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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3/13 09:45:47瀏覽239|回應0|推薦2 | |
理盲一 人權團體在媒體上大喇喇的說:殺人是不對的,為什麼國家殺人就是對的? 這句話乍聽之下很有道理,等於類比:殺人是不對的,所以不可以殺人。 這就犯了邏輯上的毛病。 因為殺人是不對的這個句子,包含的意思是:未發生任何殺人事件前的預設。 而,殺人的事件產生之後,就把這個句子給擴充了,成為:殺人是不對的,可是發生了殺人的事件要處理。這就和原本的句子含義是不一樣的了。 我想,這樣子的解釋已經夠清楚了。至於該怎麼處理殺了人的犯人,這才是應該要討論的。 人權團體的理盲和人本教育基金會的理盲是一樣的:打人是不對的,老師怎麼可以打學生?把老師處理學生的教育問題,類比為打人問題,實在理盲。 台灣那些看起來想要有一番作為的團體,思考的能力實在應該加強。 理盲二 王清峰部長:我願為那些死刑犯下地獄。 展現原諒的美德,這是非常正確的事情。可是,問題在於:犯罪的人有沒有悔改? 如果沒有悔改,你要原諒什麼呢?而且悔改過後,能不能免於再犯呢? 由於有沒有悔改並不清楚,而且有再犯的生命侵害危險,於是為了保護善良的老百姓免於這種嚴重犯罪的罪犯的毒手,所以進行隔離犯罪與處理犯行的措施。 犯行已經確定了,至於處置措施該怎麼進行,這是應該要討論的!怎麼會扯到:我願意為那些死刑犯下地獄?! 即便有地獄,也不是說要下去就下去的,而且,下地獄之前,你還得保護好老百姓的安全啊!你的職責都還未盡完,就嚷嚷著要為死刑犯下地獄,這不顯得有些激情了嗎? 人容易把焦點放在特殊事件上,而忽略廣大應該注意的平常事與人。這就是王清峰部長所忽略的,忽略了一個部長應該為著全體百姓所該注意的,而把所有的心情都放在那幾個已經定刑的犯人身上。這是本末倒置,而且情緒也是不對的。 至於白冰冰與羅淑累立委…這兩位即便做錯了一些事都不至於影響到任何層面,就無需去議論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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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心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