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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4/22 15:04:49瀏覽270|回應0|推薦3 | |
假設…有一個女孩驚恐的告訴你:媽媽在兒童節那天要帶我去自殺,木炭都買好了。 你會讓這個小女孩給媽媽帶走嗎? 社會輿論將焦點放在社工身上,是昧於現實的社會情形:社工、教師與學生的距離。 若要提及處置措施,則教師更加無法免責:通報社工後未將女童確實留置。 理盲的社會竟有人提及:警察、社工、教師並無法律的權利,所以無法有 效作為。 這種言論除了邏輯不通也太毫無人性的…假設這個小女孩是你的女兒,你會放著他給另一人帶走嗎?她都向你求救了!你會安安心心的讓她充滿著危險的人帶走嗎?因為是你的小孩,所以你絕對不會讓她離開你的身邊;因為你的良心一定不安,所以不可能讓小女孩給母親帶走,管你懂不懂法律,你一定會認知到:救人重要! 可是我們的社會多麼理盲啊! 看到這悲慘的事件,也不釐清問題重要的環節在那個地方出錯了,不將實際上就待在教師身邊的曹小妹的學校是怎麼處置這件事來檢討,就一味的檢討社工! 曹小妹從四月一日就告訴老師,也在老師身邊,老師不用告訴校長嗎?學校沒有其他老師知道嗎? 只要你當過老師,你就了解在教師辦公室的大、小事事都會互相提及,怎麼會沒 有人及時出手呢? 報導中只見一個迂腐的學務主任,把事情推得一乾二淨:我原想把他留下,又說要帶曹小妹去其他地方。結果媽媽來了,還是把小孩帶走?!這合理嗎? 各位,請想想看,如果你已經決定要把小孩帶走了,你的心靈一定有著盤算: 一、通知母親要帶小孩去某處 二、若母親不同意則另想辦法 三、把孩子先帶回家 四、通知社工 五、計畫安置曹小妹,並思考如何再與母親溝通孩子的安全問題 各位,請思考一下,如果你有那樣子的念頭:我得把孩子帶到安全的地方,因為我不忍心去想這樣子的事情(媽媽說,兒童節要帶著我自殺,木炭已經買好了),怎麼可能在母親來了之後,就讓小孩子跟著極端危險的人物離開呢? 這個學務主任,根本就在為整間學校的相關人員卸責!上從校長、主任、職員、曾耳聞該事的教師同仁都是在應該出手幫助那生活在你身邊小孩的大人,這些人如今默不作聲,也沒有人出來反省,徒讓輿論一味攻擊社工。 學校的急難事件,老師就可以及時處理了,怎麼會到現在,都不見任何人來檢討那間學校的所有教職員呢? 我們台灣各大學心理系教授一堆,怎麼沒有人出來拆穿學務主任與學校的謊言呢?只要稍微想一下就知道,情況怎麼會如同學務主任講得那麼簡單:我原本要留她下來,也通報了社工,懇談了一個小時,還是讓媽媽帶走。 這種想矇混過關的說辭,怎麼沒有人來拆穿呢? 這不止可恨,實在令人痛心啊! 真實的情形就是:學校教職人員,無人在乎,所以無法感同身受,並且在事發過後保持沉默不肯認錯悔過。 學校病了,沒人在乎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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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心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