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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4/24 14:56:00瀏覽471|回應2|推薦2 | |
人民作主,透過民主程序,決定自己的命運,並共同承擔後果,是台灣人民數十來的生活方式。走過外來殖民、獨裁統治,台灣人民還是一步步建立初步的民主,但是「人民作主」這項素樸的願望,同時也是辛亥革命以來,以三民主義建國者的忠實期盼。 其實「人民作主」的民主理念,台灣人在日治時期就已經提出,就是中華民國憲法法源依據的三民主義民權主義也有類同主張;過去十餘年來,《核四公投促進會》進一步推動將有爭議的重大公共政策交付公投,落實「人民作主」理想。但是,多數藍營政客,謊編各種藉口,意圖私自代替人民做決定,掩蔽數據資料,逃避民眾監督,甚至利用法律來阻礙公投表決。而在台灣人民最關心的台陸兩國議題上,這種現象特別嚴重。為了導正以上錯誤,培養國家主人的民主意識和公民文化,久遠不得不一再重申: 一、兩國協議,人民作主:台灣前途必須由台灣全體公民共同決定、共同承擔後果。總統應該就「台灣公民是否同意在『一個中國』前提下和中國簽訂經貿協議」下舉行公民投票。全台灣人民是不是要承受一個「全台灣人被歧視為無國家主權的地方居民」的嚴重後果為經貿協議前提,事關全台灣人民的未來命運與福祉,應該由全台灣人民親手決定。 二、補正公投法:現行《公民投票法》多處違反「三民主義」的憲政法源依據。多次公投經驗也顯示,這部門檻過高的公投法嚴重妨礙人民行使民主權利,已造成全台灣社會意識兩極化,以及撕裂社會族群而致動盪不安的現象,行政院及立法院應該即刻予以修改補正,降低公投門檻,增補必須公投之重大具體事項條文。 三、公投生活化:公共政策影響台灣人民日常生活和在地發展,人民的參與不僅能改善政策品質,更可提升公民素養和政治文化。地方自治機關應該協助居民發動及設定公投題目,讓人民決定公共政策。 遵從三民主義的憲政民主價值,是目前台灣最珍貴的進步動力。只有政府的一動一靜,人民隨時都是可以指揮的。像有這種情形,政府的威力便可以發展,人民的權力也可以擴充。全民才能願意共同承擔全民自己的決定,台灣憲政民主品質才可以往上提升,三民主義的憲政精神才得以完整實現。希望滯留在台的國民黨人不要繼續掛羊頭賣狗肉,嘴說不反對,行動上卻屢屢實質封殺重大公投,表現出舉著三民主義的大旗作盡背離三民主義憲政精神的醜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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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