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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7/29 20:29:22瀏覽3004|回應7|推薦63 | |
事未易察,理未易明,這是近日對勞健保費爭議的感觸─ 台北市民,不到265萬人;勞動力人口不到125萬人;就算全部都是勞工及其眷屬,怎麼算也不會算到365萬人;而全國工業及服務業加入勞保人數不過627萬人,如果計算全國勞動力也只有1100餘萬人。 從1990與1995年分別開辦勞健保以來,台北市政府實際負擔每月勞工數約140萬人,健保210萬人,已繳費用,迄今將近千億,是全國其他24個地方政府總和的兩倍有餘;卻又相當諷刺的成為全國最大的債務人。 這種狀況到底是怎麼發生的? 主要原因有二── 其一是廢省:健保在1995年開辦,1998年廢省後,直接修法:北高兩個院轄市外,其他的23個縣市政府,除自行負擔低收入戶部份,勞健保費﹝包括原先台灣省政府時期積欠款五百餘億﹞全部由中央政府負擔。 這就是為什麼迄今台南縣只負擔五千人,台中市七千人,而桃園縣、高雄縣各九千人,至於台北縣,升格前只需負擔兩萬四千人,成為準直轄市不過一年,所謂的積欠款便成另個眾矢之的。 如果單純的比較兩個院轄市已繳費用,台北市所繳的金額是高雄市的5.6倍。 其二是營業稅收為國稅:當初大法官說,台北市要負擔那麼多,是因為那些勞工的總公司都在台北市,台北市總不能享權利而不盡義務吧?所以採「非設籍地」;問題是,如果這麼龐大的負擔是合理的,那是相對應於營業稅這部分的收入。 不幸,隨著1998年廢省,1999年中央同樣透過修法將營業稅收為己有;為了安撫台北市,中央承諾轉為統籌分配款後財源「只增不減」─這句話,相信還有不少人耳熟能詳。 從1999年七月,公司營業稅改為國稅後,直到2009年七月底止,前面幾年中央政府確實信守承諾,後面數年每況愈下,如果仔細算,台北市因此而相對減少的收入是1096億。 這一本帳,其實不是糊塗帳,而是可以很清楚算出來的。當初曉事者,不曉法;曉法者,又不了解這段始末,違情悖理,越來越亂,大家都只看到兄弟眼中的沙,卻看不到自己眼珠裡頭的樑木。最後,人民絕大多數不清楚,清楚的人又說不清楚,別有居心者則根本不要清楚,只想到鬥爭,充滿惡意的計算,莫名奇妙的意識形態,讓自己沉浸在沒來由的嫉恨當中,只是歡喜的享受一些媒體所帶來的腥羶趣味─當我們陷溺其中,不自覺又愚眜的互相傷害,因而忘掉一切,只是像行屍走肉隨著媒體的光影舞動,甚至因此而忘記職責,忘記我們其實是有能力解決的,否則,如果我們真的那麼無能,將如何面對明年台灣會有五個院轄市的這個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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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