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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3/12 22:34:39瀏覽2480|回應10|推薦39 | |
Saddam Hussein 照片取材自: 英國BBC為小朋友開設的一個網站,剛好有一個主題討論到 : Death penalty - right or wrong? (「死刑」是對?是錯 ? ) 註:英國是廢除死刑國家,這篇討論並沒有標準答案。從小朋友們的線上討論看來,就不難理解英國為何有廢除死刑的共識。 ******************** 這個星期四﹝3 月11日﹞,正當王清峰前部長發表聲明,表明任內無法簽執死刑令的同時,澳洲的人權部宣佈 Crimes Legislation Amendment (Torture Prohibition and Death Penalty Abolition) Bill 2009 (禁止虐待及完全廢止死刑法案 2009 ) 正式立法通過。 澳洲自1967年在維多利亞州執行了二十世紀的最後一名死刑犯之後,於1973年聯邦政府正式廢除死刑。 這次的修法是將聯邦的廢除死刑法範圍擴大到各個州,也就是對於廢除死刑這法條,各州沒有權修改;同時此次修法內容還明訂澳洲國會永遠不能再恢復死刑。 法案中,「虐待」的定義是公務人員蓄意造成人身傷害以取得資訊或供辭等野蠻及不人道的行為。這也是明令禁止,違反者不論是在澳洲國內或國外進行虐待行為都是要接受澳洲的司法系統制裁的。 澳洲社會認為「死刑」在人類社會是沒有立足之地的。此法案的通過說明了澳洲政府保障基本人權的努力,也反映出澳洲社會的價值觀,那就是「生命權是基本人權」,「政府沒有權力剝奪一個人的生命」,不論這個人犯了什麼滔天大罪。 ******************** 同一天﹝3 月11日﹞,印尼總統 (President Susilo Bambang Yudhoyono) 上任後第一次訪澳,在澳洲國會演講,澳洲總理及上、下兩議會議員們皆一致向印尼總統表達懇請印尼政府赦免因在荅里島機場夾帶毒品而被印尼警方逮捕並被判死刑的九個年輕人的死刑,改服無期徒刑。 雖然印尼與澳洲的關係在近年來算是新高,總理與國會議員們也了解印尼有印尼的法律及司法系統,這項請求的象徵意義大於實際狀況,但是基於澳洲社會對人權及生命的價值觀,他們還是必須為澳洲人發聲。 「死刑」廢除與否,實在是「價值觀問題」,而不是「是非題」。
******************** 引用: 一、Commission welcomes passage of law outlawing torture and prohibiting the death penalty (澳洲人權部宣佈通過禁止虐待及完全廢止死刑法案2009) 二、Australia bans death penalty and appeals to Indonesia to spare Bali nine (澳洲廢除死刑 要求印尼政府特赦「荅里九人組」) 參考: 一 、Capital punishment in Australia (死刑在澳洲) 二、Amnesty International Against the Death Penalty (國際人權組織 反死刑 宣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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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雜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