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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此問:何謂啟蒙? Immanuel Kant (1724/04/22~1804/02/12) Beantwortung der Frage: Was ist Aufklarung? (Konigsberg in Prussia, 30 September 1784)Answering the Question: What Is Enlightenment? (1784) 啟蒙,就是人從咎由自取的「受看顧」狀態走出。受看顧狀態,是無他人指導即無力運用本身知性的狀態。若此受看顧狀態之原因不在缺乏知性,而在缺乏不依賴他人指導去運用知性的決心和勇氣,則咎由自取。因此,Sapere aude(勇於認知)!勇敢使用你本身的知性!這就是啟蒙格言。 (Unmündigkeit:mündigkeit 成年、法定年齡;Un 否定、相反。意即「不成年」:無法承擔成年自主思維之責,而需「受看顧」。故此受看顧指的是「心靈」之看顧,而非身體上之看顧) 何以如此眾多之人,在自然早已使之免除外來指導(natura liter maiorennes 經由自然生長「已達身心成年」)後,仍樂於終生保持受看顧狀態?為何另外一些人如此輕易自命為他們的看顧者?原因在於懶惰與怯懦。受看顧狀態非常舒適。如果有一本書代替我擁有知性,有一位牧師代替我掌握良心,有一位醫生代替我評估起居飲食,如此等等,那我就毋需自己操勞。只要付帳,就沒必要思考;其他人會代我承擔這費力的工作。絕大部份人(包含所有女性)除了因邁向成年會艱辛外,也認為它很危險。那些看顧人已為之操心,他們極好心擔負起指揮這些人之責。他們首先使自己照護的動物變得無知,小心翼翼地提防這些安靜的動物們膽敢從關入的學步車跨出一步時,就指出會面臨的危險。危險固然不大,因為摔幾次後,終究能學會走路;然而,這樣的例子總造成膽怯,且往往嚇阻進一步嚐試。 因此,對每一個人來說,都難以掙脫快成為本性的受看顧狀態。甚至喜歡受看顧狀態,而且當下確實無力運用本身知性,因為從未讓他嚐試過。章程和公式,這些理性運用可說是誤用其天賦的機械工具,是維持受看顧狀態的腳鐐。不管誰擺脫了腳鐐,就算面對極窄的溝,也沒把握躍過,因為他還不習慣這麼自由的運動。因此,只有少數人能通過自身的精神修養掙脫受看顧狀態,且仍走得信心十足。 但公眾自我啟蒙,更為可能;甚至,只要讓公眾自由,幾乎不可避免。因為在這兒,甚至受廣大群眾指定的看顧人中,也總有獨立思維的人,他們甩脫受看顧狀態的桎梏之後,就在身旁傳播理性地尊重個人殊別價值和獨立思維的天職精神。在此特別的是:之前被他們置於桎梏中的公眾,後來在完全無力進行啟蒙的看顧人煽動下,反而強迫他們留在囹圄中。培植成見極有害,因成見最終使它們的製造者或繼承者自食惡果。因此,公眾只能逐漸達到啟蒙。通過一場革命,也許將擺脫獨裁和利欲熏心者或好權者壓迫,卻絕無法實現思維方式的真正改革;而無論新的成見還是舊的成見都成為不思想的廣大群眾之學步帶。 但,啟蒙所需要的無非自由;確切來說,是一切稱為自由事物中最無害之自由,亦即在一切事物中公開運用自身理性的自由。但如今,我聽到四面八方都喊道:不要理性思考!軍官說:不要理性思考!要訓練;稅務官說:不要理性思考!要納稅;神職人員說:不要理性思考!要信仰;(世上僅一位君主說:理性思考吧!思考多少、思考什麼都行;但要服從!)到處都是對自由的限制。但,什麼樣限制有礙啟蒙呢?什麼樣限制無礙啟蒙甚至有助於啟蒙呢?------我的回答是:對其理性的公開運用必須任何時候都自由,惟有如此方能在人群中實現啟蒙;但,對理性的私人運用往往可加以限制,畢竟不至於特別妨礙啟蒙的進步。但,我把理性的公開運用理解為此人視為學者在讀者世界的全體公眾前所做的運用。至於他在其它的公民崗位或者職位上對其理性所做出的運用,我稱之為私人運用。於是,涉及共同體利益的事務秩序有某種機制,憑藉機制,共同體成員必須純然被動行事,以便政府通過人為的協調使他們為公共的目的服務,或至少使他們不破壞目的。在此,當然不允許理性思考,必須服從。但,如果機器的一個部分同時視自己為整個共同體成員,甚至視為世界公民社會的成員,因而具有通過著作來面向真正意義上的公眾學者身分,那麼,他當然能夠理性思考,如此並不損害他部分做為被動成員所從事的事務。這樣,如果一位軍官受長官之命做事,在值勤時對命令的合目的性或有用性大聲挑剔,就十分有害;他必須服從。但,按理不能阻止他作為學者對軍務的錯誤作出評論,並把評論交給公眾審查。公民不能拒絕繳納捐稅;甚至若此義務是他應當履行,那麼對此義務的濫加指摘可當做一種醜行(它可能引起普遍違法)來加以懲罰。盡管如此,同一位公民若作為學者公開表達自己的想法,反對捐稅的不適當或不義,則他的行動並不違背公民的義務。同樣,一位神職人員有責任按所服務的教會信條對其教義問答課程的學生和教區信眾宣講;因為他照這條件被錄用。但是,他作為學者有充分的自由甚至天職,把他謹慎檢驗、善意的關於信條中有誤之處的所有心得,以及關於更好地安排宗教事務和教會事務的建議公諸於眾。在此,沒什麼能歸咎於他的良知。因為他依據職務作為教會代理人所教導之內容,被設想為無自由權力按個人想法去教導,是被聘為按規定且以另一人之名義去宣講的內容。他將會說:我們教會教導這個或那個;是教會運轉的證據。這種情況下,從規章中為自己教區信眾謀取實際的好處,他本身對規章卻不一定深信不疑,盡管如此仍是自告奮勇地去闡述它們,因為其中並非都沒有隱含著真理,但無論如何,至少沒有與內在宗教相矛盾之處。因為他如果相信「所發現到的與內在宗教相矛盾」之處,那麼,就無法憑良知履行自己的職務;他必定放棄良知。因此,一位受聘教師在自己教區信眾面前運用自身理性,純然是一種私人運用:因為信眾即便人數多,始終是內部聚會;且就此而言,他作為教士並不自由,也不可以自由,因為他在履行一項委托。與此相反,通過著作對真正公眾亦即對世界演說的學者,神職人員在公開運用自身理性時享有不受限制的自由,去使用他自身的理性,並且以自身的人格說話。因為人民(在宗教事務中)的看顧者自己又應當受看顧,簡直荒唐,其結果使種種荒唐之事永恒化。 但,難道不是神職人員團體,例如教會會議,或值得尊敬的Classis[長老監督會](在荷蘭人中自稱的),應有權以誓約方式對內部不變的信條承擔義務,以便對成員,並藉此對人民行使無間的最高看顧,甚至使看顧永恒化嗎?我要說:這完全不可能。攔阻人類啟蒙之一切進展而締結的契約,絕對無效,即便它由最高權力、帝國議會及最隆重和約批准。一個時代不能聯合起來,共謀將下一個時代置於如此狀態,使其必然無法擴展自己的知識(尤其是十分迫切需要的知識),滌除錯誤並且在通常的啟蒙上繼續進步。這是違背人本性的犯罪,人本性的原初規定正是處於進步;因此,後代完全有權將那決議視為未經授權及犯罪,去抵制它們。關於國民,能通過決議產生出法律,其試金石在於:國民能否讓自己承擔這個法律呢?現在,彷彿期待更好的法律,且在一確切短暫時間內可能,目的在引進秩序:人們同時允許每一位公民,特別是神職人員,以學者身份公開地,通過著作對當前制度之缺陷做出自己的評論,而既有的秩序亦延續下去,直到事態的洞識公開達到一程度並得到證實,以至於它能通過其聲音(盡管不是所有聲音)的聯合向君主提出一項建議,以便保護例如按自身較佳洞識之概念而同意變更宗教制度的教區信眾,又不妨礙想守舊的教區信眾。但,哪怕在人生中,同意一持久、不容任何人公開懷疑的宗教憲章,並由此在人向著改善的進程中仿若消除光陰,使它徒勞無功,甚至遺禍後代,都絕不允許。人雖然能夠使他個人,處若干時間於此情況,在理應得知的事物上推遲啟蒙;但放棄啟蒙,無論是對他個人或後代,都叫做侵犯和踐踏人的神聖權利。所以,一國人民根本不可對自己做出決定之事,一國之君就更不可對人民做出決定;因為他的立法威望正是基於,他把人民的意志統一在他自己的意志中。如果他只關注於落實改善或是設想改善與公民秩序共存,那麼,除此之外就能讓臣民去做為了靈魂得救而自認必行之事;這事與他無關,但要提防人用暴力阻礙他人盡全部心力去規定及促進這事。如果他認為臣民用以試圖澄清個人洞識的著作應受他政府監督而插手此事,不僅他以個人最高洞識出發來做,為自己招致Casear non est supra grammaticos[凱撒沒有語法家高明]的指責,更甚者,他把自身至上權力降低到如此地步,在國家裏支持暴虐者的宗教專制來對付其餘臣民,那,有損威嚴。 如果現在有人問:目前是已啟蒙時代嗎?回答:不是!但卻是生活在啟蒙時代。說人們目前情況,在整體看來,已處在宗教事務中無須他人指導而自信妥善地使用自身知性的水平上,還差得遠。然,目前畢竟給人敞開了自由朝此努力的領域,而且普遍啟蒙或是逐漸減少障礙著人走出咎由自取的受看護狀態,畢竟有清晰跡象。就此來說,這時代是啟蒙時代,是弗里德希世紀。 君主,如果認為,說他在宗教事務中不給人規定任何東西,而是讓人充分自由,不會有失身分,因此甚至自動拒絕「寬容」這高傲自大的名號,那他就已啟蒙,而且做為政府首先使人擺脫受看顧狀態並任由人在一切涉及良知之事上使用自己的理性之君主,理當受世界心懷感激與後世的頌揚。在其治理下,值得尊敬的神職人員儘管有其職責,仍可透過學者身份自由和公開地向世界闡述他們在這或那「偏離已受採納之信條」的判斷和洞識,以供檢驗。而其他不受職責限制之人就更是如此了。自由精神也向外邦傳播,甚至必須身處誤解自身的政府之外在障礙進行鬥爭之戰地。因為對於政府來說畢竟閃現著榜樣,在自由時不必對公共安定團結有絲毫擔憂。人們自動地逐漸掙脫粗野狀態,只要沒有人蓄意想方設法把他們保持在這狀態之中。 把啟蒙的要點主要放在走出宗教事務中咎由自取的受看顧狀態,在於就藝術及科學而言,統治者沒興趣扮演臣民的看顧人;此外,那種受看顧狀態是所有受看顧狀態中最有害的一種,也最有損聲譽。但,一位促進啟蒙的國家元首,其思維繼續前進,並看出:就立法而言,允許臣民公開利用自己的理性,乃至於對已立之法的坦率批評來公開向世界闡述自己更好地擬訂想法,這沒有危險;對此,我們有一個光輝的榜樣,還沒有一位君主在這方面超過我們所敬愛的君主。 但,也惟有自身已啟蒙、不懼陰影、同時手中握有一支訓練有素且人數眾多的軍隊以保障公共安定的君主,方能講共和國不敢斗膽說出的話:理性思考吧!思考多少、思考什麼都行;只要服從。在這兒,展示出人類事務令人驚訝、出乎意料的進程;正如平常宏觀地對進程觀察時也一樣,其中幾乎一切都是悖謬。較大程度的公民自由似乎有利於人民的精神自由,但卻給它設下不可逾越的限制;與之相反,較小程度的公民自由卻給精神獲得盡其一切能力展開自己的空間。當自然在堅硬外殼下把精心照料的胚芽亦即自由思考的傾向和天職展開來之後,胚芽就逐漸反過來影響人民性情(人民由此逐漸變得能夠有行動的自由),並最終也影響政府的原則,政府發現,按照如今不只是機器的人之尊嚴來對待人,對政府本身有益。 本篇中譯有何兆武、李明輝及李秋零三位先生;鄧曉芒及黃振華先生各有節譯。本文取李秋零先生之譯文,順一順後供自己閱讀。理由在於,何兆武先生之譯文見其沉思錄之譯法顯有不足之處;李明輝先生譯文雖然順暢但用心不足取*;李秋零先生之譯文採直譯,按其所言,若順之則有讓康德說漢語之趣。 *註: 言其不足取,並非指譯文。取李秋零先生譯文來用,主要念其大陸學者傳承師長輩的意志,用心將康德的學問及發明引進給中文讀者來增進思維與智慧。臺灣之學者,身處豐富境所,無論在環境、生活、財力、資源都是最好的,尤其在康德方面早期有牟宗三先生、勞思光先生,臺灣甚至有藍公武先生的純粹理性批判譯本,臺灣之哲學系眾多,除了牟先生之譯本外,居然沒有一本從原文純粹理性批判迻譯過來的「完整中譯本」。何況還談什麼「佳譯」呢?有得讀就不錯了。 每每在閱讀這些「陋」體字中譯本時,心中的感慨愈深;大陸學者愈困,則心靈愈明,學問愈誠懇;臺灣學者愈舒適,則心靈愈多功利,學問愈不誠懇。 牟宗三先生,做得比其師熊十力更多;牟宗三先生的子弟,做得卻更少…為什麼呢?都去過生活了。 學術用來享受優渥的生活,成了捨本逐末:生活愈現逸樂,向名聲浮誇去,學問愈見淺薄、所能發揮的就少。 但無論如何,雖然如上所述,畢竟任何人還是能從中獲取益處;故而所言「不足取」乃用心不足取,其所做之學問,套句古人的話:不以人廢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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