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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07 16:45:53瀏覽1043|回應0|推薦1 | ||||||||||||||||||
冒險救人者,應有完善自救裝備 上個月辛樂克颱風來襲造成后豐大橋斷裂多部車輛掉入大甲溪中,消防隊員為了搜救這些失蹤者,因此冒著危險在湍急的河水中搜尋,不料竟有消防員不甚落水,雖在六小時候幸運獲救,但也凸顯消防員本身自救裝備不足的問題。 台北市議員潘懷宗看到這則新聞時,心想為何消防員身上未攜帶煙霧彈或是信號彈,能指示出自己所在的位置,以利搜救者搜救呢?救難的基本常識就是,救援者首先必須要在自身安全無虞的情況下方能進行救難。市議員潘懷宗認為讓救援者在裝備不足的情況下進行救援,根本是拿著救援者的自身安全開玩笑。因此,潘懷宗議員特別詢問了消防局有關台北市消防員進行水域救生的裝備,消防局回覆表示,台北市消防人員在進行水域救生時的裝備如下: 消防人員水域救生全套裝備一覽表
資料來源:消防局 潘議員認為上列裝備僅能算是最基本的求生裝備,但看到這次大甲消防隊員盧瑞棋落水後,雖能在水上漂流不至溺斃,但卻無法儘速讓搜救者發現他的存在,若非運氣好在他力氣用盡時被發現,後果恐不堪設想。更何況當天從落水到尋獲都在白天,若是在夜間要發現落水者恐怕更是難上加難。因此,潘懷宗議員在此建議消防局未來消防員在進行搜救時,應該配發煙霧彈或是求生燈以利消防員本身發生意外時,方能儘速搜救人員。 求生燈與煙霧彈兩者的性質不同,求生燈可同時發出可見光與不可見光,在夜間搜救時不可見的紅外線在夜視鏡下可以看得非常清楚,方便搜救人員利用夜視儀器搜救,而其使用時效更可長達8小時,即便遇難人員體力耗盡或是昏迷,求生燈仍可持續閃爍,不至因遇難人員失去意識而喪失尋獲機會。而煙霧彈雖然僅可使用一次,但當遇難人員見到如直昇機或船隻,但搜救者卻尚未發現自己時,即可自行點燃煙霧彈,標示出自己的位置以利搜救者搜尋。這兩者在市面上的價格求生燈約為3000~4000元,一般的MK-13煙霧彈約為2500~3000元,價位並不是說非常的貴,希望消防局能將這兩項裝備納入消防員的基本救生裝備中,讓我們的消防員在出勤時能有更多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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