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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2/06 19:49:13瀏覽6055|回應4|推薦27 | |
先前文章: 一、國會質詢 二、糾儀長 在澳洲 先前的兩篇文章,約略提到澳洲的國會並非靠糾儀長來維持國會的秩序,而是由國會議員自己所訂出來的議事規則來維持議場秩序,以便能有效率的進行法案相關議題的辯論及投票決議。所以,執行議事規則的議會主席的角色就很重要了。議會主席是憲法付予在該職位的人相當的權力,來確保國會能達成公民所託付給它的重要立法功能。 澳洲國會教育辦公室網站上所陳述的下議院主席的角色,讀起來非常平常。但是,實務上主席是如何用他的權力來維持議場的秩序呢? 聽一聽下面所附的澳洲下議院2010.02.04開議時的現場實錄,就知道這主席的工作真的不是如上述理論上那麼簡單! 就此段錄音,主席最常講的就是要求非發言者,在別人發言的時間時,保持安靜。(Order! Order! Order!) 如果,非發言者不安靜下來,主席會申誡他一次。被申誡三次者,主席可命令糾儀長將其架出議場。 如果,議場太多人不安靜聽答辯,主席可命令答辯者回到其座位上,等全體安靜後,才由主席重新招回答辯者上答辯檯,繼續答辯。 質詢者及答辯者在發言時,若有提及任何人,必須要用正式職位稱呼,不可用俗語,例如: bloke, guy...etc。(這看似簡單,但是每到辯論激烈時,往往什麼字眼都能脫口而出)。 這段錄音中,有一段很是好笑:因為辯論激烈,有許多議員用了不當字眼答辯,例如,稱某部長為政策騙子...等等,結果,主席一個一個點名用字不當的議員們,收回剛剛所說的話。頓時只聽到一個一個議員,像犯錯的小學生一樣,用低低的語氣說「我剛剛說某某是XXXX,我無條件收回剛剛所說的話。」 收回不當言論,對議員們是很重要,且必須遵守的議事規則,否則,事情就大條了!因為,通常主席會要求議員收回的言論,多半是沒有根據的不當指控或是牽涉到人身攻擊的言論,如果發言者不收回,他的言論將一字一句列入國家檔案。如果發言者收回不當言論,其收回的表述,也會一字一句列入國家檔案,表示他非有意。雖然議員們在國會中的發言,受憲法保障,享有免責權,但是,口出惡言的質詢及答辯方式,多為社會民眾所不能苟同。不收回去,是與自己的政治前途過不去。 錄音中也顯示,主席必須聽清楚質詢者的問題,並且要判定答辯者有沒有針對問題回答。澳洲國會的質詢時間,執政黨事先並不知道在野黨會提出什麼問題。被質詢者指定答辯的人,如果遇到難答的問題,可以選擇不答辯;但是,如果選擇答辯了,就一定要針對問題答覆。如果,主席發現答辯者答非所問,主席有權命令其停止發言,回到座位上去。在座的議員如果覺得答辯者有答非所問的情形,而主席卻沒有行使其權力制止其繼續發言的話,可以向主席提出要求解釋為什麼沒有制止其繼續發言。此時,議會中的職員(Clerk,國會中唯一非選舉產生的公務員職務,必須有法律知識背景),就必須輔助主席就議事規則及其它法條中找出支持主席裁決的法條,以回覆議員的質疑。 主席在議場的每一個判決及仲裁,也都是一字一句列入國家黨案,並且要公開接受兩黨、媒體及民眾的公評。 另外,在場議員的肢體語言,也是主席必須規範的項目之一,目的也是要維持議場的秩序。 在此,我有一個實例:兒子的就讀的小學,學校每年會安排六年級學生到澳洲首都坎培拉的國會去參觀上、下兩議院的開會情形。去年去之前,曾與代表本區的國會議員照會,因為此議員與本校師生及家長關係良好,所以當天小六生們在兩側的旁聽區上觀察時,見到坐在議場中的本區議員(她也是擔任學前教育的內閣,所以是坐在前排Front Bench),小學生們很興奮,便揮手與她打招呼,該議員也揮手表示看到了。不料,此舉竟被主席看到,主席並當場制止該議員的舉動。還好,主席沒有申誡,理由是,主席了解該議員只是對所代表的選區的民眾致意,並無干擾議事進行的企圖;但是主席也再重覆議事規則中的相關法條,向該議員說明其舉動不恰當的原因。此事,後來成為學校學生、老師及家長們之間相傳的笑聞! 議員們在議場內的舉動是被嚴格規範的。有些舉動,甚至被附予特殊意義。例如:Crossing the floor。澳洲上、下兩議院裡,執政黨與在野黨分坐在主席的右邊與左邊,兩者對立。一般法案,議員們投票多是以黨的決定為投票方向;而兩議院的投票都是公開的,所以,投票結果誰投反對,誰投贊成,皆是經由現場轉播,公諸於世的。如果有議員對某法案的意見與其所屬的黨不同,議員可以選擇不出席該表決會議,這是無聲的抗議。如果該議員要嚴重表示抗議,議員可以出席表決會議,但在投票時,由自己黨所在的一邊,走向對方黨的一邊坐下來。而投票結果,則是由計算兩邊議員的人數,來決定法案是通過了,還是被否決了。所以,議員在議場內,除了上檯發言之外,是不能隨便走動的。(最近澳洲下議院吵得沸沸揚揚的「碳交易」法案中,前兩次的表決會議,就有議員採取crossing the floor的方式表達其對所屬政黨的反對行動。) 答辯時,道具的使用,也是有規範的。曾經有副總理在答辯在野質詢有關政府機構辦公室裡,基於環保理由,不再提供電腦滑鼠墊時,手拿滑鼠墊,邊答辯、邊在空中揮舞,而遭在野黨議員向主席抗議,並翻出一九八〇年代國會主席對會議進行中,不得過度使用道具的判例。結果,主席接受此抗議,立即裁決並指示副總理不得拿滑鼠墊在空中揮舞。 以下是澳洲下議院2010.02.04開議時的現場實錄的節錄。錄音取自澳洲國家廣播。
下議院主席〈The Speaker〉主持下議院的質詢時間,就如同一般會議主席主持會議一 議事規則含蓋了:
=========================== 下議院 (下圖:澳洲國會- 下議院 The House of Representatives,綠廳) 下議院說明:
(下圖:下議院儀杖) (下圖:下議院 座位安排) 下議院 座位安排說明:
=========================== 上議院 (下圖:澳洲國會 - 上議院 The Senate,紅廳) 上議院說明:
(下圖:澳洲國會 - 上議院 座位安排) 上議院 座位安排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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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地生活|紐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