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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 公里長跑
2007/02/09 11:50:08瀏覽266|回應0|推薦3

我有每天長跑的習慣 跑6 - 7 公里 室內或室外看天氣。會開始跑步是為了波士頓一年一度 Morgan Stanley 舉辦的5公里路跑。兩年前我第一次參加時 沒什麼準備 當然跑的像烏龜。當其他人像小白兔般從我身旁呼嘯而去 我聽到其中一個女孩不以為然的跟她的同伴說 "跑這麼慢還來這裡跑... " 我是個不認輸的人 開始我的跑步習慣

跑步有很多好處。其一 跑步讓我少生病。在波士頓我們都乘地下鐵 坐的人三教九流都有 病菌也特別多 自從來後我大病小病沒停過 一直到開始跑步 就很少生過病。其二 跑步的人通常都有種優越感 很享受那大汗淋濿的感覺 好像不跑步就不算運動。其三 跑步的人比此之間很能了解跑步時 身體的痛楚和有人加油打氣的重要 我在跑步時就認識了很多朋友 就是從互相打氣認識的。

所以當朋友慫恿我跑20.8公里時(半個馬拉松) 我自信滿滿一口答應 這才是我的苦難開始。再兩個禮拜就要跑了 波士頓冷的跟冰凍庫一樣 天天氣溫都攝氏零下。為了適應氣溫 我倆硬著頭皮 頂著冷風 流著鼻水 趁中午中飯時間出去跑。路人大概都覺得我們白痴。更臉紅的 是碰到同部門的人。平常大家西裝筆挺 看我穿著緊身衣褲 像進動物園看猴子。朋友安慰我 若有人看我們 一定是覺得我們的屁股太可愛了 。最痛苦的是在外吹了一個小時寒風 回健身房沐浴時 那第一腳踏進熱水時 像萬劍戳在身上。

這次跑完 要再說服我冬天做長跑很難。馬拉松﹖ 我更不不考慮。 

(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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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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