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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3/17 09:48:40瀏覽954|回應5|推薦20 | |
捕光捉影 於
2010/03/13 19:50 說: 關於「死刑」議題,台灣大眾目前似乎有幾個核心問題需要冷靜思考: (一)「道德該不該與法律分家?」~把絕對少數的法界菁英與高級知識份子的專業看法先放在一邊,我觀察到的普遍意見是法律該為道德背書;而法官的起訴書與判決書也常常可以見到所謂的道德字眼(如:假球案所用的「貪婪無度」)。台灣的政治、法律、與輿論的相互關係可以說是攀纏糾葛,法律行動屢屢被詮釋為具有政治目的(如:陳水扁案),或是法官判決與民眾〔道德〕期待不符時經常引發反彈與抗爭(如:張志輝更二審無罪釋放所引起的軒然大波)。當白冰冰此次用「(法律)向邪惡一方傾斜」來提出她對廢除死刑的見解時,訴諸的也是一般的道德觀。與此相對的意見,來自於在美國某大學任教的友人所提供班上同學對於道德與法律的看法:東方社會有「道德」,而美國卻是「法治」國家;言下之意是道德與法律是兩回事。而我們需不需要也退守法律避談道德,以圖法治上的清靜,值得深思。 (二)「廢除死刑是價值觀的問題或是非題?」~因為「是非」就是一種價值觀,所以這個問題其實是兩套價值觀的競爭問題。是非題代表的是非黑即白、善惡分明的價值觀,無論將廢除死刑等同於善、或是將其等同於惡,皆為是非題的作答方式;而白冰冰之邏輯所代表的,是將廢除死刑等同於惡的是非思考。是非思考重要的預設之一,就是價值是客觀存在、恆久不變、甚至是天經地義的;與這樣的思考方式高度相關的,即是前面所提到道德法律一家親的現象。而 Jacaranda 所說,比較傾向於價值是主體際間的協議(inter-subjective agreement),是會隨著社會情境、經驗、及座標而變動的。這種價值系統具有開放性、對於人價值判斷力的可信程度相對保守、也對所謂的灰色地帶有較多的包容,但是新的價值成形需要長時間的凝聚共識。儘管我個人也比較傾向後者,但我相信大多數的台灣人(至少在死刑的議題上)會投「是非題」一票。另外一個衍生性的問題是:「『廢除死刑是價值觀的問題或是非題』這個命題本身是價值觀的問題或是非題?」意即,我們在考量用哪一套價值系統來評估是否該廢除死刑時,究竟是有客觀的標準、抑或仍是主體際間的協議? 【休息一天,再回來談死刑與人權問題…】 ==================== Jacaranda 於 2010-03-13 21:09 回覆: 我相信「法治」在任何有法制的國家,都與道德、正義的伸張脫離不了關係。只是法治礙於實際操作的限制,並不能完全反應社會道德、正義,而僅能守住底限。要說東方社會有「道德」,而美國卻是「法治」,可能太過於簡化。西方哲學裡,以許多道德的探討;西方社會對道德的重視也並不亞於東方社會。道德與法律沒有分家的理由,雖然法律在實務上永遠不可能達到道德標準。 我覺得「是非」是經由對事件的認知,形成了價值觀以後的結果;因為「是非」是判斷的結果,而判斷的依據就是「價值觀」。 以我本文所舉的例子為例:台灣與澳洲的差別在這兩個社會是否認同「生命權是基本人權」的價值觀。很顯然的這兩個社會有不同的見解,所以對死刑的存廢,衍生出不同的政策。 我覺得比較遺憾的是「死刑」的存廢這個議題,在台灣只經過不到一週的時間,就在輿論一面倒的情況下失了焦,連停下腳步看看其他國家的經驗的機會都沒有就已經結束了! 謝謝交流意見。 ==================== 捕光捉影 於 2010/03/17 01:22 說: 不好意思,回來晚了… (三)「什麼是人權?」~人權是屬於人的權利,而這個問題的中心點其實是:什麼是「人」? 儘管用英文談「human rights」時,人人生而平等的預設看似理所當然;但就歷史的發展而言,這個觀念的普及是近幾個世紀的事。「什麼是人?」這個問題之所以是關鍵,重點在於不被認定為「人」的事物,就不會有人權問題。在古希臘奴隸不算是「人」,虐奴和殺奴不算殺人、也不是犯罪(即使在南北戰爭前後的美國,黑奴其實也不被認定為「人」)。古羅馬時代,嬰兒不被認定具有「人」的特質(personhood),因此殺嬰不算殺人、也不是犯罪。 中國傳統的主要思想流派,有將統治者(人)與被統治者(民)截然二分的法家、有主張不應在萬事萬物中自我設限的道家、有以工農階層經驗出發主張節省社會成本的墨家、有主張利用禮樂教育與人倫陶冶邁向大同世界的儒家。即使在強調溫良恭簡讓、後來被獨尊成為帝國意識型態的儒家思想中,也沒有發展出嚴格的「人人生而平等」思想。儒家中的「人」與「民」同樣有別,大家生下來或許都是「民」,但是「成人」卻是一種道德實踐上的成就。主張「民本」(不是「人本」)思想的孟子,甚至認為自然人與禽獸相去不遠。換言之,有些自然人經過道德實踐成為公認的「人」,有些自然人放縱私慾最後成為「禽獸」;而殺「人」跟殺「禽獸」是兩回事,就像孟子拒絕承認誅殺紂王是「弒君」,而是「誅一夫」相同:殺戮有時不可避免,但不是所有的殺戮都是野蠻行為。我認為這個慣性思路在許多人思考廢除死刑的問題上仍然有重大而深遠的影響。死刑議題與道德實踐習習相關,更擴大些,道德與法律不僅僅在理論上、就算在實務上也是攀纏糾葛(前文的第一點)。 所以台灣現在「道德法律一家親」的現象以及對廢除死刑的普遍態度有其歷史與文化的特殊背景,加上長期使用「是非題」的黑白思考方式以及培養多年的以(自發或是受操控的)公眾情緒表達政治與社會訴求的習慣,造成兩大陣營的情緒性對立。對於希望以理性思考並進行溝通的人來說,議題確實是失焦了。雖然兩大陣營各有其理據,但是對於習慣用情義相挺的方式做串聯的台灣社會,要達到理性溝通,似乎還有一段路要走。 歐美在廢除死刑的論辯當中,多採「自然人」的角度來思考人權,與習慣用成德成仁的「社會人」為基礎、為思考主軸方式,確實有不完全相容的地方。重點歸結到前文的第二點:我們要用封閉式的價值系統來思考問題,還是開放式的?而 Jacaranda 所說,死刑的存廢與否,本質上是價值觀的問題(是非題是衍生性的、必須建立在特定價值觀上的),(對我來說)是支持開放式的價值思考,我的立場基本相同。 披ㄟ絲:我完全同意法治與道德、正義脫不了關係,但是實際操作限制上(不得以)的分家,經過幾個世代後,往往會出現在觀念上也分家的現象。我也認為將「法治」與「道德」二分過於減化,但是看看美國新世代的大(一)學生可以提出如此簡化的思考,就不難推想若是我們選擇在實務上畫清道德與法律的界限,幾代以後,台灣也會出現認為道德、法律完成是兩回事的大學生(下一步可能形成一個普遍觀念與實踐的綜合體:只要不犯法、就算不道德有什麼不可以?)。所以我真正的用意是,如果這種情況不是我們所樂見的,我們要如何定位道德與法律間的關係?(顯然美式的處理方式不該全面移植) ==================== Jacaranda 於 2010-03-17 08:31 回覆: 睡過頭了喔?呵呵! 謝謝你深入的探討這個議題。 長話短說,我也覺得中國的許多聖賢思想,也許是當時的社會使然,「人人生而平等」的概念並不沒有被彰顯,到是對階級的劃分,如君、臣、民...等等,有諸多闡釋。即使今日于丹講論語在中國大受歡迎,也脫離不了強化統治權正當性的宣導。這是題外話,基本上「人人生而平等」的概念,就是人權的基礎;講「人權」,同時也必須講人的「社會責任」,否則,「人權」很容易流於偏激。 另外,你對一般人對「法治」與「道德」的二分簡化,造成的價值觀偏差的憂慮,的確是每一個社會都要面對的問題。我也沒有標準答案。不過,我覺得教育提升公民素質,會對社會的進步有很大的影響。 你提到台灣社會長期習慣於「是非題」的黑白思考方式,我也有同感。這可能是我們從小的教育模式的宿命。我從小就是老師眼中的「好學生」,考試也都能輕易上名校,那只不過代表我很會答「是非題」或「選擇題」!直到我到國外讀書後,發覺我的「外國」同學幾乎對「是非題」或「選擇題」都非常頭痛,我非常意外,但是當時並不清楚原因。直到我兒子上小學後,我開始了解「外國」小學的教育方式後,我才恍然大悟!原來「外國」小學的老師對兒子一班小學生說,「答案對、錯不重要,我要看你的觀點及推論過程!」只給一個對的答案,沒有說明過程的小朋友,一分也拿不到。而且,老師鼓勵小朋友思考,see beyond the obvious, 觀察一般別人看不到的。 我終於了解為什麼我的「外國」同學會對「是非題」或「選擇題」頭痛!原來他們的思維方式在解讀題目的時候就「想太多」,覺得題目很模糊,故選不出答案來了! ==================== 後記: Justin & Mum 說:「捕光捉影在自己家中, 惜字如金...」 呵呵!我就是覺得「捕光捉影」花了很多時間來回應我先前的文章,先不論我們倆的對話值 不值得大家花時間看、立論是否完整,至少是認真的在思考這個問題(就如同所附照片上那隻可愛的猩猩一樣!) 希望如果讀者即使對我倆的對話不以為然的話,也能提出不同的看法或者看在那「思考猩猩」的份上,一笑置之吧! ==================== 2010.03.23 補記: 捕光捉影 於 2010/03/23 17:43 說: 剛睡醒的猩猩又回來了,呵… (四)「我們想要一種什麼樣的人性?」 上次談人權問題,主要是用回溯的方式,為今天大眾的想法尋找其歷史的源流。但是還有另外一個不應忽略的層面:前瞻。具體的問題是:我們想要一種什麼樣的人性? 談到「XXX性」,我們比較常聯想到的,是某某事物的本質;因此人性就是人的本質,基本上沒有太多更動的空間。然而,本質上的固定並不表示它不能夠被轉化(荀子所說的「化性起偽」就是著重在禮樂制度的轉化與引導作用)。本質上固定的東西可以順其自然,而引導與轉化就需要有特定的方向,需要前瞻性的思維。歐美的思考方向,將生命權視為基本人權,在我看來,是一種前瞻性的思考;其意義並不在於讓相對少數的重刑犯有恃無恐,而是告訴多數的社群成員:我們每個人都要盡自己的力量保障彼此的生命權。這樣的價值觀一旦形塑成功,社群的成員會培養出互相尊重的互動模式;其附加價值遠超過不處決重刑犯所連帶付出的社會成本。 反觀台灣在思考廢除死刑的議題上,不但很少追溯執行死刑的歷史文化淵源、更沒有前瞻性的思考。於是只能表達情緒(例如:大快人心),於是只能有簡化到不能再簡化的訴求(例如:XXX下台),於是只能膚淺的引用別人的數據(例如:某某國家廢除死刑後犯罪率並未提升)。至於情緒發洩完後與訴求成功之後面對依然複雜的情境,我們的整體表現只有四個字:進退失據。進無可攻,因為缺乏前瞻遠見;退不可守,因為不察時變淵源。最後只能在一次又一次的情緒迴旋中演出同樣的戲碼,任由機關算盡的政客挑動分化並從中謀取政治利益。不管從什麼角度看,都不是台灣社會之福。 要打破這樣的「輪迴」,只有反省並掌握驅使我們慣性行動的思想系統並且加以建設性的批判。掌握現行慣習的緣由,就有機會考察我們的思想預設合不合時宜,就有機會引入前瞻思考,帶領整個社會走向新的境界。否則,最好的狀況是原地打轉,一般的狀況則是向下沉淪。孔子說:「不曰『如之何,如之何』者,吾末如之何也已矣!」應該就是這個意思…。 ==================== Jacaranda 於 2010-03-23 18:27 回覆: ”捕光捉影”先生(尊稱):您這段補充,真是說得一針見血! 我寫的一堆「磚」,終於引出您的「玉」! 太感謝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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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雜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