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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24 23:57:04瀏覽2458|回應0|推薦6 | |
《大般涅槃經》偈「生滅滅已,寂滅為樂」的真實義
一、前言與版本
佛經裡有一則常見的偈頌,學佛者大都聽過:
「諸行無常,是生滅法,生滅滅已,寂滅為樂。」
此偈出處,網路資料都作《大般涅槃經》。
自在老師費了一番工夫,查了線上佛經《大般涅槃經》(北本四十卷), 又查了手邊紙本佛經《大般涅槃經》(南本三十六卷), 查得此偈在線上佛經(北本)《大般涅槃經》之卷十四〈聖行品〉: https://cbetaonline.dila.edu.tw/zh/T0374_014
在紙本佛經(南本)《大般涅槃經》之卷十三〈聖行品〉:(見圖)
網路上關於此偈的解說,前半多無問題,後半則多所誤謬,或解說不清。
自在老師今就此偈來解說一番,以利大眾修學。
二、概說
此偈依據《大般涅槃經.聖行品》,乃為佛陀過去生中欲捨身求道,所得之過去佛所說。
此偈前半:「諸行無常,是生滅法」,此理易解。 然後半何以說「生滅滅已,寂滅為樂」? 一般人會以為,一切都滅絕了,有何可樂?
經中佛言:「如是偈句,乃是過去、未來、現在諸佛所說,開空法道。」 當明瞭,此偈說的乃是諸佛洞徹「世間法」與證悟「出世法」的真理,所謂「開空法道」,即是「般若本體」、「真如本心」。
在此先借用《易經》之理來說。
「易」有三義:變易、不易、簡易。 就是《易經》歸納世間萬事萬物,是「變易」的;而「變易」之上,有個超越的「不易」、「不變」的真理、真道;《易經》用「簡易」的陰陽爻法則,來瞭解、掌握「變易」之事與「不易」之理。故《易經》歸納為:「形而上者謂之道,形而下者謂之器。」(周易繫辭傳)
回到佛經此偈:「諸行無常,是生滅法,生滅滅已,寂滅為樂。」
三、「諸行無常,是生滅法」解說
前半: 「諸行無常,是生滅法」——
此講的即是世間法、有為法,世間一切物質與現象,都是無常的,有生住異滅。
如《金剛經》所說的: 「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應作如是觀」。
此理與《易經》歸納世間萬事萬物——「形而下之器」——是「變易」相通。
四、「生滅滅已,寂滅為樂」解說
後半: 「生滅滅已,寂滅為樂」——
此講的是出世法、無為法,即是超越一切世間物質現象界的「形而上之道」。
佛法的「形而上之道」就是「真如本心」、「佛性」、「覺性」,即禪宗所說「明心見性」的「本心」、「真如性」。
此「覺性」非物質、非現象,是超越形質的「本體」,無形無相,故是無生無滅「不變」之「真常」,佛法又權稱為「法身」。
此句「生滅滅已」—— 「生滅」,指生滅法; 「滅已」之「滅」,乃指「除滅」、「去除」,心中去除對「世間生滅法」的貪愛、執著與煩惱。
「寂滅為樂」—— 「寂」是「真如本心」之寂靜;「滅」是去除貪愛、執著、無明煩惱之後,內心清淨無染,空無所有,心無罣礙,而得喜樂自在。
五、整體解說
此偈乃佛陀教育眾生,當觀察、明瞭、覺悟世間「諸行無常,是生滅法」,故無可貪著執取,亦無須煩惱。當修佛道,「明心見性」,證悟「真如本心」,此「真如本心」、「佛性」無形無相、不生不滅、不垢不淨,是超越世間「生滅法」的「真常」。
證得此境界,心中去除對「世間生滅法」的貪愛、執著與煩惱之後,即如《金剛經》與《般若心經》說的,心中無有一法可得,達諸法空相,內心寂靜,清淨無染,心無罣礙,而得自在安樂,最終證得涅槃至樂——此即是「生滅滅已,寂滅為樂」。
阿彌陀佛!
自在老師謹述 (2022/10/24於自在精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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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紙本佛經(南本)《大般涅槃經》封面與內頁 / 自在老師攝影(2022/10/24) ◎圖文亦發表於「自在老師」粉絲專頁:(2022/10/24) https://www.facebook.com/TztzaiMaster/posts/5584867441556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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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在禪語:佛法講「空無」,旨在恢復清淨心〉(2022.10.22.) https://blog.udn.com/TztzaiMaster/1773206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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