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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遍性的部落格使用認知(個人部落格非公共論壇)
2010/12/20 21:42:48瀏覽195|回應0|推薦1
一、轉貼文章須註明出處。

二、針對該部落格文章心生意見,必依理論述,而非以情緒性字眼加諸。

三、若與部落格版主意見相佐,進而無法取得共識,應自行離去,畢竟部落格非「公共論壇」,乃個人之處所。

四、引用他人部落格文章,應避免斷章取義。

五、截取部落格文章段落為己用,並成為另一文章時,若經版主抗議文章表達意思被曲解,應當與部落格主取得一致共識,若無共識,則應取消引用文章,此為部落格之基本認知。

六、部落格應視為私人處所,可觀看之、理解之,若想進一步認識,應該保持正常禮節及正常用語,不應當直接以非議加諸於他人部落格文章,而應以客觀分析與陳述論說回應,此乃部落格非公共性之論譠是也;利用自己部落格領域舒發己見,他人應尊重之。


( 心情隨筆心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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