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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7/03 18:08:21瀏覽2579|回應3|推薦78 | |
「為什麼一大堆的人找不到工作,而一大堆的工作卻找不到人?」 香堤大道上,他問我。 我被這個問題困擾很久,期間思緒紛飛,時光彷彿回到1977年── 初學法律,第一次段考,一個考題就是「何謂權利能力?」,那個法律用語,其實不是在講能力,而是在講資格,在社會用語上,類同「人格」,正確的解釋是「享受權利負擔義務的資格」,有人簡稱為「權義能力」,不過,大多數的學者通常把它叫做「權利能力」,積非成是的結果,世俗就以為「法律是只講權利的」,因此,「不要讓權利睡著!」變成耳熟能詳的口頭禪,到最後,講權利的人大多忘記了伴隨而來的義務,至於,對應於「資格」這個主體的「責任」,更早已被拋到九霄雲外,他們很難了解承擔責任其實是在成長自己、成就生命,那正是生命的意義。 要的越多卻是失去更多的原因就是《這塚遺忘》,而這想法,對那些人,恐怕還是不能接受或覺得受到衝擊。 說到衝擊,往往就像生命,本身就是一個矛盾──在照護周到的溫室,生命反而喪失了力量;所以我們南部農夫養豆芽,為了讓它長得又好又壯,常會在上頭覆蓋厚紙板,讓豆芽在壓力中激發生命力;這與在羊群裡放隻狼,在沙丁魚或鰻魚箱中放隻鯰魚的道理相同,而人世上,對每一個人,最好的壓力,難道不就是對應於權利的義務,作為主體的責任? 人生每每是自我追尋以及自我發現的過程,如果有信仰的話,總是可以在每一次的挫折中發現到神的旨意與藉此所啟發的智慧,在每個不平靜裡,讓神更靠近心靈。 人生常常也昰一條辛苦跋涉的旅途,每個人都希望一路風光明媚、鳥語花香,不過世事不可能樣樣美好,健康世界、不健康世界,好事壞事我們都會經歷,ㄧ個人所吃的苦,別個人不會比他少,成敗悲喜常只是想法不同,看待有別而已,如果說那是『秘密』,應該說那是亙古以來ㄧ直都公開的『秘密』,只是每人選擇相信、看待或追求的價值不同而已。 我總覺得,與其自怨自艾這個不健康的世界,還不如積極的面對,讓自己,在不健康的世界中,也能夠有能力健康的活著。 就此而言,政府有它的責任,但根本還在於自己如何選擇、決定,畢竟最後種種,還是由每個人自己面對、承擔與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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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