民委員會還可思考將 『娜魯灣原住民族商場』與台北市原住民部落社區大學做出合作連結。目前,台北市原住民部落社區大學是台北市 13 個社區大學中,唯一以『原住民』為主題的社區大學。而社區大學教授課程多元 [1] ,其中很多課程受限於場地因素,因此被迫在不同地方舉行課程,台北市議員潘懷宗建議原委會可以利用商場空間,用以提供社區大學開設課程,並且還可增加商場人潮,豈不一舉兩得 ? 並且,商場店家也曾向台北市議員潘懷宗助理表示,在商場開設商店後,日益發覺所學不足,正有打算前往社區大學再次進修,以學習更多樣的商品。關於商場店家的再度進修問題,市府原住民委員會也應注意協助,如此也可發揮設社區大學之功用。 更重要的是,台北市議員潘懷宗還發現在商場中,竟有商家販賣原住民自行釀造之小米酒與虎頭蜂 酒。 然而,根據菸酒管理法第四十七條規定:「販賣、運輸、轉讓或意圖販賣而陳列私菸、私酒者,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但查獲物查獲時現值超過新臺幣五十萬元者,處查獲物查獲時現值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鍰。」事實上,很明顯的商家也不知道販賣私釀酒類是違法行為 ! 台北市議員潘懷宗並不是要求市府去取締商家,重點在於原住民委員會是否有確實做到定期巡視與輔導商家,以達到合法營業手段 ! 最後,關於『娜魯灣原住民族商場』之宣傳手段,目前台北市議員潘懷宗僅看到承德路上天橋的布條外,就是只萬華龍山寺周邊道路旁的廣告物。就此而言,似乎還有增加宣傳之空間,並且台北市議員潘懷宗還發現 GOOGLE 網路資料後,可以找到『台北市原住民商場』之網站 [2] ,但是此網站目前無法開啟連結。台北市議員潘懷宗認為,若是網站廢棄不用,可以利用轉址之方式,轉向其他網站,不是更好 ? 甚至籌備新的『娜魯灣原住民族商場』網站豈不更佳 ! 總的來說,關於 『娜魯灣原住民族商場』之問題,除無障礙空間較為立即明顯外,其他台北市議員潘懷宗之建議都是攸關『娜魯灣原住民族商場』日後能否延續生存之思考,希望市府原住民委員會能考慮可行與否,以提供台北市之原住民更多更好之機會。 [1] 課程計有,文化與語言學程、藝術學程、數位媒體學程、產業學程、生態與休閒學程 ( 自然與人關係 ) 、代表成長學程、其它 ( 公民論壇、公共性社團活動 ) 等。 [2] http://www.tis.ec-media.taipei.gov.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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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地生活|大台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